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豪華的遊輪泰坦尼克號,它的第一次航行,竟然成了它生命的終結,一座龐大的冰山毫不留情地撞上了泰坦尼克號。1912年4月15日淩晨2點20分,泰坦尼克號,這艘當時全世界最豪華的遊輪,永久地沉入了大西洋海底。
這是泰坦尼克遊輪的主人始料未及的。上億元的投資就這樣輕易地“沉沒”了,竟然一絲一毫的痕跡都沒有留下,首航的銷售收入是它的唯一收入,泰坦尼克號的沉沒,使這家遠洋運輸公司徹底破產了!
在經濟學上,當成本已經發生而且無法收回時,我們稱這種成本為沉沒成本,就像泰坦尼克的沉沒一樣,公司都破產了何談成本的收回?
我的一個朋友買了一套房子,準備對外出租,先後聯係了幾個房客,價格一直都沒有超過2萬元錢,朋友不甘心,為了使租金能夠再高一些,於是對房子進行高檔裝修,一共投入了6萬元。結果房租非但沒有提高,反而降低了。為什麼呢?由於房子裝修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油漆和板材的汙染,房子裝修好了之後,根本無法在屋子裏居住,一進去就咳漱、惡心、流眼淚。房子閑了半年,汙染依舊,根本沒有辦法居住。雖然有兩個看好的,但是都是當庫房來租的,一年就給1.5萬元。無奈,後來房子隻好以1.5萬元的價格租給了一個做生意的人。本來房子可以以2萬元的價格出租,追加了6萬元的投資,房租不但沒有漲反而還降了0.5萬元,這6萬元的投資再也無法收回了。這6萬元的裝修成本就成了沉沒成本。
在人們的生活中,其實類似的投資是比較多的,應該引起人們的注意,規避沉沒成本的產生。
珍尼給孩子買了一架鋼琴,而孩子對鋼琴根本就不感興趣,買回來根本就沒有動一下,珍尼作孩子的工作,想幫她找個老師學琴,她卻再三推托,就這樣鋼琴一直放在家裏,直到孩子大學畢業,這架鋼琴也沒有使用過,成了為孩子投資的一筆沉沒成本;也許你會說,鋼琴還可以賣出去。不錯,但是賣出去的價錢和買回來的價錢肯定是不同的,那樣的話,這個差價就是沉沒成本。
沉沒成本和機會成本不同。成本一旦沉沒,你就對它無所作為了,就像“泰坦尼克”號遊輪一樣,你明明知道它沉在大西洋的海底,但是你毫無辦法。就像你給孩子買的鋼琴,雖然它放在那裏,但是它對你來說也是毫無用處的,最後隻好以5折或者更低的價格賣掉它,珍尼至少損失了1萬多元。這1萬多元就是沉沒成本。
機會成本就不同了。還說珍尼的鋼琴,假設珍尼在買這架鋼琴之前,是一個私人藝術學校的鋼琴教師,每月的收入是1000元。她給孩子買了這架鋼琴之後,孩子不學,無奈她隻好放棄了藝術學校的工作,回到家裏自己收了幾個學生教鋼琴。那麼這個2萬元的鋼琴就不是沉沒成本了,而應該計算的是它的機會成本。如果不買鋼琴,2萬元在銀行裏儲蓄,每年的利息是600元。那麼這600元的利息就是珍尼買鋼琴每年所投入的機會成本。
對一個經營者而言,在一個相對較短的時期內,固定成本也應該看作是沉沒成本。
朋友劉剛租房子開了一個餐館,房租每年2萬元,租期是2年,並且規定了房子不準轉租給他人。此外固定資產投資還有3萬元。經營了一年之後,經過核算,全年的銷售收入是15萬元,全年人員工資8萬元,全年的其他可變成本是5萬元。假設3萬元的固定資產成本,在兩年經營結束後還可以出售1萬元,這樣固定成本分攤在每年正好是1萬元。一年的總成本一共是:2+8+5+1=16萬元,銷售收入是15萬元,正好虧損了1萬元。那麼如果讓你來幫助決策的話,你認為是應該繼續幹下去呢,還是應該關門呢?
讓我們一起來幫劉剛算一算:
根據上麵的計算,劉剛經營一年之後,雖然虧損了1萬元,但是2萬元的房租收回了,8萬元的人員工資、5萬元的可變成本也收回了,損失的正好是固定成本1萬元。如果關門呢,15萬元的收入沒有了,8萬元的人員工資沒有了,5萬元的可變成本也沒有了,但是2萬元的房租已經付出了,收不回來了,分攤在第二年的1萬元固定成本也收不回來了,這樣就要虧損3萬元。因為2萬元的房租和分攤的1萬元固定成本在不營業的狀態下,它造樣會發生,它就成為了沉沒的成本。
所以在很多時候,我們會看到這樣的情況,某某的生意明明在虧損,但是他卻依然幹勁衝天,為什麼?因為已經付出的成本無論營業還是不營業,它都付出了,與現實的經營已經“無關”了,就是說可以不考慮了,如果你真的停止了營業,它就會永久地沉沒,毫無作為。而此時選擇繼續營業的話,我們付出的不過是可變成本,隻要我們的營業收入大於可變成本我們就有利可圖,我們就有必要繼續幹下去。
所以在經營不景氣的時候,是繼續還是停止,我們隻要考慮可變成本和銷售收入之間的關係就可以了。已經付出的就當作已經“沉沒”了,在這個基礎上我們進行決策,進行選擇,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