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公共政策規劃的過程分析(2 / 3)

一般來說,擬定公共政策規劃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形式:其一,類比式規劃。類比式規劃作為製定政策的一條有效途徑,與其他規劃形式相比,不是一種激進的政策規劃策略,被認為比較安全且相對沒有風險。在采用哪一種方法提出公共政策方麵,特定的政策領域以及與提出政策有關的人員起著主要的作用。因而這種形式的規劃在規劃新政策時,似乎新政策所要求的解決方法在過去已有基礎,對那些規劃政策的人們來說,往往是可以預見的、熟知的和稱心的。其二,首創式規劃。首創式規劃是西方著名學者查爾斯·O·瓊斯(Charles O Jones)在其著作《公共政策研究導論》一書中所杜撰的一個術語,主要是指政策規劃者首創一種解決公共問題的新方法或新途徑,即使用非傳統的或首創的方法來設計和起草公共政策規劃。首創式規劃的政策建議要求立法者提出一種以前未曾嚐試過的政策方案以解決某個政策問題。與其他的方式相比,首創式規劃最不同的地方,就是不依靠以前的或已創立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此,采用首創式規劃這種方法,政策規劃會顯得不正統且與立法程序中行事的標準方式不一致。其三,常規式規劃。常規式規劃主要是指依據正式排在公共議程之上熟悉的、以前曾經試驗的政策建議而設計與起草公共政策規劃,即政策規劃者提出熟悉的、可接受的行動措施以解決公共問題,所以常規式規劃是一種最為常用於處理那些影響廣泛且以前曾經為之製定過政策問題的有效方法。與其他的形式相比,常規式規劃是準備政策建議的一種更為常用的形式,因為以這種方式所提出的政策問題和事項常常能夠引起公眾高度的關注。因此,當決定一條政策建議的合法性時,以常規式方法所提交的政策建議具有曆史與經驗這兩方麵的優勢。

此外,公共政策規劃的種類很多,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出不同的公共政策規劃種類。首先,依據公共政策在未來所發揮作用的時間要求,一般可以將公共政策規劃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其次,依據公共政策在不同社會領域的種類,一般可以將公共政策規劃分為經濟發展規劃、教育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人口發展規劃、環境治理規劃等。最後,依據公共政策在社會發展當中所要解決問題的單一性與多樣性,一般可以將公共政策規劃分為單一性規劃和綜合性規劃。不同的公共政策規劃種類,將用於不同的社會發展領域,發揮著不同的作用,解決著不同的公共政策問題,扮演著不同的社會角色。因此,公共政策規劃不但是一門技術,也是一門藝術,基本上涵蓋了分析、管理和行銷等不同的層麵與領域。特別是公共政策規劃的開放性,使得其政治方麵的重要性超過了技術方麵。

公共政策規劃作為公共政策製定的首要環節與價值體現,不僅需要符合社會發展的基本要求,而且還要滿足公眾的根本意願,因而公共政策的規劃人員在設計政策方案與政策目標的時候,還應該確立一些必須嚴格遵守的公共政策規劃原則。一般來說,公共政策規劃原則主要是指政策方案的製訂者,在政策規劃活動過程中應該主動遵循的政策規劃行為規範,這一行為規範主要體現在政策目標的製訂過程中。由於公共政策規劃是一個權威性社會價值的分配過程,所以這一過程不可避免地會對公眾的價值取向和行為選擇產生直接的、明顯的影響。因此,公共政策規劃必須慎之又慎。也就是說,隻有自始至終地堅持某些基本的社會價值坐標,公共政策規劃才可能被社會公眾所認同、所接受,並因此而影響到他們的行為。關於公共政策規劃原則的內涵,中外學者都曾經進行過一些有益的探索,提出了許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獨特見解,為公共政策規劃活動應該遵循的行為規範提供了有益的參照。依據中外學者對公共政策規劃原則的獨特見解,概括起來,在公共政策規劃的過程中,人們應該遵循以下一些基本的原則,以便獲得正確可行的政策方案:

第一,公正原則。公共政策作為一種社會行動方向和行為準則,應該對社會各個階層、各個利益集團一視同仁,在政策製定過程中持一種無私無偏的態度,以體現公平與公正。因此,作為公共政策製定的重要組成部分,政策規劃在利益分配問題上應該從公正原則出發,充分考慮到各方麵社會利益的權衡問題,而不能夠以犧牲一方麵的利益去換取另一方麵的利益。

第二,個人收益原則。該原則反對公共政策規劃的過程中製定一些空洞的、不切實際的政策目標,強調無論采取何種行動方案、解決何種公共政策問題,最終的受益者都必須要落實到普遍民眾的個人身上,著眼於滿足社會絕大多數人的需要。這一原則的本意還強調對於社會上居於劣勢的弱勢群體給予最大的關照,享受最大的利益。也就是在公共政策規劃時,盡可能使得受益者不斷擴大,盡量使得利益普及每一個人,而非僅僅局限於社會的少數人。因此,該原則強調了公共政策規劃的普惠性和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