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嚴的使命
1954年9月15日,是中國人民永遠不能忘懷的日子。就在這一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了,也就在這一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經過“十月的懷胎”就要“一朝分娩”了。
代表大會舉行這天,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同誌,精神煥發、神采奕奕地步入了中南海懷仁堂。參加會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5人因病、因事請假沒有報到外,實際到會人數1211人。他們當中,有我國各階級、各民主黨派的代表人物,有勞動模範、戰鬥英雄,有著名的文學、藝術、科學、教育工作者,有工商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還有各個少數民族的代表。毛澤東主持了開幕式,並在會上作了《為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鬥》的開幕詞。他說:“我們這次會議具有偉大的曆史意義。這次會議標誌著我國人民從1949年建國以來的新勝利和新發展的裏程碑,這次會議所製定的憲法將大大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毛澤東還指出:“我們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人民,爭取一切國際朋友的支援,為了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鬥,為了保衛國際和平和發展人類進步事業而奮鬥。”他號召全國人民“努力工作,努力學習蘇聯和各兄弟國家的先進經驗,老老實實、勤勤懇懇、互勉互助,力戒任何虛誇和驕傲,準備在幾個五年計劃之內,將我們現在這樣一個經濟上、文化上落後的國家,建設成為一個工業化的具有高度現代文化程度的偉大國家。”大會曆時14天,主要有三項議程,即審議憲法、聽取和討論周恩來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選舉新的國家領導人。
對憲法的審議是三項議程中的頭項。從9月15日開始,21日結束,用了7天時間。首先,劉少奇代表憲法起草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他在報告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就是中國人民100多年以來英勇鬥爭的曆史經驗的總結。並就憲法草案的基本內容及全民討論中提出的意見作了說明。全體代表對憲法草案進行了認真的、充分的討論,9月20日下午,大會用無記名的投票方式,莊嚴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於同日,由大會主席發表公告,予以公布。這樣,新中國的第一部憲法就由此誕生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基本內容包括序言、總綱、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和國旗、國徽、首都等五個部分,共計四章106條。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國家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製。”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靠國家機關和社會力量,通過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保證逐步消滅剝削製度,建立社會主義社會”,並把過渡時期總路線寫進了序言,表明了我們前進的目標是社會主義社會。這與《共同綱領》有很大的不同。如前所述,建國初期,由於國內各方麵條件不成熟,因而,關於建設社會主義的問題在《共同綱領》中還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
關於國家的職能問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衛人民民主製度,鎮壓一切叛國的和反革命的活動,懲辦一切賣國賊和反革命分子。”“國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時期內剝奪封建地主和官僚資本家的政治權力,同時給以生活出路,使他們在勞動中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保衛人民生命和國家建設的成果,保衛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