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第一次遭到“綁架”,她很氣憤地告訴那兩個人,在外國入住地進行這種綁架是非法的,但是這種爭辯是沒用的,她被魯莽地帶到了警察局。主管人不在,那兩個人不能像以往那樣搜身,他們沒有讓她脫衣服,隻搜到了那份《世界知識》,這刊物本身是沒有爭議的。盡管沒有足夠的理由把她扣在警察局,那兩個人還是決定把她送出市區。江青害怕被送到陌生的地方,便告訴那兩人她在夜裏找不到出城的路,而且她的穿著也不合適做這種旅行。那兩人沒有被她的話打動,為了讓她盡快離開,他們給了她一件亞麻布長袍,若是平常,她是絕不會穿這種衣服的。但現在,她將它套在了自己的身上,又在上麵加了自己的外國風格的禮服,還有一件毛織馬甲。就這樣,她穿著奇怪地離開警察局,走進黑夜中。
像她生活中其他恐怖的事情一樣,江青描述這次夜行時用了許多誇張和奇怪的詞語,她走得很快,能跑則跑,路上有次差點又被攔劫,她都逃了過去。很快,她到了城市邊緣,鄉村就在前麵,她累得氣喘籲籲,繼續往前走。突然,有一雙手從身後抓住了她,她盡力去掙脫,但是失敗了,她大聲地叫“有人遭綁架了!”但是沒有用,在城外是沒有人會聽到,來救她的。她以為抓她的人是警察,但是,當她仔細看時,發現他們是身著便衣的密探。逃跑是不可能的,為了給自己壯膽,她顯出很生氣的樣子,她指責那些人像是畜牲。她的話起了作用,其中一人放鬆了她,顯出一點騎士風度。
她被押到了一個地區警察局,鎖進了單人牢房裏。她聽到他們在打電話彙報說他們抓住了一個嫌疑犯。
在審問的時候,她對每一件事都裝得很無辜的樣子。他們看到了她在公園裏出現和她與一個年輕人的約會——顯然,是那人告密(她已經多次被盯梢了)。她說,去兆豐公園散步是她的習慣,因為她喜歡在那兒看小孩子玩。她編的故事讓那些人相信了,但仍受嫌疑,從地區警察局轉到了市裏。她很氣憤:“你們應該把時間花在抓真正的共產黨員上麵!”
牢裏的大多是政治犯,其中有一個有經驗的共產主義分子給了她許多有益的建議。打量了一下江青的外表,她告訴江青不該留短發,那樣會讓人覺得她很激進,她自己就留著長辮子。但別的獄人唱革命歌曲時,她唱京劇!(江青說,那段日子,她確實很懦弱。)不管她盡力裝得多麼遲鈍,警察還是沒有停止對她的調查。她後來知道,警察之所以不肯放過她,是因為牢裏的另一個“女叛徒”告了密,說她並不像看上去那麼遲鈍。
不論是江青的回憶,還是維特克的記述,畢竟離曆史真相相差甚遠。江青“用了許多誇張和奇怪的詞語”。
了解這一曆史真相的是徐明清。
據徐明清告訴筆者,江青是和“阿樂”接頭時被捕的。
“天下真小”。一天,江青走在大上海的馬路上,忽地見到一張熟悉的麵孔,使她驚呆了!那人也認出她來,喜出望外。這位小夥子會在偌大的上海跟她麵對麵遇上,真是巧合!
此人名喚樂若,平常大家叫他“阿樂”。他是青島的中共地下黨員,當年跟江青在一起活動。在黃敬突然遭捕時,是阿樂送她上船,逃往上海。
他鄉遇故知。影單形孤的江青流落上海,見到阿樂使她非常興奮。她即和阿樂找一僻靜處細談。原來,阿樂當時是共青團中央交通,在上海工作。公開的身份是郵局出納員。
阿樂擅長拉胡琴。於是,江青邀他伴奏。她唱戲,阿樂拉琴,彼此間有了來往。
一九三四年十月底,阿樂約江青在兆豐公園見麵。這時,連阿樂自己也不知道,他已被國民黨特工總部特務跟蹤。那是因為中共中央上海局交通胡耀華在一九三四年六月中旬被捕,此人是負責團中央交通任務的,被捕後叛變;六月下旬,中共中央上海局書記李竹聲(即餘其全)被捕叛變,竟然布置特務跟蹤中共地下黨負責人。致使大批中共地下黨員遭捕。十月下旬,團中央宣傳部部長番茄(即陳子林,後來改名黃藥眠)被捕。他沒有叛變,但是,國民黨特工總部已從其他方麵獲知共青團中央兩位交通——王哲然和樂若。王哲然得到團中央一位宣傳幹事的通知,急速離開了他所住的上海新閘路培德裏一四二號,躲進一家旅館。但是,十月二十六日,他在去上海《申報》圖書館接頭時,突然遭捕。
特務們在跟蹤王哲然的同時,也在跟蹤樂若。當樂若來到兆豐公園,特務已在暗中監視。
兆豐公園即今日上海的中山公園,離北新涇不太遠。那時,公園有兩個門,其中一個門一出去,便通往英租界。
阿樂在兆豐公園跟江青見麵時,發覺有人跟蹤,知道事情不妙,當即與江青分頭而走。阿樂熟悉那裏的環境,飛快地從那個通往英租界的大門出去,逃入租界,甩掉了特務。這樣,他沒有被捕。
江青見阿樂朝那個大門走,她便向這個大門逃,結果被特務截住。她,被捕了,關押在國民黨的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特務們原本要抓的是樂若,卻把江青逮住。當時,特務們並不知道江青的政治情況。
在看守所裏,江青遇上一個女的,也是小沙渡路女工夜校的,共青團員。此人在江青被捕後十來天獲釋。江青托她帶口信給基督教上海女青年勞工部總幹事鍾紹琴。鍾紹琴很快把消息告訴徐明清:“李先生被捕了!”
關於江青在獄中的情況,斯季英於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日寫下這樣的材料:
“一九三四年十月間,樊伯滋(劇聯成員)對我和鄭毓秀說,李雲古(江青的化名——引者注)到上海失蹤了,一定是被捕了。過了大約二十天,即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初,我和鄭毓秀也被捕了,關押在偽上海市公安局拘留所。一九三五年一月,我在獄中聽鄭毓秀對我說:李雲古和她一起關在小監房(又稱優待室)裏,特務股的頭頭看李雲古長得漂亮,夜裏常常叫李去特務股陪那幾個頭頭喝酒。還說:‘李雖漂亮,但有一隻腳腳趾有缺陷。’(注:江青左腳趾確有缺陷,即六個腳趾)我因知道鄭毓秀是叛徒,對她非常氣憤,沒有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