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公共政策問題的形成(3 / 3)

認識公共政策問題隻是公共政策製定過程的一個方麵,而需要人們決定花多大的代價去有效地解決公共政策問題則是另外一個方麵的問題。有的時候,公共政策的製定者會以有關責任人為對象,作為解決公共政策問題的代價。而在另外一些情況中,公共政策的製定者會以選定國家的稅收作為這個計劃所需經費的支付來源,特別是在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義務中這種情況再明顯不過了。雖然在多數的時間當中社會公眾會對這些問題聽之任之,但是非分明。因為這些義務的決定有時候未經過全國人民發表意見,那麼便會給領導者造成適得其反的結果,為之付出極大的代價。此外,在考察公共政策議程的構成因素時,經常需要搞清楚這樣一些問題,即公眾把問題表達到何種程度才算是真正的社會問題呢?因為這些問題搞清楚,有利於精心構建公共政策議程。

由於私人利益集團想方設法避免公開討論,所以是否存在某些被禁止公開曝光的非議題呢?因為社會問題的總爆發,容易導致公共政策議程的擁堵和脫節。無數利益集團的代表們相信,他們的問題最需要政府的傾聽與關注,需要公共政策的製定者用議程來真正地表達他們的政策需求。在一般情況下,公共政策議程建立後所發表的公開消息或信息主要有四個基本來源:其一,公共官員;其二,大量的媒體;其三,利益集團;其四,官僚集團。這些重要的角色,既可以單獨運轉,也可以合起來運轉。

在現代民主國家政治製度的維係和運行方麵,基本上是在兩種係統的交叉作用及其動態平衡的過程中實現的。這兩種係統就是政府的公共權力係統與公眾的社會權利係統,這兩種係統各自有其獨特的意誌表達方式和對他方實行製約的方式。與此相聯係。在公共政策的製定過程中,從宏觀的意義上,公共政策議程一般可以區分為以下兩類相輔相成又相互製約的基本形式:

其一,公眾議程。是指公眾在某一時期對社會問題議論其好與壞,並認為應當通過政府的政策予以解決。雖然公眾議程是公眾通過各種不同的議論形式向政府反映表達自己的政策需求的過程,但是並非公眾所關心所議論的社會問題都能夠進入公眾議程。因為一個社會問題要想引起公眾的高度關注,最終成為公眾認可的公共政策問題,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該社會問題必須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社會深度;二是絕大多數公眾都認為政府有必要采取行動;三是該社會問題屬於公共部門管轄範圍的事務。公眾議程主要是由一些較為抽象的不成形的項目所組成,其問題概念和範圍以及性質都還很模糊,僅是發現問題、提出問題,並未成為公共政策議程的公共政策問題。因此,在公共政策的製定過程中,公眾議程隻屬於公共政策問題察覺或初始階段。

其二,正式議程。正式議程主要是指在公共權力係統範圍內對社會問題的議論。正式議程所要回答的不是怎樣做的問題,而是值不值得做的問題。所以正式議程首先是價值判斷,即確定某項公共政策的價值坐標、價值準則、價值意義,然後才決定實現價值的手段、方式。正式議程主要包括:界定問題議程、規劃議程、議價議程和循環議程等項內容。界定問題議程是指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準確地確定公共政策問題;規劃議程是指通過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對所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進行排序,從而確定需要優先解決的政策項目;議價議程是指各種社會政治力量以及公共政策的製定者根據各自不同的利益與價值標準,對社會問題是否列入公共政策議程討價還價;循環議程是指正式進入政策議程的公共政策,不斷會周而複始地接受科學評估和利益修正。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一般的情況下,把潛在的公共問題帶入公共政策製定領域的人們,都希望能夠把一些社會政治性問題揭示出來,並通過引起公眾對它們的高度關注,使一些社會問題進入公眾議程,然後再進入正式議程,最後形成公共政策問題,使得這些公共政策問題置於公共政策的議程當中。而改變現有的公共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