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鄧子恢穩步理農業!毛澤東號召學大寨(1)(3 / 3)

3月5日,毛澤東在廣州中央政治局黨委擴大會上說:在廬山會議之前,我們對實際情況的了解還是比較清楚的,但是在廬山會議之後就不大清楚了。因為廬山會議一反右,有人講實話、講困難、講存在的問題、講客觀實際等等,都被認為是右的東西,結果造成一種空氣,不敢講真實情況了。廬山會議反右這股風把我們原來的反左割斷了。毛澤東還說:關於人民公社劃小的問題,這個原則是肯定了的,今年不劃小你明年也得劃小,明年不劃小後年一定得劃小,橫豎是要劃小就是了……小隊就有問題了,有個“小”字他們就沒有權了,“小”字可害死人,不要“小”字就好辦了,就叫生產隊,3月7日,毛澤東在同王任重談話時說:起草人民公社工作條例的目的就是把公社各級的職權搞清,把生產小隊不叫生產小隊,改作生產隊。就是三級:公社、大隊、隊。十二條解決了一些問題,就是不具體。這些談話表明,毛澤東在公社所有製規模的認識上更進了一步,明確提出要把公社、生產隊劃小,並要變生產小隊為生產隊,增加自主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實際上,他這時已經有把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小隊的想法了。他對3月10日河北省委寫的《關於調整社、隊規模和分配體製的意見》非常重視,不但認真批閱,而且親自加了醒目的副標題:主張生產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這一點在毛澤東以後的講話中也幾次提到過。

3月10日至13日,毛澤東在廣州主持召開“三南”會議(即中南、華東、西南,三個大區的中央局書記和各省市自治區書記到會)。討論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初稿和農業問題。與此同時,劉少奇等同誌也在北京主持召開“三北”會議(即華北、西北、東北,三個大區的中央局書記和各省市自治區書記到會),討論農業問題。13日,毛澤東在“三南”會議上說,這次會議要解決兩個很重要的問題:一是生產隊與生產隊之間的平均主義;一是生產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這兩個問題不解決好,沒有可能充分地調動群眾的積極性。這兩個問題下一次會議上作正式決定,文件可以在這次會議後起草。看來人民公社需要有一個條例。會上,毛澤東再次強調調查研究特別是領導幹部親自作調查研究的重要性。同日,毛澤東寫了一封給劉少奇等同誌的信,信中也說隊與隊、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是兩個極端重大的問題,希望在北京會議上討論一下,並指出領導幹部不親身調查是不懂得也不能解決這兩個重大問題的。

3月14日至23日,“三南”“三北”會議合並召開,這就是中共中央廣州工作會議。會議在毛澤東主持下,討論和製定《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以下簡稱《六十條》草案)。討論中有爭論的一個問題就是究竟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好,還是以生產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好。雖然毛澤東已有傾向後者的想法,但由於與會者多不同意,會議對此沒有作出結論。經過幾天認真地討論和修改,會議通過了《六十條》草案。23日,毛澤東在會上作了主題為調查研究的長篇講話。其中談到《六十條》草案時,毛澤東說:我們把中央(緊急)指示信修改了,那些命令主義的口氣都刮掉了。執行改為實行。我們作為君子協定,大體上試一個月、半個月或一個半月,你們搞一下,搞出點經驗再來修改。毛澤東主持的這次廣州會議是一次意義重大的會議,對於解決公社化以來農村工作中存在的一係列問題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十條》草案總結了過去三年多農村人民公社的教訓和貫徹《緊急指示信》的經驗,對於糾正社、隊規模偏大、兩個平均主義、公社對下級管得太多太死、民主製度和經營管理製度不健全等方麵的問題,作了比較係統的規定,具有很重大的意義。但是,草案中仍規定對社員的分配實行供給與工資三七開,除特殊情形外都要辦常年或農忙的公共食堂,這反映出黨中央和毛澤東在一些問題的認識上和實際仍有一定的差距。3月22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討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給全黨同誌的信》,將這個草案發給全國農村黨支部和人民公社全體社員討論,以征求他們對草案條文的各種修改意見。

3月23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認真進行調查工作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一封信》,強調“在調查的時候,不要怕聽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見,更不要怕實際檢驗推翻了已經作出的判斷和決定”。這個指示進一步推動了全黨已經興起的調查研究之風,為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地糾正左傾錯誤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

改變了供給製和公共食堂的規定

《六十條》草案雖然通過,但它是不是符合農村的實際?能不能得到廣大社員的擁護?還有什麼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廣州會議後,毛澤東繼續大抓調查研究工作,征詢對於草案的反映。3月31日,毛澤東在長沙同張平化談話。張平化彙報說,湖南農村一些幹部群眾對關係到他們切身利益的食堂問題、供給製問題等仍有許多不同意見。毛澤東說:這個條例草案隻是征求意見,是試行,就是說還要修改還要補充,還可以減少,還可以推翻某些條文。他還說:將來按各省征求群眾的意見把條例草案加以修改,再拿到群眾中試行,這個條例修改後還不能作為正式的文件,可以叫修正草案,再在群眾中廣泛征求意見。

廣州會議後,劉少奇於4月1日至5月15日帶工作組到湖南省長沙縣和寧鄉縣調查;周恩來於4月下旬至5月中旬到河北省邯鄲地區調查;朱德於3月26日至5月5日到四川宜賓等地調查;鄧小平、彭真於4月和5月上旬直接帶領五個調查組在北京市的順義、懷柔縣調查。在他們向毛澤東寫的調查報告或信件中,均反映了廣大社員對供給製和公共食堂不讚成,要求取消等意見。與此同時,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第一書記也大都先後深入到縣、社、隊進行重點調查,並及時向中央和毛澤東反映。毛澤東對這些調查報告和通信非常重視,僅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的一個月時間裏,就批轉了十多件。

根據深入調查了解的情況和貫徹《六十條》草案的試點經驗,毛澤東4月25日寫信給鄧小平,提出5月召開中央工作會議,繼續廣州會議尚未完成的工作:修改《六十條》草案和繼續整“五風”。他還要求到會同誌應利用會前這一段時間,對農村中的若幹關鍵問題(食堂、糧食、供給製、自留山,等等)進行重點調查,向群眾尋求真理,為5月會議做準備。

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工作會議。根據中央、中央局和各省、市、區黨委對農村所作的進一步調查,和《六十條》草案試行的情況,會議對這一草案作了一些重要修改,形成了《六十條》修正草案。修改的主要部分是供給製和食堂問題。修正草案規定“辦不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對不參加食堂的社員“不能有任何歧視”。修正草案取消了分配中的供給製,規定“按勞動工分進行分配”。此外,修正草案還增加了一些新的規定,如“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