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3章 要互惠互利互相幫助(1 / 1)

人性中總有自私的一麵,在為自己著想的同時,不損害他人的利益,甚至給他人帶來好處,這未嚐不是一件好事。

在一個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一個僧人行走在漆黑的道路上,因為夜太黑,僧人被路人撞了好幾次。

為了趕路,他繼續走著,突然看見有個人提著燈籠向他這邊走過來,這時候旁邊有人說:“這個瞎子真是奇怪,明明什麼都看不見,每天晚上還打著燈籠。”

路人的話讓僧人好生納悶,盲人挑燈豈不多此一舉?等那個提著燈籠的人走過來的時候,他便上前詢問道:“請問施主,老僧聽說你什麼都看不見,這是真的嗎?”

那個人回答說:“是的,我從一生下來就看不到任何東西,對我來說白天和黑夜是一樣的,我甚至不知道燈光是什麼樣子!”

僧人十分迷惑地問:“既然你什麼都看不到,你為什麼還要提著燈籠呢?難道是為了迷惑別人,不讓別人知道你是盲人嗎?”

盲人不慌不忙地說:“不是這樣的,我聽別人說,每到晚上,人們都變成跟我一樣了,什麼都看不見;因為夜晚沒有燈光,所以我就在晚上打著燈籠出來。”

僧人無限感慨:“你真是會為人著想呀,你的心地真是善良!原來你完全是為了別人!”

盲人急著回答:“不是,其實我是為了我自己!”

僧人一怔,非常驚訝,便不解地問道:“為自己?怎麼這麼說呢?”

盲人答道:“你剛才過來的時候,有沒有人碰撞過你呀?”

僧人回答:“有呀,就在剛才,我被好幾個人不小心撞到了。”

盲人宛然一笑,說:“我是盲人,什麼也看不見,但是我從來沒有被別人碰撞過。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提著燈籠,就照亮了我自己,這樣他們就不會因為我看不到而撞到我了。”

盲人的想法很簡單:點著燈籠照亮自己,免得被撞倒,甚至撞傷,這種想法聽起來有點自私……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的“自私”不僅保護了自己,而且還幫助了別人,借著燈籠的光亮,路人走路時也方便了很多,這種互相“利用”得到的結果是互惠。

安東尼·羅賓談起華人首富李嘉誠時說:“他有很多的哲學我非常喜歡。有一次,有人問李澤楷,他父親教了他一些怎樣成功賺錢的秘訣。李澤楷說賺錢的方法他父親什麼也沒有教,隻教了他做人處世的道理。李嘉誠這樣跟李澤楷說,假如你和別人合作,假如你拿七分合理……八分也可以,那你拿六分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他讓別人多賺二分。所以每個人都知道,跟李嘉誠合作會賺到便宜,因此更多的人願意和他合作。你想想看,雖然他隻拿六分,但現在多了一百個人,他現在多拿多少分?假如拿八分的話,一百個會變成五個,結果是虧是賺可想而知。在台灣有一個建築公司的老板……他從一萬起步,發展成一百億台幣的資產。他是怎麼創業成功的?他在別家做總經理的時候,對老板說,假如他成功的話,他希望他也成功。他給老板看一則報道,這則報道就是報道李嘉誠,然後在上麵寫著:“七分合理,八分也可以,那我隻拿六分。”同一套李嘉誠哲學,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之後他也從一個小員工成為價值25億元人民幣的董事長。所以,他和任何人合作,就用這樣的思考模式,因此他的合作夥伴越來越多。

李嘉誠是個精明的生意人,而做生意都是以贏利為目的的,賠錢的買賣沒人會做,與別人合作時,自己總是少拿二分,不是李嘉誠沒有私心,而是他的生意手段太高明了!其他生意人因為和李嘉誠合作,每單生意多賺了二分,但李嘉誠卻因為少拿這二分而多賺了幾百分,這種互惠互利給雙方都帶來了好處,如果世界上能多一些這樣的關係,那每個人都應該舉雙手讚成。

人類最大的財富正是資源的分享,在現實社會中,隻要不是損人利己,在物競天擇的自然規律下,互惠互利是一種合理的行為,那是人際間互動形態的多元與多樣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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