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家庭(3 / 3)

(二)家庭的類型

根據不同的標準,家庭的分類可以有不同的劃分方法:

1.根據家庭成員的代際構成與成員的數目、親緣關係的不同組合可以把農村家庭分為聯合家庭、主幹家庭、核心家庭。聯合家庭也稱大家庭,父母與幾個已婚兒子組成的家庭。兄弟姐妹結婚後還不分家,便會形成這樣的家庭。這種家庭的人口較多,關係較為複雜,家庭權力一般集中在第一代或第二代手中,並可能產生幾個次級中心。大家庭製度從古代到近代長期流行,被認為是理想的家庭模式,這種家庭製度可以導致三世甚至更多世代累世同居共財。農業社會裏,從事經濟活動,需要大量的勞力。整個家庭的責任就是不使田地分裂或轉讓。為了表示後代對祖先的尊崇和孝敬,自然就不離家分居。這種觀念被認為是一種美德。如果家庭分子四散各地,獨立成家,就被視為忘本,而為鄉人所不齒。

主幹家庭又稱直係家庭,是指由父母與一個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家庭成員一般有婆媳關係、翁媳關係、祖孫關係、叔嫂關係、姑嫂關係,內部較易產生矛盾,但這類家庭仍保持著一個核心,通常為父代,也移至子代。農業社會裏,養老是靠家庭實現的。若幹兒子成婚分家後,父母會選擇一個與其生活在一起,享受天倫之樂(其他兒子也會承擔贍養的義務,但不住在一起)。這種家庭功能齊全,規模不大不小,是中國傳統農村家庭的主要形式。在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時期,主幹家庭仍然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保持著較強的生命力,其地位僅次於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俗稱“小家庭”,是由一對夫婦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在這類家庭中,家庭成員已經減少到最小程度,隻有一對夫婦,如果沒有子女便隻有一代人;有了子女便是兩代人。由一對夫婦、父子(女)、母子(女)關係的最基本的三角關係所支撐的家庭,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最穩定的社會形式。伴隨著社會發展的進程,家庭逐步核心化,這類家庭在現代農村中是數量最多,是最普遍的形式。

2.根據家庭分子繼嗣傳承的角度可分為父係家庭、母係家庭和雙係家庭。父係家庭指子女的姓氏及財產的繼承依父方;母係家庭指子女的姓氏及財產的繼承依母方;雙係家庭體現在財產上是男女都一樣有繼承權,體現在姓氏上是子女可以依父姓,也可以依母姓。目前中國農村社會基本上還是父係夫權家庭,權力在丈夫手中,子女依父姓,兒子有繼承權並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3.根據新家庭跟隨哪一方的角度可分為從夫居、從妻居和獨立居住。從夫居指結婚後在丈夫家庭居住。從妻居指結婚後在妻子家庭居住,即“入贅”。獨立居住指結婚後另立門戶,單獨居住。目前中國農村社會基本還是男子娶女子,女方嫁到男方,住在男方家庭;少數因女方家沒有男性子嗣,男子就人女家結婚並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三種家庭形式為現代農村青年所青睞。

除了上述各種形式的家庭外,還有一些常見的“特殊”的家庭形式沒有包括進去,如:鰥、寡、孤、獨的“單身家庭”,由於收養關係形成的“收養家庭”,父母雙亡未婚兄弟姐妹住在一起的“家庭”,祖孫兩代組成的“隔代家庭”等,這類家庭名目繁多,比例很小,但存在的困難較多。以上分類中,第一種最常用、最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