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農村社會分層的理論與標準(2 / 3)

階級分析的方法是適應階級鬥爭和革命需要而提出的,這種方法抓住了階級差別的本質,對階級社會中的分層無疑是十分重要的,但因為這種方法以依據對生產資料的占有情況來劃分階級,因此有兩個局限性:第一,它無法明確而科學地把階級社會中許多並不占有生產資料而其生活狀況和社會地位又明顯高於一般人的群體劃歸到某一階級,如封建社會的士大夫、資本主義社會的企業經營管理者、科技工作者、公務員和其他知識分子等。第二,它無法用於實現了生產資料公有製的社會。階級是一個曆史的範疇,它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長存的,階級隻是和人類曆史長河中一定的生產關係相聯係而存在的,即階級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私有製的產生而出現,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隨著生產資料私有製的廢除,階級亦將消亡。然而社會成員之間的差別和社會層次卻是永存的。

2.馬克斯·韋伯的多元社會分層理論。在近代社會學對社會分層的研究中,西方社會分層理論的創始人,德國的馬克斯·韋伯在他的一篇論文《政治社會中的權力分化:階級、身份和政黨》中,認為社會並不是一元分層體係,而是多元分層體係。認為研究社會不平等時,把經濟作為分層標準是必要的,但除了經濟因素以外,至少還有兩個重要的因素,即聲譽和權力。他用秩序來表示社會分層,把秩序分為經濟秩序、社會秩序和政治秩序。相應地提出了劃分社會層次的三個標準:財富——經濟標準,地位——社會標準,權力(聲望)——政治標準。

(1)經濟標準。韋伯把根據經濟因素劃分的地位群體稱為階級,這一點他與馬克思相同。他給階級下了這樣一個定義:“對於為數眾多的人來說,某一種特殊的構成原因的生存機會的因素是共同的;隻要這種因素僅僅通過經濟的貨物占有利益和獲利利益來表現的。”在韋伯的階級定義中強調了生存機會、經濟利益和市場條件。

韋伯認為那些與市場存在有關的經濟利益決定了階級。個人生存機會的基本條件取決於市場狀況,各類財產和服務必須通過市場而表現出來,所以說,階級地位說到底是市場地位。所謂市場條件是指人們在進入市場時可以用來交換貨幣的所有物,即人們所擁有的財產或技能。所謂生存機會是由個人的市場條件所決定的,生存機會不能脫離市場而言。擁有財產的多寡是劃分階級地位的基本範疇,但韋伯並不把財產當作階級的惟一判別標準。也就是說一個人擁有財產的多少,並不能決定他的階級地位,還要看他是否能夠或確實給予財產使用的“含義”。而財產一旦離開了市場,也就不再具有意義。在他看來,階級狀況的關鍵方麵最終取決於市場狀況。市場務件這一概念在韋伯的社會分層理論中是非常重要的。

(2)社會標準。在韋伯看來,身份地位是社會分層的社會標準。所謂身份是社會對一些人或職位所得到的榮譽或名聲的肯定或否定的評價。身份在沒有市場的情況下發生作用,它產生於社區,是以消費模式、生活方式和社會聲譽為象征的。由於身份涉及如何被人評價的感受,因此,人們對它的看重甚於經濟收入。

韋伯認為所有在社會榮譽或名聲方麵得到同樣評價的人和那些以同樣生活方式生活的人,構成一個身份群體。身份群體是建立在其成員聲望的水平基礎上的,這種聲望是以人的生活方式為基礎,由主觀決定的。聲望群體的成員用多種方法歧視其他群體,從而保持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如公司中的經理們一起吃午飯,而不是與藍領雇工一起吃午飯。這被韋伯稱為價值合理行動,這種行動並不是為了他們的經濟利益。

身份是對榮譽的評價,它可能和階級地位交織在一起,階級和身份是涉及兩個不同分層維度,但階級講的是財產的取得,而身份講的是人們的聲望評價,兩者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即富不一定貴,貴不一定富。同時韋伯斷言,身份是比階級更穩定的因素,身份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而身份與階級之間的差異又是造成社會變動和社會衝突的原因。韋伯認為身份地位比階級地位更明顯,社會身份可以部分甚至全部地決定階級地位。

(3)政治標準。政治標準主要體現為權力,權力是政治領域分層的依據。韋伯對權力下的定義是:“在一個社合關係中,權力意味著貫徹一個人的意誌的各種機會”。總的來說,他把權力理解為實現自己的意誌、無視他人意願而支配他人的能力。

權力是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地位與等級是權力的源泉。由於人們向往顯赫的地位,因此,他們就會努力使其行為得到他們所看重的那些身居高位者的讚同。權力資源也可以在一些支配人們效忠(宗教、政黨、工會)的製度中找到,任何有追隨者的人或對軍隊有控製力的人,都有機會獲得權力。韋伯的權力概念與政黨是聯係在一起的,權力是政黨爭奪的目標,在合理的法律體係內,政黨是階級或身份群體為取得控製而進行鬥爭的形式,鬥掙的焦點是影響、管理和爭奪社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