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內容有較大突破性

從如下幾個方麵可以看出:

(1)關於《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的地位。“二十九條”是中國中央王朝規定對西藏主權施政的重要曆史文獻。可是國外某些學者為了論證中國是西藏的“宗主國”或“保護國”,西藏處於附屬國地位,錯誤地理解“二十九條”,認為18世末紀以後的“中藏關係”是“保護權關係”,並力圖從國際法論證被保護國不因保護權關係而失去主權資格。而西藏雖曾為中國的“被保護國”,也不能成為中國一部分,而應該恢複主權並獨立。張植榮同誌也以其人之道,從國際法角度揭示了“二十九條”的主權性質,駁斥了某些西方學者對“二十九條”及國際法的曲解。

(2)關於西藏問題與中印關係。西藏問題始終是與中印關係聯係在一起的。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時期,我奉命前往拉薩負責西藏外事時就感到西藏問題與印度有很大關係,我就此查閱了西藏地方檔案,進行了研究。1962年中印邊界戰爭後,圍繞中印邊界問題,我國學者也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涉及到西藏問題。本書則從更廣泛的角度探索了印度在西藏問題上推行對華“雙軌政策”的原因及其主要活動。西藏問題與印中關係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但是問題總蓋起來而不進行研究是無助於解決問題的。

(3)關於西藏流亡集團。1959年西藏反革命叛亂後,西藏叛亂分子挾持著達賴喇嘛逃亡印度,在達蘭薩拉建立了分裂總部,並組織起所謂“流亡政府”。直到現在,他們一直保持著對流亡藏人的全部控製。流亡集團在政治上則以此為由在全世界掀起了一場反共反華分裂祖國的宣傳運動。80年代以來,流亡集團借著國際熱點轉向人權、環保、保護少數,也鼓吹起“西藏人權問題”,企圖謀求西方支持,使西藏問題國際化。這些問題是我國學術界較少涉及的領域。張植榮同誌在資料缺乏,問題敏感的情況下作了有益的探索。

此外,關於西藏流亡集團與達賴喇嘛的關係,也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曆代達賴喇嘛有維護祖國統一的曆史傳統。1959年以前,現世達賴喇嘛也多次表示擁護中央政府。我與達賴喇嘛有近十年的來往。那時他並沒有鼓吹“西藏獨立”、分裂中國的企圖。但是在一夥分裂主義者的包圍之中,特別是1959年亡印後,十四世達賴喇嘛逐步走向了從事分裂祖國活動的道路。這是違反其列祖列宗維護祖國統一傳統的。近年來,達賴在西方某些反華勢力支持下,周遊世界,鼓吹“藏獨”,謀取同情,成為西藏分裂集團的象征。不知他在錯誤的道路上能走多遠。盡管達賴是流亡集團的最高政治首領,但他是與“流亡政府”,特別是與以“西藏青年大會”為首的“少壯派”有所不同的。少壯派企圖使西藏成為另一個“北愛爾蘭”或“黎巴嫩”,要搞恐怖活動。達賴堅持反對暴力,並宣揚與中央和平談判解決西藏問題。但是,達賴本人在提出這些主張的同時,卻始終堅持“西藏獨立”的觀點。這也是達賴與中央政府談判受阻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