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議長,事情其實很清楚明了不是嗎?在前朝時,雖然正式的官吏一縣隻有十餘人,但事實上,各種編外吏以及幫閑等,數量是相當龐大的。明朝確實不負責這些人的俸祿,但你以為這些人靠什麼養家糊口,甚至於發家致富?”
“這些人都是在朝廷的默許下,靠從地方百姓手裏加征各種火耗羨餘,以及各種各樣的丁銀,規費,加征等等為收入。因為朝廷不發俸祿,所以默認這些人巧立名目收取各種費用,甚至是各種敲詐勒索,比如守牢獄的,便靠從犯人身上敲詐錢財,有的衙役則專門從訴訟裏吃錢,吃完原告吃被告。”
“總之,朝廷確實負擔的官吏俸祿支出不多,但實際上呢,晚明之時,全國至少有不下四五十萬的吏員,這些人不拿朝廷俸祿,但卻依然是由百姓供養著的。甚至因為沒有朝廷的管束,他們任意漁肉百姓,導致百姓負擔加重。尤其是朝廷不直接招募管理這些更員,導致地方吏員魚龍混雜,良莠不齊。”
“而在我們大漢朝,朝廷直接把吏員設為公務員,由朝廷統一考試選拔任用,並發放薪水。地方上的吏員統一由朝廷管理審核,保證了吏員們的品性和能力。吏員直接由朝廷發放薪水,加之嚴格的地方監督,就不會有吏員勒索漁肉百姓行為,也不會胡亂擾亂市場,破壞商業發展。貪汙腐敗也少了,偷稅漏稅也少了。”
“相比起朝廷良好的地方環境,以及稅收的保證,朝廷多支付的這些官吏的薪俸其實算不了什麼。這就和做生意一樣,不投入本錢,怎麼能做大做強?沒有一支優秀精良的官吏隊伍,如何能管理好地方,發展好地方?”
“還是說,倪議長認為朝廷也應當全國隻有兩萬餘官員,然後一個縣十萬百姓,卻隻有四五個官員,和幾個吏員就足夠了?”
倪元路被問的有些無法回答。
胥吏自古名聲就不好,說胥吏奸滑如油,把持地方,腐敗貪汙,魚肉地方,做奸使壞,其實很大原因就是朝廷對於吏根本就是放任不管的態度。從招募選拔到任用管理,甚至是發放俸祿這些,都是一筆糊塗帳。
朝廷隻想著不花錢,卻不想這樣做的後果。
甚至在早期,許多胥吏等還是一種役,百姓輪流服役。明代到了中明以後,一條鞭法後,才免了這役,改為百姓出銀子,官府出銀雇人服役。但工食銀極少,多數一年隻有六兩銀,還得克扣,這點銀子能幹什麼?
而偏偏許多衙役胥吏等,手上又會有點小權,那麼結果自然就是這些人會把手裏的權利尋租變現。
而實際上,成本大多了。
隻不過是表麵上看來,朝廷財政沒出錢而已。但事實上,負擔全都轉嫁到了百姓的頭上,還導致了地方吏治的混亂,官民關係緊張等。
明代的稅率來說,表麵上看是極低的。但事實上,稅製有問題,有錢人往往依借各種特權不納稅,窮人卻一點不能少,而且還得承擔各種的地方官吏的貪汙加派,一遇災荒官方不但不會救災,反而征稅更緊,甚至還要加征。
而且往往稅收還是連帶性質的,鄰居逃荒,他的稅就得同圖的人分擔。朝廷收了稅,卻什麼事也不管,隻管供養皇室宮廷以及百官,養個兵還動不動就得加征餉錢。
在這樣的情況下,實際上明代的百姓負擔卻是極重的,甚至可以說的上是曆代之中都算的上是很重的。
相比之下,宋代之時,雖然各種稅很多,朝廷也有冗官冗兵冗費等問題,但實際上百姓的負擔,尤其是普通百姓的負擔,絕對要比明代百姓要輕。
好比明朝一年的正稅隻能征到很少,但實際上他們的正稅也僅是用來供養皇室宮廷和百官而已,他們既不會搞公共服務,發展教育醫療,也不會搞水利設施,連救災求荒都很少。甚至軍隊都不養的,自己解決。
而到了後期營兵製時,每年的軍費基本上還要額外加征的。
朝廷收的稅,更是沒地方的份。地方上的行政開支,吏員的俸祿等,這些錢從哪來?正稅之外,再從百姓那裏征收附加稅。
因此說明代的稅輕,隻是表麵輕而已,實際上各種附加稅,各種加派等等,早已經超過正稅許多了。
而大漢的這兩億元官吏俸祿開支項目裏,不僅包括了二十萬文官,十五萬武官,以及八十五萬吏員,甚至還包括了三十萬教師,以及數量不菲的公立醫院衛生所等的醫護人員,以及那些國營企業裏的事業編製的人員,這些通通都是吃財政供應飯的,一年兩億銀元,是包括了這些人。至於還有數十萬士官和士兵的薪水,是列在軍費開支那個大項裏的。
行政開支大項目裏,還有各衙門的行政開支項目,比如衙門的建造維修,夥食費、招待費,出差車馬費等,辦公用品開支等等。
這份開支預算表,有著詳細的項目分類,各個大項下又有著許多小項目,每個項目預算開支多少,都列的很詳細。
國防軍費開支,行政開支,教育開支,衛生醫療開支,公共服務建設開支,交通運輸開支等等,預算表做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