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列報前提
企業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編製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決策層和管理層應當對在可預見未來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評估。如可預見未來企業的持續發展能力、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等;以及可預見未來可能麵臨的經營風險,如產品市場風險、產品價格風險等,在企業麵臨這些風險時,能夠持續經營下去。在持續經營狀態下,企業應按持續經營狀態選擇會計政策,進行會計核算,編製財務會計報告。
如果存在某些重大不確定因素對是否能夠持續經營產生嚴重懷疑時,應當對不確定因素進行充分披露。非持續經營是企業出現嚴重財務危機或經營危機,不能夠再持續經營下去,而麵臨破產的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會計核算應當按非持續經營狀態進行會計政策的選擇,如資產應當采用可變現淨值進行會計計量等。同時,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聲明財務會計報告未以持續經營為前提進行列報;
(3)列報基礎
會計確認和計量基礎有權責發生製和收付實現製。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有專款規定,企業會計確認和計量基礎應當采用權責發生製;
(4)列報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為了使會計信息使用者更容易地獲取信息,有助於他們對同一企業、不同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等進行比較,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的財務會計報告、不同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相互可比。
財務會計報告相互可比的前提是財務報表編製的一致性。一致性體現在兩個方麵:第一,財務報表的項目分類、項目內容、項目排列順序等在不同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能隨意變更;第二,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要變更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第三,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也應當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5)列報的抵銷原則
為了使會計信息使用者更充分地獲取信息,有助於他們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等做出評價或者預測,企業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項目之間、負債項目之間、所有者權益項目之間不能相互抵銷,這幾個會計要素之間也不能相互抵銷。利潤表中的收入項目之間、費用項目之間不能抵銷,這幾個會計要素之間也不能相互抵銷。
下列情況不屬於抵銷:第一,可以以淨額列示的項目:資產扣除其計提的減值準備後,以淨值列示的項目;非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利得與損失,以兩者相抵後的淨額列示。
作為一個獨立法人主體的企業,需要編製的財務報表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四個主表,以及利潤分配表等。本教材介紹四個主表以及利潤分配表的結構及主要內容,並重點介紹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編製方法。
2.1 資產負債表的作用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日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是一張靜態報表,它是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之間的相互關係,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會計衡等式,按照一定的分類標準和一定的順序,將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日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予以適當排列,並對日常會計核算資料進行整理後編製而成的。
資產負債表對會計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預測企業的發展前景,進而進行投資決策、經營決策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