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人債權
雖然法人財產權首先和主要是指法人所有權,但同時還包括法人債權。法人債權和法人所有權一樣,也是一種基本的法人財產權。法人所有權是一種靜態的歸屬性的財產權,它所反映的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占有、生產、消費的經濟關係;而法人債權是一種動態的流轉性的財產權,它所反映的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的流通、分配和交換的經濟關係。
3.法人知識產權
法人知識產權也稱法人精神產品權,它具有時間性、空間性、層次性、獨占性、首創性等法律特征,包括法人著作權,法人專利權和法人商標權。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法人著作財產權是指作者自己或授權他人將自己作品出版、上演、播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後,依法享有取得報酬和物質獎勵的權利,法人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身權不同,它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法人專利權是指法律賦予取得專利權的法人在一定期限內對取得的專利的發明創造或者設計依法所享有的專有利用的權利,即獨占利益權;法人商標權是指法人對自己依照法定程序,經由商標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它有四項權能,一是禁止別人使用商標的獨占權,二是自己在特定商品上使用商標權,三是利用商標取得法定孳息權,四是將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綜上所述,法人財產權所包含的法人所有權、法人債權、法人知識產權三個層次的權利,是一個有機整體,它們既對立又統一,互相作用,缺一不可,共同構成了法人財產權這一綜合性法律權利的完整內涵和外延。其中,法人所有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基礎和核心,承認公司法人所有權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的關鍵,這正是法人責任製度在國外被譽為意義超過蒸汽機和電的發明的近代最偉大的創造的原因之所在。
§§第四章 有限責任製公司——現代企業製度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