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數代精英叱吒商潮(1 / 2)

經營活動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是晉商的一大創舉。清朝中葉山西人開設的大商號中,往往是財東聘經理,經理管業務。也就是說,在幾百年前,山西一些大商號已經開始實行經理負責製。具體辦法為東家是董事長,東家的家族即董事會。這個董事會下的商號多達幾十處,甚至上百處;這樣每個董事長就需要聘請許多的經理。財東先對擬聘經理進行全麵的考察,確認其德才兼備、足謀善斷,可以擔負起經理的重任,再下聘禮,議定聘期。對所聘經理的經營活動,遵循不幹預、不過問的基本態度,大多數的東家恪守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則,將資本、經營全權委托。一任經理的任職期限通常是三到五年,經理每年要向財東報告商號的盈虧狀況。在任期內,經理如果是盡心盡力,擴大了資本運行的效率,財東則毫不猶豫地給予加股加薪的獎勵。如果經理不太稱職,輕則減股減薪,重則被辭退。每屆年終之時,各地的經理們齊集總號,財東盛宴款待,盈利多的經理被請到上席,財東敬酒敬菜;盈利少或者是有虧損的經理屈居下位,自斟自飲,倍遭冷遇。如果兩三年的年末宴會上都居下席的話,用不著財東說話,經理就會自動提出辭職。

每年下來,商號都有分紅,分為資金股和人力股兩種。東家以銀股分紅,所聘人員從經理到夥計,均可以憑借付出的勞動而以身股分紅。總經理的身股,由財東確定;商號內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分號掌櫃、各位夥計是否可以頂股,每人頂股多少,都由總經理確定。一般來說,身股的多少是按照每個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來確定的。總經理一般可頂到一股,一般的職員可頂一二厘,也有一厘以下的。但不是人人都能頂身股,而是在該商號服務一定的年限取得一定資曆者方可取得身股。通過這種做法,從經理到店員,每個人都把自身利益與商號的贏利、財東的利益緊緊拴在了一起,勞資關係也比較容易協調。

正是由於當年山西金融業的發達,和這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製度,一些有才能、肯實幹的經理人員在多年經營活動中,自身也得到了很大的實惠。一些東家建房起宅之後,經理們大多也不甘落後,他們修建了一處處舒適的院落,於是我們在看到當年財東們的深宅大院的同時,也能看到當年的一些商號票號經理們留下的建築舊址,有的宅院甚至可以同財東的住宅媲美。明清山西城鎮上的不少宅院,如果是經商人家的,則前院是談生意、做買賣的地方,後院為家眷的生活區,前院開放,後院閉鎖,生活和經營兩大區域的管理也非常嚴格。

平遙城裏現存的古宅老院,就有日升昌第一任總經理雷履泰的兩進院落。雷履泰的宅子,始建於道光年間(1821—1850),由兩個主院、兩個跨院組成,是結構布局呈轎杆式的院落。對於一位昔日的經理來說,出入有轎子坐乘,那就是榮華富貴和身份的象征。雷履泰的宅院占地麵積3000多平方米,主院正房、廂房均為兩層建築,正廂均取三間格式,呈三三對應的均衡結構。北屋正房三間,下麵窯洞上層木樓,樓上懸掛著“晉元樓”的金字匾額,屋頂是雙坡硬山瓦頂式,圍廊、雀替、掛落、石雕欄板等等裝飾物件,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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