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經濟機製,是指在一定產權製度基礎上和經濟組織框架內,經濟活動的參與人相互之間的逐利自動和互動關係,它涉及行為主體、行為動力、行為目標、信息傳導係統、資金循環係統、運行方式、運行效果等多方麵的內容。現代企業製度的運行機製可分為內部運行機製和外部運行機製兩類。就內部運行機製而言,又可分為產權主體在競爭壓力下形成的自我激勵、自我約束的產權機製和委托代理雙方相互激勵、相互約束,以逐利互動為目的而形成的委托代理機製。就外部機製而論,則包括市場機製、政府機製和社會機製。內部機製與外部機製有機結合,共同構成影響現代企業製度的經濟機製係統。

一、獨立的經濟人格

獨立的經濟人格意味著經濟主體脫離了各種依附關係,有資格對自己的財產以及經濟行為負責。隻有這樣,股票這一金融資產才可能人格化,在眾多的、分散的自然人基礎上才可能形成真正的法人。

現代企業的行為主體包括股東和股東會、董事和董事會、監事和監事會、總經理和經理班子、中下層經理和普通職工。由於產權安排和法人治理結構差異決定了行為主體在公司中的地位、作用和影響各不相同:股東和股東會因擁有股權而居於公司最高權力地位;經理人因擁有人力資本的區別而在公司中居於不同職位,一般而言,能力越強,職權越大,對公司其他成員的影響也越大。

與行為主體相應,追逐經濟利益是各個參與人的行為動力。股東為了讓經理人和職工為自己的利潤目標努力工作,必須支付給經理人及職工與其能力和績效相應的報酬。通過給各個主體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從而使公司充滿活力。但從行為目標看,由於產權安排不同,公司參與人有不同的行為目標,股東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經理人和職工的目標是工資及工資衍生品的最大化。利潤與工資此消彼長,由此決定了股東與經理人及職工之間的相互矛盾、相互約束關係。

二、信用製度的建立

目前,雖然信用問題已引起了經濟學、法學和倫理學的高度重視,但從總體看,各個學科基本上是僅囿於本學科的領域,甚至由於經濟信用的強勢而出現了把對經濟信用的細分當成信用類型的做法。信用作為一個種概念,不僅包括經濟信用,也包括政治信用、法律信用和道德信用。而在經濟活動中表現出的各種信用形式,如銀行信用、租賃信用、消費信用等,都應隸屬於經濟信用。在我國的《辭海》中,信用的多種含義也有顯現。信用:一是謂以誠信任用人,信任使用;二是遵守諾言,實踐成約,從而取得別人的信任,如“信用昭著”;三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不難看出,作為價值運動特殊形式的經濟信用,隻是信用的類型之一。因此,在使用和研究信用概念時,要注意信用類型的不同特性,以免造成語義含混,更不要把經濟信用、法律信用與道德信用相混同。為避免因信用的寬泛性造成信用使用的混亂之嫌,有必要對經濟信用、政治信用、法律信用、道德信用做一個基本的界定。王淑芹:“信用研究述評”,載《哲學動態》2002年第11期。經濟信用是在經濟活動中以某種預先約定為基礎、以償還或增值為特征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它的特點是與一定的經濟收益和風險相聯係。政治信用分政府行為的信用(國家政策、政令、規章製度等方麵的公正、嚴明、威望)和公務員的個人行為信用(公務員的率先垂範性、服務性、效率性)。法律信用應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在普遍意義上,指法律的正義性、權威性及實效性深得社會成員的認可和信服;二是在法律明示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中,人們對法律義務及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契約的履行情況。道德信用是在人們(包括人格化的集體)的社會活動中由一定的約定、承諾、誓言等引發的一種倫理關係及其相應的原則和品行。道德信用的生長空間是廣闊的,它不僅涵蓋社會生活的所有領域,而且涉及一切有約要踐的社會活動,無論其是書麵的正式契約形式還是口頭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