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革命事業風起雲湧,革命誌士奔走四方的時候,一部分革命黨人認為暗殺工作可以沮喪清廷大吏的銳氣,也可以選擇重要的幾個頭目做目標,所謂擒賊擒王,比較各地起義所犧牲的生命為少。
於是在北京有一次轟動的謀刺案,時間是宣統二年(1910)。汪兆銘、黃樹中、羅世勳在順治門外大街江西會館附近開設守真照相館,計劃暗殺工作,暗殺的對象是宣統父親攝政王載灃。黃樹中和羅世勳在騾馬市大街鴻太永鐵路號定製鐵罐,裝置炸藥。二月二十一日晚,黃、羅二人在載灃上朝必經之路――地安門外銀錠橋下埋置炸彈。怎知事機敗露,二人同時被捕,同謀的汪兆銘也在東北園住宅被捕。這三位革命黨人被捕後,清廷大為震動,而攝政王也嚇得魂飛天外。當時的法部尚書廷傑主張用重典治罪,立即判處三人死列以儆效尤,但是民部尚書肅親王善耆反對,主張對革命黨人應該采取懷柔政策,因此僅判汪兆銘和黃樹中終身監禁,羅世勳有期徒刑10年。善耆且親自探臨,和汪兆銘有過懇談。汪兆銘號精衛,一字季新,他的祖先是安徽婺源人,後來遷居浙江山陰縣,父親汪王叔到廣東做官,才改入廣東番禺縣籍。光緒二十九年(1903)考取日本法政大學速成科(即官費生),就讀一年半畢業,以自費生升入專科。光緒三十一年(1905)汪23歲,這年秋天他曾跑到橫濱想投奔梁啟超,加入保皇黨,不料沒有碰頭,乃回到東京和朱執信一同加入同盟會,成為《民報》的執筆人之一,又為同盟會的評議員。汪倜儻有才氣,自高自大,在《民報》經常和章炳麟鬧蹩扭,這位國學大師經不住汪的鬥氣,一怒之下跑到南洋仍抬著光複會招牌亂闖。
汪這次在北京坐監,使他聲名大震海內外,革命誌士莫不知道汪兆銘三字,由於他年輕,筆下又快又好,能談善講,使得清廷大使為之側目。他在監中有一位醜女日日探監送飯,這位醜女便是後來南京偽政府時代權傾一時的汪夫人陳璧君。汪在獄中曾有詩,題名《被逮口占》,傳誦一時,詩曰:
銜石成癡絕,滄波萬裏愁。孤飛終不倦,羞逐海鷗浮。
姹紫媯紅色,從知渲染難,他時好花發,認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留得心魂在,歿軀付劫灰,青磷光不滅,夜夜照燕台。
汪等在北京監獄中隻住了一年多,武昌革命爆發,法部尚書紹昌建議釋放汪,奏稿有:“其供詞無狂悖之語,而熱忱苦誌時流露於公庭對簿之間,似此舊學新知實屬不可多得,其才可用,其誌可悲。倘蒙天恩釋放,加之驅策,當更感激聖慈,濯磨自效。”宣統三年九月十六日(1911年11月6日)清廷下令釋放汪、黃、羅三人,每人發給川資300兩。黃樹中後改名黃複生。
汪兆銘謀刺攝政王事敗被捕後,是得肅親王善耆在朝反對判處汪等死刑,這位肅親王善耆應該說起來是當時清皇室中比較有頭腦,能夠迎合時代的一個人。宣統元年,孫中山先生在日本東京時,曾有一信給他:一,勸他敦促清廷讓國,舉族返東北,自立帝國;二,請他參加革命黨。這封信是由雲南老同誌丁懷瑾起草的,全函過長,摘要抄錄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