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是西方客觀唯心主義的創始人,其哲學體係博大精深,對其教學思想影響尤甚。柏拉圖認為世界由“理念世界”和“現象世界”所組成。理念的世界是真實的存在,永恒不變,而人類感官所接觸到的這個現實的世界,隻不過是理念世界的微弱的影子,它由現象所組成,而每種現象是因時空等因素而表現出暫時變動等特征。由此出發,柏拉圖提出了一種理念論和回憶說的認識論,並將它作為其教學理論的哲學基礎。

除此之外,其他方麵的主要思想有以下幾個方麵:

政治思想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設計了一幅正義之邦的圖景:國家規模適中,以站在城中高處能將全國盡收眼底,國人彼此麵識為度。柏拉圖認為國家起源於勞動分工,因而他將理想國中的公民分為治國者、武士、勞動者3個等級,分別代表智慧、勇敢和欲望3種品性。治國者依靠自己的哲學智慧和道德力量統治國家;武士們輔助治國,用忠誠和勇敢保衛國家的安全;勞動者則為全國提供物質生活資料。3個等級各司其職,各安其位。在這樣的國家中,治國者均是德高望重的哲學家,隻有哲學家才能認識理念,具有完美的德行和高超的智慧,明了正義之所在,按理性的指引去公正地治理國家。治國者和武士沒有私產和家庭,因為私產和家庭是一切私心邪念的根源。勞動者也絕不允許擁有奢華的物品。理想國還很重視教育,因為國民素質與品德的優劣決定國家的好壞。柏拉圖甚至設想在建國之初就把所有10歲以上的人遣送出國,因為他們已受到舊文化的熏染,難以改變。全體公民從兒童時代開始就要接受音樂、體育、數學到哲學的終身教育。教育內容要經嚴格選擇,荷馬、赫西俄德的史詩以及悲劇詩人們的作品,一律不準傳入國境,因為它們會毒害青年的心靈。 柏拉圖自稱這是“第一等好”的理想國,其他的政體都是這一理想政體的蛻變。理想政體由於婚配的不善引起3個等級的混雜,導致爭鬥,軍人政體(Timocracy)隨之興起。軍人政體中, 少數握有權勢者聚斂財富, 形成寡頭政體(Oligarchy)。貧富矛盾的尖銳化導致民眾的革命,產生民主政體(Democracy)。民主政體發展到極端時又會被僭主政體(Tyranny)所取代。

《政治家篇》約作於柏拉圖後兩次去敘拉古之間(公元前367~前361),這是他在敘拉古的政治實踐受到挫折,思想發生變化的時期。《政治家篇》主旨是討論真政治家及政治的定義。柏拉圖在這篇對話中提出了政治中道、混合的概念;首次明確論述了法律的作用並以法律作為劃分政體的標準。他認為,真政治家(哲學王)無需用法律統治,但現實中真政治家極為罕見,即使有真政治家,法律也還有一定的作用。因為政治不僅是一種藝術,亦是一門科學。法律對於政治家,猶如教練和醫生的訓練方案和處方一樣,法律雖然在理論上是荒謬的,在實踐中卻是必要的。

柏拉圖在其最後的作品《法律篇》中進一步發揮了關於法律的作用的思想。從理想出發,他推崇哲學王的統治,“沒有任何法律或條例比知識更有威力”;從現實出發,他強調人類必須有法律並且遵守法律,否則他們的生活將如同最野蠻的獸類。在這一思想指導下,他在12卷的《法律篇》中,設計了他的“第二等好”的城邦,包括地理環境、疆域大小、人口規模與來源、國家經濟生活、階級結構、政治製度、法律等細則。由於指導思想的變化,第二等好的城邦與《理想國》中的正義之邦相比,在具體措施上有很大區別。主要有:政治製度由哲學王執政的賢人政體轉為混合政體,以防止個人專權。《理想國》主張統治者實行公產、公妻、公餐、公育製,《法律篇》則恢複了私有財產和家庭。《理想國》中劃分公民等級是依照其先天稟賦的優劣,而《法律篇》則是按照後天財產的多寡。

