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百年長夢今宵圓!火樹銀花廣場夜(33)(2 / 3)

江澤民相信,委員們一定會不負眾望,完成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曆史重任。

澳門特區籌委會首次全體會議閉幕

曆時兩天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落下帷幕。會議通過了籌委會工作規則、第一次全體會議新聞公報,決定設立政務、法律、經濟、社會文化四個工作小組,並就籌委會下一步的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討論。

國務院副總理、籌委會主任委員錢其琛致閉幕詞。他表示,兩天來,在大家的積極努力下,我們圓滿地完成了籌委會本次全體會議的任務,達到了預期的目的。會議開得是成功的。

錢其琛就籌委會的工作談了三點意見。

第一,籌委會的曆史使命是籌建澳門特別行政區,把鄧小平創造性提出的“一國兩製”偉大構想在澳門成功付諸實踐。籌委會的各項工作應當圍繞這個大目標來進行。

澳門基本法把“一國兩製”的方針政策用憲製性法律的形式明確地規定了下來,為“一國兩製”的構想在澳門的實踐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為了貫徹和落實“一國兩製”的方針政策和基本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還作出了一係列的決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所有這些決定,是做好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項籌建工作的基本準則和依據。

第二,籌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工作是全國人民,尤其是澳門同胞普遍關注的大事。我們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澳門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包括各種不同的意見。籌委會的工作要以開放的姿態麵向澳人,依靠澳人,廣泛調動各行各業人士參與的積極性。

第三,為確保籌委會有效地運作,大家要自覺遵守籌委會的各項製度,自覺維護籌委會的權威和形象。這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的籌委會工作規則,對實行集體負責製、保密製和新聞發布製度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從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的工作實踐看,建立這些製度是有必要的。

錢其琛說,這次大會後,各個工作小組馬上就要開始工作了。近期的工作任務是要製定出各工作小組的工作規劃及工作進度表,並就7月上旬召開的籌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擬解決的問題進行準備。希望各小組就各自應關注的問題抓緊研究。委員們在討論時表示了對有關澳門經濟社會情況,特別是治安情況的關切。錢其琛對此指出:第一,澳葡當局對這些問題的解決負有完全的責任,我們支持他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解決問題。這對保持澳門現時的繁榮穩定有利,也對澳門未來的平穩過渡有利。第二,籌委會也有關注這些問題並提出應采取的重大措施和政策性建議的任務。

錢其琛說,籌委會的成立標誌著建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工作已進入具體的落實階段。我們深信,有繁榮昌盛的偉大祖國做我們的堅強後盾,有“一國兩製”方針作指導,有以江澤民同誌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堅強領導,有全國人民的支持和廣大澳門同胞的積極參與和努力,籌委會的工作一定能取得圓滿成功。

今天的會議由籌委會副主任謝非主持。副主任委員馬萬祺、廖暉、王啟人、王英凡、何厚鏵、吳福、曹其真、何鴻及全體委員出席了會議。

澳門特區籌備工作進入實質階段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籌備工作已進入實質階段:籌委會將通過多種途徑廣泛聽取澳門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過渡期內,籌委會不會成為澳門第二個權力中心;籌委會成立後,希望中葡雙方能夠保持繼續合作。澳門特區籌委會秘書長陳滋英在今天下午的新聞發布會上作了上述表示。

陳滋英說,籌委會聽取澳門各界人士意見的途徑是很多的。籌委會60位澳門委員同澳門各界都有密切聯係;澳門有很多團體,多年來一直關注澳門平穩過渡的問題;澳門經常有團體來內地訪問參觀;新華社澳門分社在澳門隨時接待各界居民;籌委會秘書處常年工作,並且在澳門設立了秘書處辦事處。

陳滋英表示,籌委會成立後,希望中葡雙方能繼續合作,而且能進一步合作。保持澳門長期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中葡雙方的共同目標,符合中葡雙方的共同利益。

澳門特區籌委會第一次全會新聞公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98年5月5日至6日在北京舉行。江澤民、李鵬、朱?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會見了全體委員。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作了重要講話。

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非主持了全體會議,主任委員錢其琛在開幕時發表了講話。會議討論通過了籌備委員會的工作規則,組成了政務、法律、經濟、社會文化等四個工作小組,並就籌備委員會下一步工作進行了認真討論。

會議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成立,標誌著我國對澳門恢複行使主權的準備工作進入了新的階段。籌備委員會將廣泛聽取澳門各界人士的意見,接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有關決定,開展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工作。

會議認為,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對澳門恢複行使主權,是繼香港回歸之後中華民族的又一盛事,對澳門的長期穩定發展,對最終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具有重大意義。委員們深感責任重大,表示一定不辜負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重托,努力完成籌備委員會的各項任務。

籌備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定於7月10日在北京舉行。

關於澳門特區籌委會設立工作小組的決定

(1998年5月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主任委員會議通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工作規則》的規定,考慮到籌委會開展工作的需要和工作進程,主任委員會議決定,籌委會先設立四個工作小組,即政務小組、法律小組、經濟小組、社會文化小組,具體負責籌委會的有關工作。各工作小組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