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毛澤東笑談秦滅楚!共和國憲法開新篇(1)(2 / 3)

不久,李立三的意見被否定。毛澤東在中央一個文件上批示說:工會工作中有嚴重錯誤。11月,中共中央批準成立由劉少奇、李富春、彭真、賴若愚、李立三、劉寧一組成全國總工會黨組幹事會,負責指導全總黨組工作(劉少奇外出休假,實際由李富春主持)。12月13日至22日,李富春主持全總黨組舉行第一次擴大會議,通過了《關於全國總工會工作的決議》。認為李立三,第一,在工會工作的根本方針問題上犯有狹隘經濟主義的錯誤;第二,在工會和黨的關係問題上犯有嚴重的工團主義錯誤;第三,在工作方法上犯有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事務主義甚至家長製的錯誤等。並指出這些錯誤,“是嚴重的原則錯誤”,表現了社會民主黨的傾向,“是完全反馬克思主義的,是對於職工運動和我們黨的事業極其有害的”。於是,這場關於工會工作方針的爭論,就以李立三被解除全國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而告結束。實際就是否定了劉少奇的意見,肯定了高崗的意見。1954年2月,劉少奇在七屆四中全會作的自我批評中說,對於李立三在工會工作中的“錯誤”,“我是應該負一定的責任的”。這樣,高崗在政治上得了“一分”。

土改以後,我國的個體農業要向現代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黨內意見是一致的。在當時的具體條件下,勞動互助的形式對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具有的積極作用,黨內也無異議。但對農村基本中農化以後,是否應當允許少數富裕中農冒尖,以及在手工勞動的基礎上通過組織合作社就能實現社會主義,在黨內卻有著明顯的不同看法。

具有代表性的意見之一是1951年4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把老區互助組織提高一步》的報告。報告認為:隨著農村經濟的恢複與發展,農民自發力量是發展了的,它不是向著我們所要求的現代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而是向著富農的方向發展,提出:對於私有基礎,不應該是鞏固的方針,而應當是逐步地動搖它,削弱它,直到否定它。為此,應該把“公共積累”和“按勞分配”,這兩個進步因素,在互助組織逐步地增強,使互助組織大大地前進一步,以戰勝農民的自發因素。

中共中央華北局和劉少奇則持另一種意見。

5月4日,華北局對山西省委的意見作了批複,指出:省委“抓緊對互助組領導,注意研究新發生的問題是對的”。但是提出“用積累公積金和按勞分配辦法來逐漸動搖、削弱私有基礎直至否定私有基礎是和黨的新民主主義時期的政策及共同綱領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錯誤的”。目前“提高與鞏固互助組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充實互助組的生產內容,以滿足農民進一步發展生產的要求,而不是逐漸動搖私有製的問題。這一點必須從原則上徹底搞清楚”。華北局書記薄一波,在為紀念中國共產黨30周年發表的《加強黨在農村中的政治工作》一文中進一步作了說明。他說,中國將來一定要達到農業集體化(即集體農場),如果沒有農業集體,就不會有全部的鞏固的社會主義,就不能最後地解放農民。而要達到農業集體化,還必須發展以國有企業為基礎的強大的工業,沒有強大的國有化的工業,就不能有全體規模的農業集體化。因此,“所謂‘在互助組內逐漸動搖、削弱直至否定私有財產,來達到農業集體化’,這樣的農業集體化道路,是一種完全的空想,因為目前的互助組是以個體經濟為基礎的,它不能在這樣的基礎上逐漸發展到集體農場,更不能經由這樣的道路在全體規模上使農業集體化。”

根據1951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議:“3年準備、10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思想,要使省市級以上幹部都明白。劉少奇於5月7日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報告說:在3年準備(還有16個月)之後,我們來一個10年經濟計劃。到10年以後,新中國的麵貌就要改變,那時我們將不但有強大的農業,而且有我們自己強大的工業,使中國變成一個富足的國家。到那時,我們的國家才可以考慮到社會主義去的問題。據此他指出:有的同誌現在就想從實際上來提社會主義改造的問題。山西省委在農村裏邊提出要組織農業合作社(蘇聯叫共耕社);這種合作社也是初步的,10家、8家、30家、20家的農民組織起來,土地、牲畜、農具共同使用。當然這種合作就是有社會主義性質的,可是單用這一種10家8家組織的農業合作社、互助組的辦法,使我們中國的農業直接走到社會主義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種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是實現不了的。我們中國黨內有很大一部分同誌存有農業社會主義思想。這種思想要糾正,因為僅僅依靠農村的條件不能搞社會主義,農業社會化要依靠工業。7月3日,劉少奇將山西省委的報告,作為黨內農業社會主義思想的一個例子,要中央辦公廳印發馬列學院學員、各中委和中央局。劉少奇在批示中指出:在土地改革以後的農村中,在經濟發展中,農民的自發勢力和階級分化已經開始表現出來了。黨內已經有一些同誌對於這種自發勢力和階級分化表示害怕了,並且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並且認為山西省委提出的:應該逐步地動搖、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礎,把農業生產互助組織提高到農業生產合作社,以此作為新的因素去“戰勝農民的自發因素”。這是一種錯誤的、危險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思想。

在黨內關於中國農村如何走向社會主義的兩種不同意見中,毛澤東明確肯定了山西省委的意見。並指示陳伯達召集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起草農業生產互助合作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