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經濟自由是擺脫貧困的必由之路——經濟自由度指數(1 / 2)

經濟自由度指數是反映一國經濟環境是否寬鬆、市場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標。它由美國傳統基金會和《華爾街日報》共同編製,是全球最權威的經濟自由度測評指標之一,涵蓋全球155個國家和地區。這個指數的研究和創立始於1986年。提出衡量經濟自由度想法的是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米爾頓·弗裏德曼和加拿大經濟學家、弗雷澤學院教授麥克·沃爾克等一些知名學者,他們希望通過這項研究來提高全球的經濟自由度。美國“傳統基金會”和《華爾街日報》於1995年首次出版了該年度《經濟自由度指數》。美國傳統基金會的經濟學家將經濟自由度定義為:政府在生產、分配、消費等方麵消除了強製或幹預的行為,保護公民和維持公民個人自由。顯然,他們考察的具體對象主要是政府的相關政策。

經濟自由度指數的測評依據包括10大類50個指標,計算這個指數要分別為10大類50個指標予以估測,然後將各大類的分值進行加權平均。顯然,這是一種“三層樓、兩段式”的測算方法。這10大類分別是貿易政策、政府的財政負擔、政府的經濟幹預、貨幣政策、資本流動及外國投資、銀行和金融、工資及價格、產權、規製以及黑市。由於傳統基金會的研究人員認為很難區分10大類因素重要程度的差別,因此,便用上述十項指標分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衡量一國經濟自由度的指數。而每項指標的評估采用了分值測度的方法,即預先對分值的涵義、依據等做出規定,然後根據變量指標對各項因素進行“打分”和評估。該機構將各項因素的分值分為五等,規定了每一等的具體標準。分值1表示該指標的評定最好,5分則最差。將各項指標的分值進行綜合,便可獲得用分值表示的經濟自由度指數。指數小於1.95表示“經濟自由”;指數在2.00-2.95之間,表示“大部分自由”;指數在3.00-3.95之間,表示“經濟大部分不自由”;指數在4分及其以上表示“經濟受抑製”。

2009年1月13日,《華爾街日報》和美國傳統基金會公布了2009年度“經濟自由度指數”,共涉及179個經濟體,主要評價指標包括商業自由度、貿易自由度、財政自由度、政府規模、貨幣自由度、投資自由度、金融自由度、知識產權、腐敗程度和勞動自由度。

此次公布的排名顯示,經濟保持最大自由度的經濟在提升全民富足上的表現也最出色。此外,“經濟自由度指數”還衡量了知識產權擁有程度、勞動力、資本和貨物是否自由流動。即個體是否享有受政府保護但不受約束的工作、生產、消費和投資的自由。

在這些國家中,人均收入比列差異非常巨大,經濟最自由的經濟體甚至高出“受壓製”一級經濟體的10倍以上。2009年度的指數還首次將經濟自由度與重要的社會價值(包括脫貧、人類發展、政治自由和環境保護)聯係起來,經濟自由的經濟體在各項民生指標上明顯更好。

香港和新加坡再次成為世界上經濟最自由的經濟體,澳大利亞、愛爾蘭和新西蘭位列其後,美國下滑一個名次,降至第6位,原因是稅收和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雙雙上升。中國位居第132位,得分為53.2,同比增加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