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五區學聯代表5人,由李明杠帶隊,於上午10時列席立法院臨時會議,這次會議的議題是:討論處理“學潮”的辦法。李明杠在會上報告了“五二”血案的經過,並向政府提出嚴重抗議,要求停止內戰,恢複和平,還回答了部分立委的質詢。這次臨時會議上,行政院除院長張群外,各部委首腦都列席了會議,不少立委還批評了政府對學生的高壓政策,強調進行疏導。這暴露出國民政府上層在對待處理學生運動的問題上,存在著明顯的矛盾。
午後,學聯代表赴參政會聽取秘書長邵力子的正式答複(內容如29日所說)。
晚間,五區學聯主席團開會,分析形勢,研究對策,統一認識,實際上是傳達、討論地下黨南京市委關於轉變鬥爭方式的指示精神。
31日,上午10時,五區學聯代表團赴立法院,與該院前一日產生的九人委員會談判,立委七人出席。首先由王安民報告遊行請願的意義、經過和響應北大發起“六二”反內戰罷課遊行的意義,並說目前同學需要安定,不願外界再有刺激。立委七人聽後甚為感動,說:“同學的請願遊行是正當的,但希望同學‘六二’不再遊行”,有的立委還批評了政府對待學生運動的態度和做法。談判結果,立委答應進行斡旋,學聯代表提出六條要求,希立法院轉給政府:
1.要求政府立即停止各地恐怖行動,釋放被捕和失蹤同學,並保障同學以後的安全。(此條立委呂複答應向政府要求)。
2.撤銷《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呂複說要政府明令取消或不可能,但希望不執行,此條最好不作為同學的要求,而由立法院提出建議,立法院已於昨日通過議案,在適當時期內撤銷此辦法。)
3.懲凶並賠償一切損失。(呂複說,賠償損失可與政府商量,“懲凶”希改為“查辦”,再轉向政府提出)。
4.增加副食費及公費數額。(呂複說,副食費款額不能增加,但可以其他名義增加;增加公費名額不可能。)
5.保障人民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遊行請願之自由。(呂複稱,保障人權、自由為該院責任,亦即憲法的根本)。
6.呼籲反對內戰。(立委答稱此條可轉知政府,事實上目前除一二好戰分子外,無不希望和平)。
晚9時,學聯代表去立法院,與九人委員會再次會談,得知立委與張群、張厲生、朱家驊等磋商的結果:
1.教育部派員赴滬解決上海發生的事件。張厲生表示如“六二”不遊行,保證南京市警察不捕人。
2.已由立法院建議政府在適當時撤銷。
3.賠償,可照顧,“嚴懲”二字改為‘查辦’。
4.增加公費名額:不可能,副食費可以其他名義增加。
5.立法院認為在法律範圍以內,可督促政府實行之。
6.呼籲反對內戰,為全國上下一致願望,可轉達政府。
6月1!3日,各方奔走無結果,學聯通電聲援武大、重大、中山大學等校血案。
6月4日,學生代表團去見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請他以教育家的身份代向中國政府說明學生的立場。他表示對此事甚為關心,允許在可能範圍內盡力代向政府解釋。
6月5日。學聯代表團赴憲政實施促進會,無結果,繼往立法院見立委劉克雋(九人委員會召集人),也無結果。
6月8日,學聯主席團議決各校對各地血案應有所表示,並決定6月10日各校分別舉行哀悼晚會。
此後,學聯在《自五二至六八的工作報告》中說:“經日來之奔走,除由參政會及立法院轉告者外,所有要求迄今未獲政府負責當局正式答複。由經驗之教訓吾人深知整個學運實具韌性、持久性及艱苦性。而搶救教育危機及反內戰運動尤非一蹴而成。環顧今日之國情,欲達目的勢需長期之艱苦奮鬥,政府既置吾人要求於不顧,吾人自應本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之決心,重新考慮有效之步驟。”
第七節 不反內戰無飽飯,誰主內戰是罪人(二)
一切同情都在學生方麵
南京“五二”血案發生後,中外震驚,社會各界包括社會名流、人民團體、工人、學生、教員、科學文化工作者、工商業者、國民黨軍政人員、華僑和港澳同胞、國際學聯,聲援、慰問函電紛至遝來,還送來捐款,慰問受傷學生。
除了前麵談到的全國20個省、數十個大中城市的數十萬同學的聲援(或罷課抗議,或遊行示威)外,南京和外地高校具有正義感的教授和知名人士首先站出來,義正辭嚴,表示了他們主持公道的立場,如中大教授賀昌群慷慨激昂地說:“昨日京滬蘇杭的學生聯合大遊行,是一個偉大的行列,一個悲壯的日子,中國民主革命運動中的一個裏程碑。政府的水龍、木棒、騎隊、機關槍等,絕壓迫不了全國學生為民請命的運動。老子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到了今天,政府還不猛省,徹底自己檢討一番,時代的鐵輪,可以輾碎任何拖住民族國家不能前進的自私反動勢力。18、19世紀是人類爭取自由的時代,20世紀以後的歲月,是人類爭取經濟自由的時代,中國現在既要爭取政治自由,又須爭取經濟自由,這兩種責任和希望,都落到今日的青年身上,然而這兩項使命,都異常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