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3:用藥劑量要嚴格計算。小兒用藥的劑量一般可按照小兒的年齡、體重、體表麵積3種方法計算。
按年齡計算比較簡單(肥胖或瘦弱患兒除外),即不同年齡兒童的用藥是成年人劑量的:1個月為1/14、6個月為1/17、1歲為1/5、2歲為1/4、4歲為1/3、6歲為2/5、9歲為1/2、14歲為2/3.
媽媽同時應注意計算聯合用藥時同一類藥物的總用量,如服用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小兒速效感冒顆粒)同時使用阿苯片退熱時,因兩種藥都含有解熱鎮痛藥成分,劑量應適當減少。
原則4:營養藥不可濫用。寶寶生長中需要的微量元素和維生素主要應當從食物中均衡吸收,飲食正常的兒童一般不必服用營養藥。有些兒童因某種原因缺乏維生素和微量元素需要補充時,應谘詢醫生,適當補充。然而不少家長誤以為營養藥多吃點沒壞處,就給孩子盲目過量服用。實際上這樣做非但起不到保健作用,反而導致機體功能失調。
臨床顯示,過量補充微量元素鋅易發生膿瘡病;長期服用魚肝油會引起慢性中毒;大劑量長期服用鈣劑和維生素C會造成泌尿道結石。
原則5:喂藥方法要適當。小兒一般都不喜歡服用藥物,家長不應捏著鼻子、掰開嘴強灌;也不能在小兒睡熟、哭鬧或掙紮時喂藥,以免嗆入氣管發生危險。對大孩子應說服,講道理;喂小孩子可將藥物研碎(腸溶片、控釋片、薄膜衣片除外)裹在易消化的食物中服用;哺乳期的嬰兒除可將藥研粉溶入糖水外,還可將藥粉附著於奶嘴上,使藥物與奶水一起服下。
4.用藥謹防寶寶病情驟變
新生兒髒腑嬌嫩,患病時寒熱虛實變化急劇,用藥不慎不僅會傷害髒腑功能,而且還會使病情驟然變化。所以,新生兒用藥應注意以下幾方麵的問題:
(1)及早用藥:新生兒抗病力弱,往往起病較急、病情變化較快,而疾病的臨床表現常不典型,不易被察覺。因此,必須善於觀察病情,及早診斷、及時正確用藥。如常見的新生兒敗血症,常有發熱及白細胞升高等現象,而僅表現出神情發呆、吃奶不香,如不能及時早治並正確用藥就會延誤病情。
(2)慎重用藥:新生兒肝、腎功能發育不完善、係統活力欠佳,用藥時如不仔細斟酌、精確計算,常會引起嚴重的中毒反應。例如,用氯黴素後可引起灰嬰綜合征;磺胺類藥及大量維生素K等可引起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甚至核黃疸;氯丙嗪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大劑量使用鏈黴素不僅可使聽神經受到損害,而且還會引起昏迷,導致死亡。
(3)外用藥物應警惕中毒反應:普通的萘甲唑啉(鼻眼淨)、皮炎激素軟膏、新黴素油膏等都可引起嚴重不良反應。常用萘甲唑啉可能引起昏迷、呼吸暫停、肌張力減低等;新生兒大麵積使用治療皮膚病用的皮炎激素軟膏可引起全身性水腫。這主要是由於新生兒皮膚薄嫩,皮膚黏膜麵積相對大,有很強的吸收作用。當有炎症或破損時,機體對藥物的吸收作用更強更快。因此,不能把成年人用的外用藥用於嬰兒。
(4)注意用藥途徑及次數:新生兒、未成熟兒、重危患兒不宜給丸、片劑型藥。片劑應研磨成粉或調配成液體,用滴管慢慢喂服,病情重者應靜脈滴注給藥。因為新生兒新陳代謝旺盛,對藥物的吸收快、排泄亦快,給藥時應根據病情,按體重或體表麵積計算出每日應給藥物的總量,把總量分為3~4次應用。
另外,應注意藥物分配及不良反應,待病愈後再用藥一兩天,以鞏固療效。
5.寶寶需要避免使用哪些藥物
嬰兒期的特點:藥物易進入腦組織,即使在皮膚局部應用某些藥劑(如洗劑、軟膏劑等),藥物也會被迅速吸收,以致在體內產生全身的作用。
嬰兒使用任何藥物都應小心,以免影響其生長發育。
由於生理上,特別是智力上的原因,嬰幼兒用藥時應注意選擇正確的藥物劑型,一般要求僅使用明確標明了嬰兒可使用並提供了相關的用法、用量的藥物劑型。
(1)避免使用的藥物:氯黴素、地芬諾酯(苯乙呱啶)、依托紅黴素、異煙肼、萘啶酸(3個月以內)、呋喃妥因、磺胺類(2個月以內)、四環素類。
(2)慎用或醫生密切監護使用的藥物:雄激素、含呱嗪的驅蟲藥、阿司匹林、多黏菌素E、可的鬆樣藥物、萘啶酸(3個月以上)、吩噻嗪類、磺胺類(2個月以上)、維生素A(大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