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擇業行為類型(1 / 1)

為什麼有些人本該在事業上獲得成功,然而卻事與願違。這並不是因為她們不具備幹好工作的能力,而是由於她們把自己的才幹用錯了地方。而那些成就大事業者,也並不一定比別人更聰明,關鍵在於她們找到了最適合自己的位置。女性要同男性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參與就業競爭,就必須能夠自己把握自己,正確地認識自己,全麵地了解社會,掌握科學的擇業方法,遵從正確的擇業原則。

個體差異和職業差異是我們求職擇業的兩個基本依據。我國古代兵家曾概括了“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名言,長期以來人們不僅把它作為作戰的規律,也把它當成處世的格言。當然,它也是我們求職擇業的重要原則。科學的擇業求職是以認識自己和認識職業為前提的,如果我們把認識自己和認識職業作為兩個維度的話,可以把擇業求職的行為分成四類。

第一類,對自己不了解,對職業環境也很茫然,選擇職業時,就像霧裏看花,舉棋不定,可稱之為“猶豫型”。

第二類,對自己有所了解,對職業環境和職業特點卻一無所知,麵對眾多職業,往往憑主觀感覺下注,稱之為“主觀型”。

第三類,對某些職業環境及特點有所了解,但對自己的個性特點及能否適應這類職業卻懵懵懂懂。這種類型的人麵對職業選擇極易受各種外界因素的幹擾,缺乏主見,盲目隨大流,稱之為“盲從型”。

第四類,對自己、對職業都一清二楚,麵對職業選擇能權衡利弊得失,最後能作出符合實際的抉擇。這是一種理想的擇業行為類型,我們稱之為“理智型”。

由此可見,隻有理智型的擇業行為才是科學的,現實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卻難於做到這一點。據我們1994年對女大學生的調查,有26%的人不清楚自己有何能力特長,有30%的人不知道自己適合做什麼工作,甚至有10%的人對畢業後事業上如何發展從未做過考慮。所以,擇業的行為大都屬於猶豫型、盲從型或主觀型,屬理智型的隻占少數。這固然與傳統的就業製度造成的依賴習慣有關,也與缺乏正確的擇業、求職指導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