教育觀

柏拉圖還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個提出完整的學前教育思想並建立了完整的教育體係的人。柏拉圖中年開始從事教育研究活動。他從理念先於物質而存在的哲學思想出發,在其教育體係中強調理性的鍛煉。他要求3~6歲的兒童都要受到保姆的監護,會集在村莊的神廟裏,進行遊戲、聽故事和童話。柏拉圖認為這些都具有很大的教育意義。7歲以後,兒童就要開始學習軍人所需的各種知識和技能,包括讀、寫、算、騎馬、投槍、射箭等等。從20~30歲,那些對抽象思維表現特殊興趣的學生就要繼續深造,學習算術、幾何、天文學與和聲學等學科,以鍛煉他的思考能力,使他開始探索宇宙的奧妙。柏拉圖指出了每門學科對於發展抽象思維的意義。他主張未來的統治者在30歲以後,要進一步學習辯證法,以洞察理念世界。經過5年後,他就可以成為統治國家的哲學王了。

柏拉圖認為,每門學科均有其獨特的功能,凡有所學,皆會促成性格的發展。在17歲之前,廣泛而全麵的學科內容是為了培養公民的一般素養,而對於未來的哲學家來講,前麵所述的各門學科都是學習辯證法必不可少的知識準備。文法和修辭是研究哲學的基礎;算術是為了鍛煉人的分析與思考能力:學習幾何、天文,對於航海、行軍作戰、觀測氣候、探索宇宙十分重要;學習音樂則是為了培養軍人的勇敢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時,他還很重視選擇和淨化各種教材,如語言、故事、神話、史詩等,使其符合道德要求,以促進兒童心智之發展。

就教學方法而言,柏拉圖師承蘇格拉底的問答法,把回憶已有知識的過程視為一種教學和啟發的過程。他反對用強製性手段灌輸知識,提倡通過問答形式,提出問題,揭露矛盾,然後進行分析、歸納、綜合、判斷,最後得出結論。

理性的訓練是柏拉圖教學思想的主要特色。在教學過程中,柏拉圖始終是以發展學生的思維能力為最終目標的。在《理想國》中,他多次使用了“反思”(reflection)和“沉思”(contemplation)兩詞,認為關於理性的知識唯有憑借反思、沉思才能真正融會貫通,達到舉一反三。感覺的作用隻限於現象的理解,並不能成為獲得理念的工具。因此,教師必須引導學生心思凝聚,學思結合,從一個理念到達另一個理念,並最終歸給為理念。教師要善於點悟、啟發、誘導學生進入這種境界,使他們在“苦思冥想”後“頓開茅塞”,喜獲“理性之樂”。 這與蘇格拉底的助產術有異曲同工之妙。

柏拉圖的教學思想幾乎涉及到教學領域中的所有重要方法。他第一個確定了心理學的基本劃分,並使之與教學密切聯係起來。他繼承並發展了斯巴達的依據年齡特征劃分教學階段的教學理論,在教學的具體內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則更多地總結與采用了雅典的經驗,提出了全麵、和諧發展的課程體係。他十分注重在教學中發展學生的思維能力,強調探討事物的本質,這些都給了後世教育家們以巨大的影響和啟迪。

但是,柏拉圖誇大了理性發展在教學中的意義。他主張的通過回憶和沉思冥想以致知的教學過程,反映了其對掌握知識理解中的唯心主義傾向。特別是他把理性絕對化、孤立化,使感覺和理性之間對立起來的思想,以致成了中世紀經院派教條主義教學方法的理論基礎。他有一句名言:不知道自己的無知,乃是雙倍的無知。

在他的奴隸主教育學體係中,體育占有重要的地位。柏拉圖對婦女體育也很重視。他認為:“做女孩的應該練習各種跳舞和角力;結婚以後,便要參加戰鬥演習、行營布陣和使用武器……因為一旦當所有的軍隊出動去打敵人的時候,她們就能保衛兒童和城市”(《柏拉圖論教育》)。在柏拉圖的論述中,幾乎涉及到當時體育的各個方麵。他認為,體育應包括教育手段和健康術。他對當時雅典出現的競技主義和競技職業化傾向曾給予猛烈的抨擊,同時也批評市民輕視體育的思想和態度。他主張心身和諧發展,強調“用體育鍛煉身體,用音樂陶冶心靈”。柏拉圖豐富的體育思想對後世體育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