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顯赫的雷鳥和失敗的埃茲爾(2 / 3)

20世紀50年代初,福特汽車公司的最大願望就是打造一條完整產品線,與通用汽車公司從“凱迪拉克—別克—奧爾茲—龐蒂亞克—雪佛萊”陣容中獲得的營銷主宰力量相抗衡。在忠誠的福特執行官們對“擊敗雪佛萊”念念不忘的同時,亨利二世正在私下裏研究一車對一車地擊敗所有通用產品的策略。理論上說,標準福特汽車可以比雪佛萊賣得更好,高檔福特車型可以對付龐蒂亞克,墨丘利可以和奧爾茲較量,而林肯可以和凱迪拉克對決。但是,市場上一個油水極大的部分是完全屬於通用的,那就是中高檔、迷人但並不奢華的汽車。一句話,福特對付不了的是別克。

1955年時,福特汽車公司占領了低檔汽車市場的17%,但在中高檔市場上隻有3%的份額。由於中高檔市場的銷量占據了美國汽車總銷量的一半,福特汽車公司必須要提供能滿足這個市場的產品,必須要與克萊斯勒的道奇、帕卡德的加勒比海尤其是通用的別克相抗衡。

當然,福特汽車公司也有勝過通用的地方。從1905年開始一直是福特產品一部分的卡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隻是某種附屬物。但在戰後世界就不是這樣了。在對汽車種類越來越高的要求中,卡車注定要成為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948年,福特汽車公司大張旗鼓地重新推出了它的卡車。從超級重型三噸F-8卡車往下數,還有七個重量級可供選擇,一直到半噸重的F-1.一直延續到今天的F係列是福特汽車公司的一個輝煌成功,它所帶來的顧客忠誠度超出了公司的任何一條客用產品線。F係列搶先滿足了對實用、結實、樸素的車輛的需求。在整個20世紀60年代,除一次中斷外,它一直是美國銷量最高的卡車。到80年代,這種貨用卡車已經開始離開農場或建築工地,流向其他一些消費者的手中。

1953年,福特汽車公司斥資5000萬美元完善了它的卡車,推出了F-100係列時。福特的機械師們把駕駛員看做最重要的考慮因素,這是卡車史上的第一次。於是,福特卡車的銷量從1952年的9.4萬輛上升到了F-100推出後的13.3萬輛。F-100係列的第一款車被視為製造年度的最佳福特卡車。

由於公司在中高檔市場上始終不占優勢,在福特版通用產品陣容正在形成之時,公司決定開發別克的對手。負責開發新汽車的特殊產品部的工作首先要依靠它的市場調研計劃主管戴維·華萊士。他必須要根據新汽車預期顧客群的特征定義汽車的特性。在哥倫比亞大學應用社會研究室的幫助下,華萊士對汽車用戶進行了詳細調查,想了解他們的認識。被調查者認為墨丘利(作為高性能汽車,它正處於巔峰時期)適合“舞蹈樂隊首領”和“賽車手”。墨丘利擁有者並不比福特擁有者富裕,但更願意在高速汽車上花錢。這樣的營銷研究結果告訴福特的執行官們為什麼他們隻占據了中高檔市場的3%——這個國家不會有太多的舞蹈樂隊首領和賽車手。

1956年,華萊士遞交了一份報告,詳細分析了中高檔市場的顧客可能喜歡的新車類型。這種車被冠以“E-車”的代號,這是代表“實驗車”(Experimental Car)。這種針對性極強的汽車是圍繞一種全新但又相當傳統的思路設計出來的。駕駛員可以使用按鈕換擋、打開行李箱或調節前燈。如果駕駛員設定一個速度,那麼當汽車超過這個速度時,速度計會閃爍紅燈以示警告。像大陸一樣,E-車也是由獨立部門開發出來的,但它有四種不同車型。其中的兩種最大的車型有在整個汽車行業中都值得炫耀的引擎功率——345馬力。

E-車的樣式由來自加拿大的福特設計師羅伊·A。布朗直接負責。然後,公司開始為E-車尋找完美車名。亨利二世和他的家人所設定的唯一規則就是不準用“埃茲爾”這個名字。但最後布裏奇說服了亨利二世。這不光是亨利二世父親的名字,還是希伯來語的一個單詞:意思是“來自富人的宅邸”。布裏奇聲稱,這款新車肯定會成功,將是已故的埃茲爾·福特先生的一個永久的紀念杯。最終,亨利二世兄妹四人和他們的母親埃莉諾一致表示,如果執行委員會對這樣的紀念方式如此推崇,他們不會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