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革命首義武昌城!龍氣黯然天安門(18)(2 / 3)

(二)“萬急。北京袁慰亭先生鑒:真電及唐轉來真(十一日)電具悉。清帝辭位,執事宣言讚成共和,民國從此大定,不勝忻慶!蓋全國人民之幸福也。現即報告參議院,提出辭表,推薦執事。至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組織,若果行之,恐生莫大枝節。執事明於理勢,當必知此,請即速來寧,以副眾望;如慮一時北方無人維持秩序,當可由執事舉人,電知臨時政府,畀以鎮守北方全權。謹布候複,並表歡迎之至意。孫文。”

同日,孫大總統以清帝退位,袁世凱宣布絕對讚成共和,乃以“功成身退”之襟懷,向參議院提出辭職谘文,並為鞏固民國而附提三項條件。谘文曰: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谘:前後和議情形,並昨日伍代表得北京一電,本處又接北京一電,又接唐紹儀電,均經谘明貴院在案。本總統以為我國民之誌,在建設共和,傾覆專製,義師大起,全國景從。清帝鑒於大勢,知保全君位,必然無效,遂有退位之議。今既宣布退位,讚成共和,承認中華民國,從此帝製永不留存於中國之內,民國目的,亦已達到。締造民國之始,本總統被選為公仆,宣言誓書,實以傾覆專製,鞏固民國,圖謀民生幸福為任。至專製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本總統即行辭職。現在清帝退位,專製已除,南北一心,更無變亂,民國為各國承認,旦夕可期,本總統當踐誓言,辭職引退。為此谘告貴院,應代表國民之公意,速舉賢能,來南京接事,以便解職。附辦法條件如左:

――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

――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親到南京受任之時,大總統及國務各員乃行解職。

――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所製定,新總統必須遵守;頒布之一切法製章程,非經參議院改訂,仍繼續有效。此谘參議院。

同時,孫大總統踐履前約,提出推薦袁世凱候選臨時大總統之谘文。文曰:

“臨時大總統孫谘:今日本總統提出辭職,要求改選賢能。選舉之事,原國民公權,本總統實無容喙之地,惟前使伍代表電北京有約,以清帝實行退位,袁世凱君宣布政見,讚成共和,即當推讓,提議於貴院,亦表同情。此次清帝遜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發表政見,更為絕對讚成,舉為公仆,必能盡忠民國。且袁君富於經驗,民國統一,賴有建設之才,故敢以私見貢薦於貴院,請為民國前途熟計,無失當選之人,大局幸甚。此谘。”

以上兩谘文,於同日通電全國各報館,除全文發表外,並電請各報館宣揚袁氏促成清帝退位、鞏共和之功。

由孫大總統這兩件谘文便可以看出他是個偉大的革命人物,不戀權位,重然諾,視大總統為公仆;不過他了解袁是一個隻知實力政治而不尊重法治的人,所以他有所保留,附帶了條件,促使袁到南京來繼任總統而脫離北京的封建勢力,同時把臨時參議院所製定的《臨時約法》作為一道緊箍咒套在袁的頸項上,借以約束袁的野心,而使其走上法治軌道。

袁世凱在清帝退位後即以全權名義布告中外大小文武官署,全文如下:

“現在共和國體,業經宣布,世凱忝膺組織臨時政府之任,力小荷重,深懼弗勝。竊念政府機關,不容有一日之間斷,現值組織臨時政府,所有舊日政務,目下仍當繼續進行。庶政方新,百端待舉,全賴群策群力,互相匡濟,務以保全治安,共維大同為要務。在新官製未定以前,凡現在內外大小文武官署人員,均應照舊供職,毋曠厥官。所有應行公務,應司職掌,以及公款、公物均應照常辦理,切實保管,不容稍懈,倘有借端規避曠厥職官者,不獨違背官規,抑且放棄國民義務。竊願在官諸君子,共懍此意!”

同日並將退位詔旨致各國公使,轉達各國政府。袁稱臨時政府首領,各部大臣名為首領。

元年2月15日,臨時參議院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到17省代表人,共計17票。投票結果,袁世凱得17票,當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當即致電北京,電文曰:

“北京袁慰亭先生鑒:昨孫大總統辭職,經本院承諾,業已電知尊處。本日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滿場一致,選公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查世界曆史,選舉大總統,滿場一致者,隻華盛頓一人。公為再見。同人深幸公為世界之第二華盛頓,我中華民國之第一之偉業,共和之幸福,實基此日。務請得電後,即日駕蒞南京參議院受職。共和萬歲!中華民國萬歲!”

2月20日,臨時參議院公舉黎元洪任中華民國副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