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公共政策問題的形成(2 / 3)

從以上滿足公共政策問題產生的幾個條件來看,公共政策問題的產生主要來自於三個因素的相互作用,即範圍、強度和問題觸發的時間。所謂範圍主要是指受到社會問題影響的人的數量。如果一個事件對社會的相當大的部分有著普遍的意義,那麼采取政策行動的要求就會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此外,在範圍當中,客觀參數和政策管轄權是一種相互作用的關係。例如,當在一個大城市發生毒物泄露這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時候,問題的範圍可能被認為就是發生在該地區的事情,對其他地方則沒有什麼意義。此時當地領導可能會迅速投入行動,而國家的領導對此卻一無所知,或者對此問題並不感興趣。但如果類似的毒物泄露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發生在其他地區,或在整個國家的水係統中發現了毒物,則該事件的範圍就必然發生了重大變化。正是由於以上的原因,使得公共政策問題受到不可預見事件的影響,這種影響或窄或寬地潛伏在社會公共活動的整個環節之中。所謂的強度主要是指社會公眾對於事件的感受。也就是說,如果發生了一個預料之外的事件而得到社會公眾寬容的接受,那麼隨後人們對此事件的態度就不是要求改變公共政策。但是,如果此事件引起了社會公眾普遍的關注,特別是這種關注是以擔心或憤怒的形式所表現的,那麼公共政策的製定者們很可能就會對社會公眾的輿論予以高度的重視。所謂的問題觸發時間主要是指一個重要事件展開的時間段。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盡管有些事件很快就廣為人知,而另外一些事件則需要經曆一段醞釀的過程,在社會公眾被充分喚起提出變化的要求之前,需要長時間的引導,但公共政策問題產生的時間與事件的效力並沒有一定的關係,那些很快就廣為人知的事件可能與某些經曆過了萌芽期的事物一樣有力量。

以上範圍、強度與問題觸發時間這三個因素,共同構成了要求公共政策產生與變化的核心因素,對可能產生的公共政策起著源頭的作用。特別是每一個因素的出現與其他因素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了一個觸發機製並對公共政策製定過程起到了一種潛在的影響力,以及造成社會問題不斷變化的可能性,有助於斷定一個特定事件對公共政策價值的影響。

雖然公共政策領域包含的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公共需求,但是公共政策問題的類型卻可以分為兩大類:即實質性的問題和象征性的問題。實質性的問題是那些矛盾的領域,其問題對社會有著重大的影響,如經濟、福利改革、人權立法和環境保護等就是公共政策議題中的一些實質性問題例子。由於實質性問題對社會具有全麵性的影響,所以通常很難解決,時常在公共政策的議程中被長期懸置。象征性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一些令人不快的公共政策問題上,所以一般要求盡快解決,以便使得該問題從公共政策議程上去掉。對於這類公共政策問題的反應一般傾向於提供更多的心理安慰,而不是政治製度的實際改變。象征性公共政策這種“安全閥”的性質,使得公共政策議程表麵上包含了許多更富變化的感覺,但卻不是實際發生的變化,提供了一種補償性的幻覺。所以對於公共政策的製定者而言,他們對各方麵的實質性問題給予象征性的關注,因為最低限度對公共問題的回應,是一種唯一可行的回應。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公共政策的產生,特別是公共政策製定過程中所遇到的公共問題有其獨特之處,是公共問題累積到社會的一個部門或若幹部門到了必須要采取行動的程度,是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邏輯起點,標誌著一項利益表達的訴求已經被政府選擇,使其有了被落實的機會。

第二個階段是公共政策議程的建立。所謂公共政策議程的建立,主要是指將公共政策問題納入到了政治或政策機構的行動計劃過程當中。一般來說,公共政策問題的產生先於公共政策,是公共政策製定過程的開端,具有很強的政治敏感度。因此,一旦社會問題被列入公共政策問題,就表明該社會問題已經引起了政府與社會公眾的充分注意,並有可能正式進入到公共政策的議程當中,成為一項實際的公共政策。此時的公共政策製定者會抓住各種不同的公共政策問題,盡力作出恰如其分的回應。

公共政策問題與單獨的個人或個別社會問題不同,因為當公共政策問題為政府與社會公眾所看到或聽到的時候,就必須得到高度重視,並被提到公共政策的議事日程上來加以解決。實際上,由於社會是按照政治與經濟條件的優先順序變化的,所以曆史上某一個時刻可能產生強烈反響的事件,對該時代另一時刻的影響卻可能是微不足道。也就是說,並非所有的社會問題在社會發展過程中都那麼反應明顯,其影響也不一定對社會公眾具有很大的衝擊力。因此,一個社會問題的產生,並且最終演化成為公共政策問題並不是必然的。它既取決於客觀情境的性質以及嚴重程度,也取決於公共權力主體確認公共政策問題的標準與程序。而這些確認公共政策問題的標準與程序,不僅將會直接影響到對公共政策問題的確認,也反映出公共權力主體認識公共政策問題的能力與水平,直接影響到公共政策的主要內容與製定質量,其社會效應變化很大。公共政策議題的產生一般來自於各種渠道,有的時候公共政策議題完全是由政府之外的個人提出的,例如一個名人淪為可怕疾病或某事件的受害者,會因他或她的聲名狼藉而喚起公眾的意識。而在另外一些的時候,由一個著名的媒體推出的調查或曝光可能牽連到政府領導人。於是那些在政府中和最接近公共政策製定過程的人就有可能提出公共政策議題,遂導致對解決公共政策議題方案的支持。因此,公共政策與反映不同氣候狀況的晴雨表一樣,會隨著公共優先等級和社會價值的轉移而不斷變化,通常無法預料,反複無常,是以一種動態的方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