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兩者在價值取向上也存在著極大的差異。一般來說,傳統的政策在價值取向上強調效率與效能,是一種追求“效率至上”原則的社會價值觀。而公共政策的價值觀念具有普世意義,注重社會實踐,在實踐中尋求社會資源的最佳組合與分配以提高其效率,恪守公共精神和公眾利益至上的原則,是其人本主義精神的充分體現。也就是說,公共政策的出發點和基本管理目標是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並通過在社會的重大決策當中給予公眾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從而完整地、真實地表達民意,以達到維護公眾的基本權利,全麵實現社會利益的協調與平衡,克服社會資源分配過程中的非公平性、非正義性,使公眾真正成為社會利益的最大受益者。因此,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和社會意義,就在於對公共利益進行合理的權威性分配,有效地針對了現實與公眾心聲的回應,契合了公眾渴望公平正義的要求。
在現代社會,利益的分化、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更加複雜。市場主體都是追求利益實現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因為在利益需要的無限性和社會資源供給有限性的矛盾前提下,人們之間利益上的衝突會大量地、經常地發生。在這種情況下,社會的政治與經濟需要穩定、持續下去,就必須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政策來協調利益關係,緩解利益衝突。而這種政策不能僅是一個代表局部利益的政策,隻能是在社會形象上代表全體公民利益的公共政策。這種公共政策通過確立公平正義的原則來調節人們之間的利益關係,以實現社會的穩定與有序的運行。西方著名的功利主義思想家約翰·密爾(John Mill)早在150多年以前就指出:“如果人民大眾從人口或任何其他東西的增長中得不到絲毫好處的話,則這種增長也就沒有什麼重要意義了”。因此,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公平正義是社會的穩定器,隻有實現了公平正義,才能夠有效地維持社會的秩序,避免社會的矛盾與衝突,使得社會的政治與經濟保持穩定的發展。
從某種意義上講,公平與正義是公共政策的靈魂與基本法則,是社會分配公平與正義的具體體現,特別是公共政策公平與正義考慮的重心在於結果和分配效果,並強調公平與正義在執行社會規則中的積極作用與對公眾的責任,並以公共利益實現的最大化作為衡量其社會發展的唯一標準,突出了在實踐中關心公平與正義、處理公平與正義的社會價值,使得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在公共政策領域,公共是相對於私人事務與私人領域而言的,泛指社會中的所有人,而對他們不加以區分,意味著一種集體主義和大眾化的傾向,是聯結不同人們相互利益的重要紐帶,是他們意誌合一的具體表現。一般來說,私人事務與公共事務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在於人的行為僅僅是對一個人負責還是對許多人負責,是對一個人產生影響還是對許多人產生影響,或者人的行為是以自我為中心還是以他人為中心。因此,公共既是一種理念也是一種能力。作為一種理念,公共意味著所有的人們為了共同的利益,而不是出於個人的或者家庭的目的才走到了一起。作為一種能力,公共意味著人們為了共同的利益而在一起工作的一種積極的、獲取充分信息的能力,所以公共隻有在群體及其他複雜的利益整合過程中才能得以展現。此時人們的公共行動與公共行為都被認為是為了達成公共利益。
總之,把握了“公共”概念的基本含義,注重“公共性”這一公共政策賴以存在的基礎性原則,分清楚傳統政策與公共政策在決策體係、社會管理範疇和價值取向的根本不同,才能夠真正把握公共政策的本質特征。也就是說,隻有當為解決社會公共事務中的各種各樣的公共問題所製定政策的時候,此時的政策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政策,才真正為公共管理提供了製度層麵的有效保障,成為公共管理的重要利器。
綜上所述,公共政策是指其主體是國家公共法權主體、社會政治法權主體與社會非法權主體的政策,即指20世紀50年代以後,以美國著名政治學學者哈羅德·拉斯維爾(Harold Lasswell)等人為代表專門研究的、以科學理性為特征的公共管理的公共政策。其使命是關注民主社會中的政策科學規劃、社會的普遍價值、社會的合法性和控製,強調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和公共責任。雖然公共政策經過幾十年的迅速發展,已經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成為具有學術研究意義的新領域。但是,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和研究領域,公共政策由於其規範較新、學科跨度較大、體係還不是很健全很完善等原因,從而為人們對於它的研究留下了極大的空間。因此,全麵了解公共政策的研究對象,把握公共政策的研究範疇,是我們學習和用運公共政策的基礎,有助於我們準確掌握公共政策的本質特征與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