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迎春堂現可疑腳印!陳伯達搬出中南海(21)(2 / 3)

判決書指出,陳伯達“供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宣布:“判處被告人陳伯達有期徒刑十八年”。

判決書上還對刑期作了明確的注釋:“以上判處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羈押的日期,以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陳伯達的刑期,實際上是從1970年10月18日軟禁之日起算。

在保外就醫的日子裏

過了一年多——1981年8月,陳伯達獲準保外就醫。

陳伯達獲準保外就醫,住在哪裏呢?顯然,他已無法回到米糧庫胡同那四合院裏。北京市公安部門為他尋覓新居。征求他的意見,他說:“希望住平房。”

他向來住平房。不論他進京以後最初在中南海住的迎春堂,還是後來在新建胡同、米糧庫胡同的住處,都是四合院,平房,或者是兩層樓房。他不愛住高樓。尤其是他已上了年紀,上上下下諸多不便。

可是,在北京尋找獨門獨院的平房,並不容易。新蓋的幾乎都是樓房。

公安部門考慮到他的安全,幾經研究,還是為他安排了一幢僻遠的新樓的頂層的一套房間。公安人員住在他的隔壁,以防種種不測——因為他畢竟曾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另外,有公安人員作為他的鄰居,可以擋掉一切未經許可的來訪者。

誰來照料他呢?

他曾有過三次婚姻:

最初的妻子叫諸有仁,生過一個兒子,取名陳曉達。陳曉達已經死了。

他與諸有仁離婚之後,與餘文菲結合,又生一個兒子,取名陳曉農。

他跟餘文菲又離婚,與劉肅晏(後來改名劉叔晏)結婚,先生一女,取名陳嶺梅;再生一子,取名陳曉雲(小名小弟)。另外,劉叔晏與前夫劉光曾生一女,叫劉海梅。

在“文革”中,他和劉叔晏不和,曾分居。他倆說過離婚,但又未辦過正式離婚手續。

雖然諸有仁、餘文菲、劉叔晏都健在,卻又都無法與他再一起生活。

公安部門考慮到陳曉農與他的關係比較融洽,決定請陳曉農來照料他。

陳曉農原在石家莊一家工廠工作,1979年與同廠一位女工結婚,生一子。

征得陳曉農的同意,他的一家遷來北京,與父親陳伯達住在一起。

於是,陳伯達在過了十來年孤獨的囚禁生活之後,過著安定溫暖的晚年,享受天倫之樂——這一切,外人莫知,還以為他囚居秦城呢。即便在秦城,他也受到特殊照顧,這也是外界從不知道的。

陳伯達的家有六七十平方米,有客廳、書房、他的臥室、兒子和兒媳的臥室、灶間、衛生間。

已經步入不惑之年的陳曉農,為人隨和、誠摯。妻子賢惠、樸實。他們悉心地照料著陳伯達。

陳伯達的臥室大約十多平方米,整潔而簡樸:一張三尺半寬的單人床,硬板,鋪著藍白方格床單,一個碩大的鴨絨枕頭。床邊是一個床頭櫃,兩個玻璃書櫥,窗邊放著一個五鬥櫃。地上鋪著地毯。

屋裏的“常客”是他那7歲、上小學二年級的孫子。小孫子給他帶來了欣慰。

他的視力不錯,耳朵也可以。每天晚間的電視新聞節目,他是必看的。倘若電視台播京劇或者古裝故事片,他喜歡看。現代劇目他不大看,尤其是那些年輕人談戀愛之類的電視劇,他不看。

他最大的興趣是看書讀報,看《人民日報》,看《參考消息》,看《北京晚報》,很注意國內外的形勢。他也很仔細讀那些與“文革”有關的文章。他的鄰居很好。倘若陳家無人下樓取報,鄰居就把報帶上來,插在他家門把手上。

他不斷地要他兒子給他買書。他的閱讀興趣廣泛,偏重於讀那些學術性強的著作。他的書櫥裏的書排滿了馬克思著《資本論》《毛澤東新聞工作文選》《魯迅雜文選》《毛澤東選集》《劉少奇選集》《周恩來選集》《朱德選集》《中國哲學發展史》《中國哲學史》《隋唐演義》《五代史演義》《戊戌喋血記》《柳宗元集》《彭德懷自述》《蘇聯經濟史論文集》《邏輯學》《美學》《羅馬史》《西方美術史話》《哲學史講演錄》、曹聚仁著《我與我的世界》《譚嗣同文選注》《〈紅樓夢〉詩詞注釋》《史記》《基度山恩仇記》……一本打開在那裏、看了一半的書是《聖經故事》。

書如海。從書海中擷取的這些令他產生興趣的書,反映了陳伯達晚年的精神世界。他,依然秀才本色。讀書看報是他最大的樂趣所在。他的思想機器還在不停地運轉。他在思索著。高樓清靜,幾乎沒有什麼雜音——隻是偶爾聽見住在這幢樓裏的一位著名女歌唱家練唱時飄來的甜美的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