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孩子,她從未穿過一件新衣服(她講到這裏時明顯地帶著怨恨的語調)。“所有的衣服都是一個哥哥傳給我的。”
她的頭發總是梳著兩條小辮,這也招來麻煩。她母親做工那家地主有一個小女孩,沒事找事要嘲弄江青那奇妙的發辮式樣。一次,那女孩正在辱罵的興頭上,突然猛揪江青的頭發,這下激怒了江青,她竭盡全力將那女孩推開。可怕的事情發生了。這家裏的其他成員一齊出動來整治她這個膽敢抗爭的孩子。結果,她母親隻好帶著她離開了這家。
不久,她母親又找到一份工作。這一次是一家“破落地主”。那時財富的損失也就意味著要挨餓。
一天晚上,江青獨自呆在與母親同住的房間裏,雨水流過那破爛的窗框,窗上已沒有幾片窗紙了。借著僅有的一盞小油燈所提供的光亮,江青一動不動地在炕上坐了幾個小時,什麼事也沒做,一直等她母親的歸來(炕是中國北方家裏用石頭砌成的大床)。天快亮了雨才停下來,這時母親出現在門口。江青大吃一驚,娘倆都直立在那兒,她母親突然放聲痛哭,一把將江青摟入懷中。她遞給江青一塊大餅,可是江青太疲勞了,一口也沒吃就睡在母親的懷裏。母親也一點沒吃,輕輕地將這點寶貴的食物包起來,留著以後分享。
“在我隻有五六歲的時候,我就試著走夜路去找我母親。”
她多次重複這個事實,就是要留給她的聽眾一個很想知道的懸念,即她母親找到的工作是夜間做事。在夜晚獨自對想知道的事的想像,成為江青回憶童年往事的主題。江青接著說,別人在夜間走路都怕遇到妖魔鬼怪或神仙;而她卻從未有過這種恐懼。但是有一樣東西她害怕,這就是那些惡狗。
多年來,她常與擺脫不掉的恐怖為伴,它們窮追不舍,甚至要吃掉她。想到令人不安的惡狗,又使她回想起另一件事。
那時她住在一個叫陳莊的村子裏,這裏的人跟她家一樣都姓李。那天她就吃了一頓飯,受饑餓折磨的驅使,她漫遊到街上走入一條小巷尋找她母親。在這個人口稀疏的村子裏,惡狗猖獗。突然她受到一群貪婪的惡狗的攻擊,而且一口咬在她的腿上。
回憶此事時,她撩起褲角,讓人們看就在她腳踝上部的依稀可以看出的疤痕。由狗的狂吠聲發出警報,她母親奔跑過來,一把摟過江青拉入她的懷裏,隨後把孩子背起來回家去了,眼淚順著母親的麵頰流了下來。
如江青自述的那樣,在那年元宵節,由於父親李德文滿肚子的氣,在盛怒之下,打了她的母親以及維護母親的她,她的母親再也無法忍受這樣痛苦、屈辱的生活,背起江青,連頭也不回,離開了李家。
江青沒有說出李德文在元宵節大打出手的原因:李孿氏不甘於在李家做二房,要求獨立門戶,以求與大太太平起平坐。李德文不願一家分成兩家,李欒氏堅不讓步。於是,爆發了一場家庭“大戰”。
“大戰”的結局是李欒氏帶著女兒離開李家,去“自立門戶”了。
江青曾歎道:
“在我的記憶裏,童年的生活是充滿了恐怖、淒涼的情調。”
維特克在《江青同誌》一書中還這麼寫及:
“江青的家境實在太窮,買不起製服,有什麼便穿什麼,但大多數是男孩子不要了的舊衣服,別的孩子覺得她的模樣滑稽可笑。江青的破爛鞋子,其中一隻露出了大腳趾,同學們刻薄地稱她為大哥;至於她那突出的腳趾,則被謔稱為‘鴨蛋’。”
盡管江青從小就對她的父親毫無好感,對充滿暴戾的李家並無好感,然而,江青與她的同父異母的哥哥和姐姐倒相處甚好。尤其是跟比她大十一歲的姐姐李雲霞,感情甚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