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財政紀律(2 / 2)

應該說,在劉禪主政蜀漢的這幾年以來,“善管經濟,在社會和文化問題上保持相對溫和寬容,官府盡量少地介入人民的私生活領域”,這幾個領域,他全都盡力在實行了,增加了社會領域人民活動的自由度。

但是在“嚴格財政紀律,縮小官府開支”,這兩個領域卻做得非常不夠。

這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國家的財政大權其實不在劉禪的手裏。他想要在這兩個方麵動手,就要受到丞相府和尚書台的掣肘。

當然,從實際情況來看,蜀漢官府的規模和結構,其實已經在例行簡潔,這是諸葛亮草創蜀漢政權製度時候一直奉行的原則。但是最主要的,還是在於財政開支結構上麵的問題。

諸葛亮和劉巴兩人在這點上麵應該說沒有做到最好,導致軍費方麵的開支實在是太大。

加之,劉禪一向奉行的是,製度的確立比人重要,所以當然很難容忍好不容易從人民手裏征收上來的財稅,不被依照一定運行原則給花掉了。

所以,劉禪才會提出了以上的舉措。但是至於在具體的執行方麵,劉禪現在無法從從丞相府和尚書台收回財政大權,也從來無心要收回這方麵的權力。畢竟,在劉禪看來,一個國家的財政權力,是如此之重要,絕對不能夠掌握在一個擁有至高權力的人的手裏,否則的話,人民的血汗必然要被無效率地使用,或者白白浪費掉的!

應該說,劉禪的這些舉措,可謂簡明扼要,也是諸葛亮等人聞所未聞的表述,但是確實聽起來極度具有吸引力。

於是,四人隨即在劉禪的住所,舉行了一個時間長達五天的商議,以探討這些舉措的現實可行性。

最後,四人終究是探討出了結論:官府方麵的開支,已經幾乎沒有減少的餘地,因為公務人員如今很多都是通過考試選拔出去的,薪資水平普遍不高。

當然,劉禪對此表示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調差,畢竟這是他的臣僚們在自說自話。他們身為官員,當然會傾向於維護自己的利益。

而嚴格財政紀律方麵,諸葛亮和劉巴兩人也都感受到了自身創設的製度方麵,確實存在著嚴重不足,表示會在二個月之內,重新進行檢視,然後提出新的創設,保證財政支出流程。

當然,這其中不可避免地就要對軍費支出規模,以及軍費的支出結構方麵,進行商議。否則的話,劉禪也不必召見大司馬董和與會了。

劉禪最終要求董和回去之後,先從軍費支出結構入手進行重新檢視,將軍費支出的結構進行合理化,來向劉禪報告。然後,大家再來商議軍費支出規模的問題。

等到這些事務北上商議妥當之後,劉禪這邊終於是收到了全琮派人送來的請罪書。

如同宗預預料的那樣,劉禪看罷之後,果然當場暴怒。

劉禪立刻再度傳令召見大司馬董和,將怒火宣泄到了董和的身上。

董和雖然無辜,因為過失是全琮犯下的,並非是董和被人犯下的。但是其實劉禪對董和還是客氣的了,要是放在東漢,所謂的三公不僅沒有實權,而且隻能夠算作是皇帝的替罪羊,即使哪裏發水災,哪裏出現小地震,最終都可能要將罪責推卸給三公,導致其中一個去職。

而且,全琮確實是大司馬府下的都督,董和有必要負起部分的責任。所以,他遭遇劉禪的怒火,自然是在所難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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