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共和逆流卷狂飆!袁世凱魂斷天安門(6)(3 / 3)

三、實行總統製;

四、憲法由國會以外之國民會議製定;

五、關於公民權之褫奪與恢複,總統得自由行之;

六、總統有緊急命令之權;

七、總統有緊急處分財產之權。

他並以千餘言陳述理由說:“查臨時約法,原為臨時政府而設,自公布實行以來,於茲已二十閱月矣,其於國家之根本組織,固係因約法施行之結果而粗具規模,然於國家之政治刷新,要亦因約法施行之結果而橫生障礙。綜計臨時期內,政府左支右絀於上,國民疾首蹙額於下。而關於內治外交諸大問題,利害卒以相懸,得失僅以相等,馴至國勢日削,政務日隳,而我四萬萬同胞之憔悴於水深火熱之中者且日甚。凡此種種,無一非緣約法之束縛馳驟而來……本大總統證以二十閱月之經驗,凡從約法上所生障礙,均有種種事實可憑。竊謂正式政府之所以別於臨時政府者,非第有一正式之大總統,遂可為中華民國國際上之美觀而已也。必其政治刷新,確有以饜足吾民之望,而後可以收拾亂極思治之人心。顧政治之能刷新與否,必自增修約法始……故本大總統之愚,以為臨時約法第四章關於大總統職權各規定,適用於臨時大總統已覺有種種困難,若再適用於正式大總統,則其困難將益甚……本大總統一人一身之受束縛於約法,直不啻胥吾四萬萬同胞之身命財產之重,同受束縛於約法!本大總統無狀,屍位以至今日,萬萬不敢再博維持約法之虛名,致我國民之哀哀無告者,且身受施行約法之實禍。查臨時約法第五十五條所定大總統有提議增修約法之權,茲特於受任伊始,將約法內應行增加修正之處,彙提一增修案,並逐條附具理由,俾資討論”。18日,袁世凱又向憲法會議爭“憲法公布權”,提出“所有之法令,均須經大總統公布,始能有效”。實際上是要把國會內憲法起草委員會的“製憲”工作最後決定權掌握在自己手中。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袁世凱又根據《臨時約法》第三十條中臨時大總統有“公布法律”之權的規定,指摘國會在10月4日為討好袁世凱而頒布“大總統選舉法”為違背約法。袁世凱既反對“臨時約法”,卻又以“臨時約法”來攻擊國會;袁世凱既根據大總統選舉法而當選,卻又用來作為攻擊國會違法的口實,這也正是袁世凱施展的兩麵政治手腕的一種表現。憲法會議對於袁世凱的要求未能正麵答複,而隻以憲法正在起草尚未完成為理由相敷衍。

袁世凱當然不能滿足這種答複,遂於10月22日采取了挑釁步驟,派施愚、顧鼇、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昭炎、餘啟昌等八人為代表列席憲法會議,並要求在會上陳述增修約法的理由。按憲法起草規則所規定,除兩院議員外,其他機關人員不但不能出席會議,連旁聽亦不許可。因此,拒絕了袁的代表列席會議。當袁世凱知道所製定的憲法仍采取責任內閣製時,更加不滿。於是他通電各省軍民長官,反對憲法草案。雖然此時的國民黨與袁的鬥爭方麵已很軟弱無力,但他還是把矛頭直指國民黨,謂“民黨議員,幹犯行政,欲圖國會專製”,於是,各省應聲而起,29日,直督馮國璋致電參、眾兩院,攻擊憲法起草委員會“仍係國民黨人所主持,其破壞行為,未得誌於南方,今又肆毒憲法,又謂得誌南方……夫國民黨之破壞主義,足以危害國家,荼毒生靈”,最後以威脅的口吻說:“南北未統一、列國未承認以前,大總統對於蟊賊,已以兵力解決之。今南北已統一,列國已承認以後,大總統對於蟊賊,或曲意優容,為四百兆人民國家前途計,勢必以起草委員會之故,激動舉國紛爭,或意外之變,而憲法永無成之日,國家有傾覆之虞,亡國滅種,在於目前。”一時此種文電達數十百封。更有甚者,蘇督張勳竟把“二次革命”的起因嫁禍於國民黨,於30日電請中央解散國民黨,電稱:“去年選舉時期,國民黨以寧、皖、湘、粵、贛之民脂民膏分投賄賞,威迫利誘,眾目昭彰,故陳其美、居正、田桐之徒,遂占多數,卒釀成第二次革命……勳與(韓)國鈞受命南來,目擊人民受禍之慘狀,追痛前事,近頃皆謂該黨黨魁,既犯內亂罪,該黨議員不明順逆,恃黨為扶持舉動,當然失去人民代表資格,非從速鏟除該黨,以定國本,則顯違人民心理。應請大總統速發命令,將該黨本支部,一律解散,並嚴誡兩院,毋令一黨專橫,以害全局。一麵察看該黨國會議員,如跡涉嫌疑者,即依法究治,以伸國憲,以斷禍根。”

袁世凱見各省軍閥對他的陰謀已心領神會,便以查獲國民黨議員曾與李烈鈞“勾結謀亂”的電報為口實,下令解散國民黨。其解散國民黨並取銷國民黨籍國會議員的命令,口吻十分嚴厲,已露出欲興刀斧的苗頭。11月4日發布由國務總理副署的命令後,當天派出軍警數百人包圍國民黨北京支部,連夜追繳國民黨籍議員證書、徽章。凡自湖口動兵之日起,掛名於國民黨籍的議員都在追繳之列,共350餘人;但是兩院猶足法定人數,可以開會,所以又補行追繳80餘人,就連跨黨的國會議員,在湖口動兵以前已宣告脫離國民黨的,也都被追繳,共計438人。5日,兩院開會時,袁世凱派軍警手持被追繳議員證書的名單守在入口處,凡到會議員,無不受到盤查,這樣一來,因不能達到法定人數,致使國會陷於無法開會的窘境。眾、參兩院殘餘的議員中,除公民黨以外,對此狀十分憤慨,分別聯名向政府提出質問,而國務院的態度十分傲慢,擱置20天後才複書,不但未對議員們的質問給予正麵回答,就連議員們的質問權竟以“政府為尊重國會起見,對於不足法定人數之議員,非法所提出之質問書,應不負法律上答複之義務”而被否認。這便是袁世凱“名為撤銷國民黨國會議員,實則無形消滅國會”的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