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采用的上述三個標準,說到底就是“利”、“名”、“權”。在韋伯的眼中,任何社會這三種東西都是稀缺的,因此在各個社會領域中,人們總是逐利、求名、爭權,社會結構就是用等級秩序將上述活動納入製度化軌道。
(二)農村社會分層的標準
分層的標準,一般是用區別於其他成員的較明顯的某一特征或標誌來劃分的,劃分的結果是把一個異質性較強的總體,劃分成幾個同質性較強的子總體。當代中國農村正處於大規模高速分化的階段,人們提出了不同的分層標準。目前理論界有幾種不同的觀點:
以一、二、三產業作為標準,把農村社會成員分成一、二、三產業階層;
以農村家庭平均收入的多少為標準,把農民分成:少數的小康者,多數的溫飽者和少數的貧困者三個階層;
以農村成員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時間多少和從農業中獲得的收入的多少,把農民分成四個階層:多數的純農戶、相當多數的第一兼業農戶(以農業為主兼從事工商業)、部分的第二兼業農戶(以非農產業為主兼從事農業)和少量的非農戶;
以職業標準把農民分為七個階層:廣義的農業勞動者、鄉鎮企業工人、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農民知識分子、鄉村管理幹部。
當代的中國農村,由於處在社會結構的重大變遷中,傳統的鄉村社會正在被現代的勞動方式、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所取代,出現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空前規模的分化和多向組合,使農村成員的職業結構、利益要求發生了重大變化。所以對農村社會分層也要結合時代大背景。中國農村的社會分層經曆了既有內在聯係,又有本質差別的三個環節。即職業轉移,勞動者從事的職業由農業轉向非農業;地域轉移,勞動者的勞動場所、居住地從鄉村來到了城鎮;身份變更,社會成員的勞動方式、生活方式以及製度認定由農民成為新型市民。這三個環節順次展開,依次遞增。農民從職業轉移起步,經曆地域遷移,最後躍遷到社會身份的徹底改變。
盡管社會分層的觀點很多,也很難統一起來,但是均遵循一種原則,即選擇根據自己的研究需要,結合時代特點,選擇最能體現階層區別的特征作為劃分的標準。現在,人們較為一致的分層標準有以下幾個方麵:
1.職業標準。即以職業類型為標準,將農村社會成員劃分為不同的層次。職業環境、職業聲望、職業活動的範圍和性質,集中體現著人們的社會差別和社會不平等。由於農村的社會分化,農村成員的職業出現多樣化,因此職業便成為社會分層最常用、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標準。
2.收入標準。即以收入的多少作為標準將農村社會成員劃分為不同的社會層次。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方式以及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使農村居民的收人差距拉大了。一批最早在外打工的農民和一些“專業”大戶首先富了起來,因此收入差距在農村日益明顯,而把收入作為分層標準又有其社會和曆史的意義。可以保證人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和防止兩極分化,促進農村經濟繁榮和發展。
3.地域標準。以地域不同作為標準將人們劃分為不同的層次。由於農民大規模高速的流動,居住地點的時常變換也成為一個重要特征。農民大量從農村湧向城市,從內地到沿海,從不發達地區到發達地區,選擇適當的居住地點,成為當今農民尋求自身發展的一大特色,因此,地域也成了劃分層次的一大標準。
4.教育標準。即以農民所受教育的程度劃分社會層次。教育,在當今社會起著重要的作用。在農村亦不例外,教育水平成為農民流動,農民尋找不同的職業的重要依據。農民愈來愈重視自身的教育。但由於收人不同,居住地點不同,教育環境不同,農民的教育差別是很大的。農民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仍然是少數,中等教育在農村逐漸普及。教育程度影響著人們知識、能力、價值觀、生活方式和勞動方式,因此,教育程度和教育類型在社會分層方麵的作用越來越大。
5.生活水平標準。以人作為生命體付出能量與獲取能量之間的數量關係,以及在物質和文化方麵要求的滿足程度為標準的劃分被稱為生活水平分層。隨著農村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們在生活水平的差別也逐漸顯露出來。農村居民在消費、住房條件、收入、工作時間、閑暇時間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麵均拉開了層次,所以生活水平也成了農村社會分層的一個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