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天安門前爭國權!五四狂飆孕新生(11)(3 / 3)

經過幾個月的討論,中國從巴黎和會中毫無所獲,而日本奪取到的山東權益卻被明文規定下來。試看上列三款,其規定的詳盡,措辭的強硬,無一不是對中國的最大侮辱。

美國答應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一切權益,但要求日本代表以文字聲明將來把山東交還中國。日本代表珍田堅持口頭聲明,並說:“欲得文字聲明,明明是認為日本不講信用。”

中國代表聞此消息,如雷電劈腦,痛不欲生。當晚代表們會聚一堂,尋求對策。大家義憤填膺,痛斥“公理戰勝強權”純屬謊言,有人則憤怒提出:“我們不妨效仿意大利,退出和會,以示抗議。”王正延、顧維鈞表示讚成,認為這樣做還可以對和會施加壓力,山東問題或許還有挽回之餘地。

然而,陸徵祥顧慮重重地發言說:“意大利為強國,退出和會,和會因此動搖。我國勢弱,即使退出和會,也未必會產生影響;而對德奧和約卻不能簽字,日後如果與德奧單獨’和,猶恐發生困難。”

大家覺得陸徵祥之言不無道理,遂決定暫時不退出和會。對於山東問題的決議案,決定提出嚴重抗議,以冀挽回萬一。

次日,顧維鈞等持中國抗議書,步行十餘裏,趕到法國外交部,將抗議書送交三國會議。但會議置之不理,仍按原議對山東問題做出最後裁決,列入凡爾賽和約第156、157、158條,將山東出賣給日本,也沒有寫上日本須將山東交還中國的字樣。至此,中國代表在山東問題上的交涉宣布失敗。

中國代表抗議未成,遂把交涉綜合地報告北洋政府。5月3日,陸、王、顧、施、魏五位全權代表又致電徐世昌,請求辭職。5月8日,陸徵祥又請示北洋政府,是在和約上保留簽字(即和約簽字後,再加上中國對山東問題不能承認的保留意見)還是拒簽和約。

徐世昌得知山東問題交涉失敗,極為失望。他明白這不是代表們的過錯,而是情勢變化、歐美對日本妥協的結果。他對歐美這種犧牲、出賣中國權益的行為極為不滿。但他也清楚,如果完全拒簽和約,中國就不能參加美國倡導的國際聯盟,而被排斥於國際社會之外,並且還會失去其他一些有利條件。所以他讚成保留簽字,先擠入國際行列,再行交涉山東問題,這樣收回主權較為容易。

巴黎的中國代表們正備受煎熬。他們本來就因為山東問題交涉失敗而垂頭喪氣,到5月14日巴黎和會主席克裏孟梭又致函陸徵祥,表示對中國代表提出的廢除“二十一條”和希望條件兩說帖,充量承認其重要性,但不能認為在巴黎和會權限以內,而拒絕予以討論。中國代表們就更加心灰意冷,覺得有愧於政府之重托,有愧於國人之厚望。這時徐世昌的慰電傳到,代表們才得安慰,精神也為之振奮,決心要重整旗鼓,再爭國權。此後,中國代表為保留簽字,又展開了困難的交涉戰。5月26日,他們備就公函,正式向和會提出了保留簽字的要求。

所以,連北京政府的外交代表,也不得不承認:“此次和會條件辦法,實為曆史所罕見。”

但就是這樣“曆史所罕見”的條約,北京政府的外交代表竟也考慮簽字了。陸徵祥在5月1日致其大總統、總理的密電中竟說:有三端關係,亦不能不加熟審:

一、對日關係,公約雖不簽押,而日本仍可根據1915年約,向我直接請再訂約,將舉所允日本之條件,完全承認。倘彼時勢仍不能不簽,則較之現在公約簽字,事實則一,威望更遜。

二、對德關係,倘單獨與德訂約,則所得權利能否比公約所許為優。

三、對英法美關係,此次經三國討論數日,而結果仍然如是,在我雖屬不平,而在彼亦有種種苦衷,難免不於彼我感情因此妨礙,且於日後一切亦不無多少之關係。

中國代表在巴黎竭力奮爭的同時,北洋政府也在緊張地籌劃這一問題。能做到保留簽字當然最好,但萬一達不到,就隻能在簽與不簽中擇一而定,那麼簽還是不簽?這是令徐世昌等人極費腦筋的問題。他們再三權衡,認為不簽字有五害:

一、膠州實際上已為日本占領,我國此次若不簽字,則交還一事更屬空言,於日無損,於我不利。

二、山東問題之所以獲得各國重新考慮,係由於我國參戰的結果。我國此次拒簽和約,歐美各國就解除了調停責任,山東問題將由中日兩國直接交涉,不合我國民意。

三、山東問題經各國此次調停後,將來日本若有逸出範圍之舉動,我國就可根據和會主張,謀求各國協助。但如果不簽字,倘若日本今後有所舉動,即使各國仗義相助,也將無所措手。

四、我國此次參加和會目的,原在於解除中國所受一切束縛,如今不簽對德和約,非但山東問題仍無法解決,而且他項有利於中國的規定,亦因不簽字而歸於無效。或許還會影響對奧和約,影響中國加入國際聯盟。

五、山東問題既經大會表決,日本也聲明日後將山東主權交還中國,就有了相當保障。各國將來就能以此約為依據,限製日本的侵略。中國若不簽字,就等於自絕於國際聯盟保障之外,各國將來無法過問,山東問題仍由中日自行解決。

結論是:簽字遠較不簽字有利。與此同時,以駐法公使胡惟德為首的我國各駐外使節也向政府表示意見,以為簽字為宜。再加上英外長、日外相多次向我國保證日後定將山東主權交還中國。徐世昌等人遂下了決心,決定初步辦法自應力主保留簽字,保留如實難辦到,則主簽字。

(摘自《中國百年政治風雲實錄》)

幻想的破滅

當巴黎和會開會的時候,中國各界各團體的人士都在密切地注視著它的進展。

公理不是戰勝強權了麼?但中國代表提出的希望條件和廢除二十一條的要求,竟然為和會拒絕討論,這不能不使人們產生懷疑。《每周評論》1919年2月2日登載的隨感錄中,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我們對於參戰,簡直算沒有出力,如今若在和平會議席上,提出無數的要求,固然可恥。但是在各國方麵,要把這個理由來拒絕中國,難道公理戰勝強權的解說,就是按國力強弱分配權利嗎?”

中日代表因山東問題在和會上發生爭執,日本駐華公使於2月初向北京外交部施加壓力。這一事件,引起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慨。全國各界各團體紛紛發表通電,表示必須抗拒日本的幹涉,有的致電北京政府說:“外使到部,無理要求,務請嚴詞拒絕,以保主權,庶達國民公意,而免貽笑友邦。”“若日使再有恫嚇行為,我工商當堅決對待之,請政府謝絕幹涉,堅持到底。”有的致電在巴黎的中國外交代表說:“青島山東問題及廢除未經正式國會通過之一切國際秘密條約,國民誓死力爭,願公等堅持到底,全國國民為公後盾。”

這時,學生們已開始行動起來了。2月5日晚間,北京大學學生2000餘人在法科開全體大會,並推出幹事十餘人,分頭聯合各校學生,電致巴黎專使,拒絕日本要求。其他各地學生,也有類似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