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抗戰塞爾登(3 / 3)

但打官司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最初幾年,法律費用成了公司的主要成本之一。ALAM與福特汽車公司的官司持續了八年之久,而據估計,僅頭五年的證詞就到了500萬字之多。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塞爾登1879年的發明究竟對20世紀的汽車有多大的適用性。在法律上,這可以被歸結為一個簡單的問題:塞爾登的專利是像ALAM所堅持的那樣涵蓋了自1879年初次申請專利之後所有的汽油汽車,還是僅僅局限於根據塞爾登的設計所製造出的東西。

雙方展開曠日持久的拉鋸戰,到1909年,這場鬥爭已經不再是熱點,人們認為雙方勢均力敵的局麵不會被打破。那時候,ALAM已經獲得了總共200萬美元的專利使用費——依據售價,每輛車4~14美元不等。喬治·B。塞爾登本人得到了大約60萬美元,沒有一分錢來自福特汽車公司。但9月16日,這場官司數年後又一次成為新聞焦點。法庭作出了判決:福特和其他共同被告敗訴。塞爾登專利得到了支持。

福特汽車公司提出上訴,塞爾登專利案被移交到了更高一級的法院。

此時,福特汽車公司的對手,也就是ALAM的71個成員似乎正輕輕鬆鬆地控製著汽車業,就像過去的六年內一樣。在法庭作出判決之後,幾個曾經不聲不響地抗拒支付專利使用費的公司也投降了。1909年時隻有一歲大的通用汽車公司就是最早歸順羊群的公司之一。ALAM單從這一家公司就收取了100萬美元的積欠專利使用費。像以前一樣,這個行業集團用公告警告未來的買主們說,購買那些未經授權的汽車容易遭到起訴。而且也正像1903年時一樣,福特汽車公司對每一次威脅都會給予反擊,雙方在媒體上的唇槍舌劍就像閃電雷鳴一般猛烈。

案子離開法庭一年有餘,此間,雙方律師都在為紐約市美國巡回上訴法庭(U。S。Circuit Court of Appeals)的三法官審判做準備。1910年11月,詹姆斯·考森斯和亨利·福特都前往紐約參加了曆時僅一個多星期的庭審。

1911年1月9日,審判組宣布了裁決結果。法官們沒有考慮塞爾登對專利程序的應用是否正確的問題,也沒有考慮一項從未在自己的時代轉化為現實物品的發明是否應該得到專利保護的問題。換句話說,那些讓考森斯、帕克和福特將塞爾登專利看做“怪物”的因素,上訴法庭的法官們全都忽略了。

法官們想知道的僅僅是這項專利的內在價值。為此,他們不得不回顧過去,了解了1886年左右一個初級工人的技術方法。在塞爾登申請專利的時候,美國人布雷頓發明的發動機是公認的未來汽油動力,但為美國汽車工業提供動力的卻是奧托發動機。根據法官們的裁決,塞爾登專利實際上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它與現代汽車沒有關係。

判決剛結束的時候,ALAM開始製訂上訴到最高法院的計劃。但兩天之後,經過了進一步考慮的ALAM成員投票接受了判決結果,他們安慰自己:不管怎麼說,塞爾登專利也將在1912年到期。協會成員甚至受邀參加了福特公司當時在紐約舉行的慶祝活動。晚宴上的許多發言者都興高采烈地表示,這一判決是汽車業自由成長新時期的開端——事實的確如此,塞爾登專利在失效之後的意義遠比它有效時的意義要大。畢竟,在它的生命期內,沒幾個公司曾真正被它有力地約束過,而在它無效之後,每一個汽車製造商都感到被解放了。

輸掉官司之後,ALAM試圖通過把自己重建為汽車行業信息交換所生存下去。然而,在它的功能被曆史記錄比它好、遺留陰影比它少的行業協會美國汽車協會(Automobi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更為人所知的名字是三A協會,Triple A)吸收之後,它於1912年解散了。

對福特汽車公司來說,勝利的代價是昂貴的:法律費用使每輛車的利潤減少了六美元。但亨利·福特願意花這筆錢,他一直堅持認為,以訴訟案為公司創造公眾認可度是值得的,無論律師們收多少錢。勝利使亨利·福特獲得了勇敢、獨立、堅強的公眾形象,就像他的汽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