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迎春堂現可疑腳印!陳伯達搬出中南海(20)(3 / 3)

他在回憶中寫道:

當逮捕送到監獄時,在獄門口不願進去,我大聲說道:“我在阜平是做過一件好事兒的!”

什麼“阜平”?河北省西部的阜平也。

陳伯達為什麼要在押入秦城監獄時,大聲提及這麼個小縣城?他在那裏到底做過什麼“好事兒”?

這“好事兒”,他往日從未在人前提到過;此時此刻萬不得已,才大聲地喊了出來。

這“好事兒”,他知,毛澤東知。

剛入秦城的時候,陳伯達被關在條件很差的牢房裏,連床都沒有。他想一死了之:

記得初進獄時,睡在地下草墊子上,看守的同誌在門外很難察覺我在做什麼。我在鋪蓋的掩護下,暗中的做法是想自殺了事……

忽然,連他自己都未曾想到,他的監獄生活大為改善。他在秦城過的日子,竟比家裏還舒服。有專門的炊事員為他掌勺,還不時前來征求他對夥食的意見!在秦城監獄裏,像他這樣的待遇,是頗為罕見的。

誠如他所回憶的那樣:

過了幾天,或許我在監獄門口說的那句話已往上報告(即把陳伯達所說“我在阜平是做過一件好事兒”這句,向毛澤東彙報),於是把我轉移到一個三樓上(整個三樓隻關閉我一人),睡床了。生活特別優待,每天都有大夫來看,吃得很好,甚至比在家裏吃得要好。我的性命能到今天,非常感謝秦城管理的同誌。當然,他們是執行黨的意見的,我非常感謝黨,感謝毛主席和周恩來同誌。

我想:隻要還活著,問題是可以說清楚的。因此,心情慢慢地平下來,斷了自殺的念頭。

我是很感念、永遠感念毛主席的。就個人關係說,在三十年中,他給我重大的教育,使我能夠稍微知道中國革命的某些道理。毛主席幫助給了我研究中國問題的一些條件。雖然我極淺薄,常犯錯誤,即使看過一點材料,寫過一點東西,也毛病百出,經不起嚴格審查,這隻能說明我的無能。我真正感到求知之難。學生不成器,是不能怪先生的。

我承認毛主席是一位偉大的天才人物。他在中國曆史上的貢獻是前無古人的。當然,曆史上任何天才人物,即使是無產階級的偉大人物,也不可能不會有些缺點或錯誤。略讀一下馬克思、恩格斯的書信,似乎可以使人略知這類問題的一二……

陳伯達對於毛澤東主席迄今仍懷著深深的崇敬之情。盡管在中共九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狠狠地抨擊了陳伯達的關於天才的觀點,而他至今仍認為毛澤東是“一位偉大的天才人物”。

由於毛澤東的關照,陳伯達在那高牆四圍、哨卡林立的秦城獄中,居然過著頗為優越的生活。這時,批林批陳運動,正以排山倒海之勢席卷全中國。陳伯達在獄中,每天細細地讀著報紙。

陳伯達的“特殊囚犯”生活,持續到毛澤東去世。

此後,他的鐵窗待遇與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大致相同。

1978年,他因病被送入北京公安部門屬下某醫院診療。他所住的是單間病房,約十平方米。屋裏一張床,一個馬桶,一個自來水龍頭和一個小水鬥。公安人員看守著那一扇小門。窗上裝著毛玻璃,窗外裝著鐵欄杆。小門的插閂不是裝在門裏,而是裝在門外——他無法閂門,而看守卻可以把他閂在屋內。

1979年,他的病房裏多了一塊地毯。

押上最高法庭被告席

1980年冬日,76歲的陳伯達在聚光燈的照耀下,出現在大庭廣眾麵前。沉寂多年的他,成為眾多的照相機、電影攝影機、電視攝像機鏡頭聚焦之點。通過報紙、電視、廣播,人們得知他被押上最高法庭的被告席,第一個直覺式的反映是:“哦,陳伯達還活著!”

被告席上站著10名被告,陳伯達排在第五位,即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起訴書在提及陳伯達時是這麼說的:

被告人陳伯達,男,七十六歲,福建省惠安縣人。逮捕前任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務委員。在押。

在10名被告中,最年輕的是王洪文,45歲;最年長的,便是陳伯達。那9名被告都是自己走上被告席,而陳伯達則是由兩名法警左右挾扶,步入法庭。

他的中式棉襖外,罩了一件舊的卡其綠軍裝,戴著一副老式深色邊框的眼鏡,看上去目光呆滯。雖然步履蹣跚,頭腦還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