第733章 艦臨城下(1 / 3)

朝廷自龍漢三年開始實行大漢皇家版三權分立,議院擁有立法權,但內閣和議會都有權提交議案,議案提交到參議院,由專門的委員會進行研究辨論的聽證改進,最後在參議院進行全體投票。

如果議案最終在參議院得到通過,那麼議案最終會提交給內閣首輔。內閣首輔簽署議案,皇帝又不否決,則議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成為大漢的法律。如果議院和內閣首輔都通過,但皇帝否決,那麼議案需要修改,修改後再得不到皇帝的通過,就隻能擱置,但可以在下一次重新引入議案。

在這個製度下,內閣也擁有議案提案權,內閣首輔親自向議會提出了大漢勞動法案,立即引得參議院十分重視起來。

有了皇帝帶著一眾大臣們的通州之行,以及那番講話,現在首輔親自提出勞動法案,參議院行動迅速,立即組建了一個勞動法案委員會,對法案進行研究辨論聽證。

按議院的規章程序,議案提交到了參院,還有一套標準的流程,其中就需要舉行聽證會。

“尊敬的委員會諸位參議員閣下,勞動法案規定工人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一月最底薪水四塊銀元,額外工作時間得付加班費,周末加班還要付雙倍加班費,若是節假日還要付三倍加班費,諸位閣下,這個條件太高了。如果這個法案實行,那麼我們很多廠商根本無法支付如此高昂的勞力成本,工廠都可能開不下去了!”

一名商人代表在聽證會上直言反對這個法案。

“是啊,一天隻工作八小時,這也太輕鬆了。一天工作八小時,一月底薪四塊,我們這些小工廠主都不用開工廠,都去做工好了。”

這部勞動法案,在許多商人看來,完全就是針對商人們的。這簡直就是在抑商啊,難道朝廷的風向要變了。整個法案,完全就都是保護那些工人們的,設立勞動局、建立工會,一條條法律條文都是保護勞動者的,他們這些工廠主們的權益誰來保證?

“議員大人,工人加班給加班費是應該的,但周末、節假日加班還要兩倍三倍薪水,未免太過。”

“是啊,是啊,這不是要讓我們都關門回家嗎?”

一群商人都免不了激動起來。

不管是出於利潤最大化,還是確實有些生意本小利薄,朝廷的這個勞動法案一出,極大的刺激了許多商人們的敏感神經。月最低工資四塊,以及一周正常工作四十小時,其餘時間都得算加班時間,需另付給加班費等,這些都讓他們叫苦不迭。

何況這個法案裏,還有許多這樣讓他們痛心的條款。

比如不得使用童工,女工得享有生育、哺乳帶薪假期等,看的他們都胃疼了。這麼一來,豈不成了那些做工的成了老爺,他們這些人成了冤大頭了。

那什麼勞動局、工會,更明顯就是衝著他們這些工廠主來的。

以後這生意還怎麼做啊。

按著這最底薪水和標準工作時間算,以後他們要支付的薪水得增加許多,還得額外支付大筆的加班費。

不過不管商人們怎麼叫苦,這個聽證會其實並不會就聽信他們的訴苦。更多的,這個聽證會其實是個過場。

不過也不完全算個過場,畢竟許多工人代表,可是對這個法案非常支持的。

勞動法案做為新製後的第一部議案,在參議院進展迅速,隻用了短短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完成了一係列程序,最後開始全體投票。

一百名參議員,最終以八十七票讚成,三票反對,十票棄權通過。按規定,參議院投票三分之二讚成就是為通過。

議案在參院通過,呈交內閣審議,首輔簽署。

議案本就是首輔親自提出的,內閣當然沒有反對的道理,全票通過,最終遞交到了皇帝的禦案前。

劉鈞對整個法案很滿意,雖還無法麵麵俱到,但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都做了明確表述,其中最關鍵的一些條款,比如最低工資標準,標準工作時長、辭工自由等等,這些劉鈞最在意的條款,都一一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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