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豐澤園主席論大小!俞、胡相繼受批判(4)(3 / 3)

5月24日和6月10日,《人民日報》相繼公布了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第二、第三批材料。這些材料是根據各方麵收繳上來的胡風與他人的私人信函摘編成的。鑒於第一批材料大都是解放以前的,一些“同情胡風”的人認為“不能據此定罪”,第二批材料摘錄了胡風在全國解放以後寫的68封所謂“密信”,證明胡風對中國共產黨和黨的領導,對毛澤東的《講話》的“汙蔑和攻擊”;證明胡風如何“擴大以他為首的反動集團的組織、建立活動據點、派遣他的集團分子打進中共黨內進行偷竊文件、探聽情報等反革命活動”,證明胡風在新中國成立後,是如何“指揮他的反動集團向中國共產黨和黨所領導的文藝戰線發動猖狂的進攻,並在進攻失敗以後,如何布置退卻,掩護自己,以待時機。”

毛澤東為這批材料寫了大段的按語,其中一條從“宗派”說起,接連下了一連串毋庸置辯的斷語:胡風這批人,過去說是“小集團”,是“一批單純的文化人”,“好像是一批明火執仗的革命黨”,“不對了”。他們的人“很不少”,“鑽進了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教育各個部門裏”,“他們的基本隊伍,或是帝國主義國民黨特務,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動軍官,或是共產黨的叛徒,由這些人做骨幹組成了一個暗藏在革命陣營的反革命派別、一個地下王國”,它們“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恢複帝國主義國民黨的統治為任務的。”在這裏,“胡風集團”的人數擴大了,而且其範圍擴展到一係列重要政府部門,其“成員”都是各種窮凶極惡的敵對分子,並負有“顛覆共和國”的政治使命,真可謂十足的“反革命集團”。這則按語的最大特點,是用“政治”邏輯取代了法律程序上的“起訴書”和“判決詞”,其用語、口吻都顯示了超越法律之上的巨大威懾力。在這裏,胡風與他人的私人信件是被斷章取義、加義注釋和引申,作為“反革命”的物證來使用的,但即使根據所謂“密信”摘編成的“材料”,也幾乎沒有哪一條能跟上述一係列指控對上號。然而,這並不妨礙對胡風等人的“審判”和“判決”,正如按語中突出強調的“這裏不但輿論一律,而且法律一律”,就是不許一切想要“輿論不一律”的“反革命分子有言論自由”,也就是說,“不是用的民主的方法”,而是用的專政即獨裁的方法,即隻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在這裏,以法官麵目出現的,不是國家法製原則,而是政治家的“政治”邏輯,凡對此感到“理虧”的,則被說成是一些“糊塗的人們”。

為了使上述“判決詞”顯得更有“分量”,6月10日《人民日報》公布第三批材料,力圖證明胡風及其集團中的骨幹分子很早以來就是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國民黨的“忠實走狗”,同特務機關“有密切聯係”,“長期偽裝革命”,“幹著反革命勾當”。毛澤東在加寫的按語中強調:“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必須揭露!他們的反革命罪行必須受到應有的懲處!”並告誡人們必須研究胡風等人的策略,以便戰勝他們,“切不可書生氣十足,把複雜的階級鬥爭看得太簡單了”。6月15日,《人民日報》將前後三批材料彙編成冊,統一定名為《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公開出版發行。毛澤東為該書寫了序言,要求人民從這個事件和材料中學得一些東西,激發革命熱情,提高辨別能力,把各種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一步一步地清查出來。

曆史的結論與教訓

一個真正的文藝問題的論爭,經由政治批判階段,最終演變為一場全國規模的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運動。這實際上為中國此後曆次政治運動提供了一個階級鬥爭擴大化的範例,形成幾乎一成不變的思想批判——政治上綱——組織清查——追溯曆史的運動程式,使中國一代知識分子的人格、尊嚴和良知長期受到壓抑和扭曲。悲劇遠未落下帷幕。隨著對胡風文藝思想的粗暴批判。文學藝術的發展日益陷入單一化、公式化、概念化的狹窄天地,文藝家在政治概念與藝術追求的兩難抉擇中,不得不鈍化藝術感覺、壓抑創造精神,去服從“革命功利主義”要求,為政治服務或為政策作形象注釋,文學家的主體意識和個性化的藝術風格幾乎消失殆盡,嚴重阻滯了文學藝術的繁榮與發展。

在全國對胡風集團的清查中,共觸及2100餘人,其中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胡風和這些人以及他們的家屬,在那個時代文壇悲劇的巨大陰影籠罩下,長期蒙受不白之冤,遭受極端痛苦的磨難。胡風本人直到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才得到政治上的平反。1980年9月,中共中央批轉了有關部門對胡風問題的複查報告,確認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案,“是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誌定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團的一件錯案。中央決定,予以平反”。這個平反決定當時主要著重於政治方麵,而對胡風文藝思想等方麵的問題還來不及仔細複查研究,以致仍沿用了過去的一些提法。

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關於為胡風同誌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通知》在對胡風的政治曆史和文藝思想等方麵的幾個問題進行複查的基礎上,提出對1980年平反決定中遺留的問題進一步平反。這就是:撤銷所謂胡風“把黨向作家提倡共產主義世界觀、提倡到工農兵生活中去、提倡思想改造、提倡民族形式、提倡寫革命鬥爭的重要題材等正確的指導思想,說成是插在作家和讀者頭上的五把刀子”這種不符合胡風原意的判斷;撤銷“胡風等少數同誌的結合帶有小集團性質,進行過抵製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損害革命文藝界團結的宗派活動”這一政治性結論;撤銷“胡風的文藝思想和主張有許多是錯誤的,是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和唯心主義世界觀的表現”這一論斷。時隔8年的兩次平反,體現了一個大的思想跨度。把思想問題搞成政治鬥爭,完全違背民主與法製原則,無端打出一個“反革命集團”,當然必須平反,這表明中國共產黨是一個坦誠、鄭重的工人階級政黨。而新的時代呼喚科學的精神,進一步要求重新審視胡風一案所涉及的全部複雜的政治曆史問題和文藝論爭問題。這就是中央辦公廳的補充通知所指出的:關於“進行宗派活動”的提法,必須承認在中國革命文學陣營的發展史上,的確存在過妨礙革命文藝界團結的宗派問題,但形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很複雜,時間很長,涉及的人員也較多,不同曆史階段的矛盾還有不同的狀態和變化,因而這就決不是胡風單方麵的問題。從胡風參加革命文藝活動以後的全部曆史來看,對這類問題所作的政治性結論必須撤銷。至於曾經引起異議的胡風文藝思想和主張,也隻能按照憲法的規定以及“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由文藝界和廣大讀者通過科學的正常的文藝批評和討論,求得正確解決。任何方麵,任何個人都不應該做出“裁決”。隻有達到這樣的認識高度,我們才能真正從這場影響甚深、波及甚廣的文壇悲劇中吸取應有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