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共和逆流卷狂飆!袁世凱魂斷天安門(10)(2 / 3)

1915年12月11日,參政院開會彙查了全國國民代表共1993人,得主張君主立憲票1993張,並都附有同樣文字內容的推戴書:“恭戴今大總統袁世凱為中華帝國皇帝”。於是參政院即以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的名義上書“勸進”。袁世凱仿照過去篡奪政權的那些皇帝的樣子,當天退回勸進書,並谘文答複參政院表示謙讓,要求人們“諒解”他不願做皇帝的“心意”,理由是:“民國初建,本大總統曾向參議院宣誓:願竭能力發揚共和,今若帝製自為,則是背棄誓詞,此於信義無可自解者也。本大總統於正式被舉就職時,固嚐掬誠宣言,此心但知救國救民,成敗利純不敢知,勞逸毀譽不敢計,是本大總統既以救國救民為重,固不惜犧牲一切以赴之……尚望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等,熟籌審慮,另行推戴,以固國基。”當日參政院又開會決定“再勸進”,於是又在15分鍾內草成了長達兩千餘字的第二次勸進書,即晚進呈。第二次勸進書極盡歌功頌德之能事,自袁小站練兵發跡始,列述了袁鎮壓義和團,任官北洋,出任總統,鎮壓“二次革命”,勾結列強,庇護清室等罪行為大恩大德,最後稱曰:“我皇帝惟知以國家為前提,以民意為準的,初無趨避之成見,有何嫌疑之可言?而奚必??然守儀文之信誓也哉!要之我皇帝功崇德茂,威信素孚,中國一人,責無旁貸”。第二次勸進書呈上後,袁世凱便沒有古聖先賢那種一讓再讓的修養,不能再忍耐了。次日即承認接受帝位。13日受朝賀,大加封賞,同時也申令禁止反對帝製。回想五、六月之交他對美報記者宣言:“吾之國體,既同於美,以後惟有奮力前進,以期發展真正共和之精神。”又日本宣傳帝製風潮時,袁曾明白表示:“第一次革命之際,清皇族中,曾議以帝位讓餘,而餘不受,胡今忽欲取之。果其取之,是欺人孤兒寡婦,不仁不義,餘何忍為。且由中國曆史觀之,帝王數代必逢革命,子孫絕滅,貽禍無窮。即曰君主立憲,亦終不能不依君主其人以為興替。餘若為皇帝,是自絕其嗣續,而無益於國家,人雖至愚亦不至此”。僅事隔半年,便一切皆非,當時《申報》譯載《安林報》的北京通訊中曾有這樣一段譏諷深刻的評論說:“……政界中握權者,誠有願袁世凱為皇帝之人,茲固無待疑問,所異者,袁氏偏於此時表示不讚成帝製之意……袁總統實有種種不可作皇帝之理由:方清廷促其出山,授以大權時,袁矢誓效忠滿室,後清廷自知人心已去,遂以組織共和政府之權付諸袁氏之手;今袁氏可以退位宣統帝之寶座而無愧色乎?袁氏對此問題,已自辯其無他。袁又曾宣誓效忠民國,必不違背共和精理;今袁氏可以自食其言乎?袁氏又自謂決不食言矣。總統命令中煌煌然謂:自束發從師以來,即醉心共和;今袁氏可以廢除其幼年即已信仰之共和,而使其身為天下笑罵之的乎?袁既從事清廷,又傾向共和,今若改其素誌,卒踐帝位,殊無以自解矣!”

《中華新報》也於1915年10月12日發了一篇題為《所謂正確之民意》的評論,對袁世凱玩弄的“民意”揭露得極為深刻:“所謂正確之民意,即寄之於國民代表大會,而國民代表之選舉,即寄之於各軍民長官嚴加幹涉,非讚成帝製者,不使與之列。與其謂之‘民意’,不如謂之‘官意’,與其謂之‘官意’,不如謂之‘帝意’。蓋正確雲者,乃以兵力正定名,確乎其不可拔,遂負人民之公意而趨也。”

1915的12月12日,袁世凱正式申令承認帝位,在申令中又節據參政院的奏文,把殘害人民,投靠帝國主義的許多罪行說成是“經武”“匡國”“開化”“靖難”“定亂”“交鄰”的六功,並把自己過去的宣誓共和辯解為“民國元首循例之詞”和“就職儀文之一”,現在“國體已變,民國元首之地位,已不複保存,民國元首之誓詞,當然消滅”。袁世凱把心理上的歉然情緒洗刷幹淨,然後便心安理得的去做皇帝了。請願聯合會在完成“推戴”活動後,又作賊心虛地向各省發出了消滅文字罪證的通電說:

“各種公文,無論若何秘密,仍將流為一種永久的記錄。且一旦為外人所知,則我人不能逃嚴厲之評論,及劇烈之攻擊,而使新朝曆史開篇,留一汙點。中央政府,思維再四,決將各種公文,分別焚毀之;俾非必要之記錄,及種種缺憾,盡行掩滅。職是之故,務請君等撿出各種官私文件書劄,不論接自北京或各省,除依例登入記錄者外,親臨監視而焚毀之。”

19日,早已準備好的大典籌備處公開了。以朱啟鈐為處長,梁士詒、周自齊、張鎮芳、楊度、孫毓筠為處員,這班寡廉鮮恥之徒,為袁世凱上台極盡其悖謬之能事。其實自11月開始各省電文已對袁世凱改稱“大皇帝陛下”了,前稱官職也均改稱“臣”。大典籌備處公開後,帝製準備工作更加肆無忌憚。首先對手下得力爪牙49人封爵,定次年5月前舉行學績試驗之道試及京兆屬縣試;22人申令“革命太監名目,內庭供役改用女官”;加衍聖公孔今貽“郡王銜”;中華門改為“新華門”;中和殿改名為“禮元”殿由朱啟鈐親自派人監督各宮殿的修造工程。年號、國旗、朝服、以及冊立皇後、皇儲典禮暨皇帝臨事一切之儀仗都加緊進行。即使這樣,袁世凱還急不可耐,曾麵諭“如有疑難不易解決之事,可以隨時麵請訓示,勿用公文奏請,以免周折。”典禮的籌備也極為奢侈,如禦用冠服、宮內鋪陳,極求美備。禦座早經招工雕鐫,12月中旬完竣,值40萬元;襪1雙,值80元;金質禦寶5顆,價60萬元;玉質國璽一方,價12萬元;禦用鑾儀借自清室,修理添置之費,亦在數萬元以上,皆由財政部支付。關於“洪憲帝製”的費用,根據後來護國軍開列的媾和條款所列,數目約在6000萬元,但有賬可查的約在3000萬元。其中僅籌安會費約為二三百萬元,用於收買報館、收買名士文章,各代表恩給金,楊、孫之報酬金等,秘密用出的則不得詳數,這筆費用的由來,有借款,有救國儲金,有各種稅款,鴉片專賣之類。那個全國請願聯合會的發起人梁士詒,當時正任全國稅務督辦,親自為帝製籌款。他為虎為倀,以禁煙為名,征收港、滬關棧所存印土6000箱,每箱值4500元,計可得巨款2000餘萬元,用作帝製經費。這也可見帝製運動的齷齪肮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