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居家當如居官,必有綱紀(2 / 2)

由於包拯為官清廉,剛直不阿,京城中還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行賄之人不敢到開封府來,因為這裏有閻羅王包老在。”包拯為官清廉,雖然身居高官,地位顯貴,但是他身上穿的衣服、日常生活用品、平日的飲食起居都和他在合肥縣當老百姓時一樣。他不僅嚴格要求自己,嚴格約束自己的家人,斷絕屬下吏員貪汙受賄之途,維護自己清正廉潔的形象,同時,他還時刻想著以清正廉潔教育後世子孫,使清廉之風在自己的家族中世代相傳下去。為此,包拯立下了一條家規:“後代子孫作官,如果有人犯貪贓罪,放逐後不能回到本家居住,死後也不能安葬在本族的墓地中。不依從我的誌向,就不是我的兒孫。”

古訓今鑒

在封建社會裏,如果一個人被家族拋棄,甚至連死後也不能認祖歸宗,那麼他在社會上便很難找到立足之地,更不用說謀求發展。包拯正是用這種方法來約束自己後世兒孫的行為,使他們時刻牢記廉潔的家風,不敢貪贓枉法。事實也說明,包拯的這條家規還是頗具威力的。數百年前的封建清官包拯以封建家族道德為武器,同貪贓枉法的行為宣戰,從嚴治家,使他樹立的清廉家風傳之久遠。那麼現在,我們是不是也能以社會主義的道德為武器,使那些貪贓受賄的不法之徒在我們的社會中無法立足,從而使清正廉潔蔚然成風呢?道德、法律,如同車的兩輪,應並行不廢。在反腐倡廉的今天,如何以道德的力量,遏製貪汙腐敗之風蔓延,確實需要以大智慧、大謀略來認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