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親又叫續婚,是丈夫在妻子死後,再娶妻子的妹妹為妻。妹妹接續姐姐做妻子,所以稱作續親。

續親之所以為許多人所喜歡,長期流行,成為一種婚俗,原目主要有以下兩方麵:首先是姐妹共嫁一夫的影響。遠古時很流行姐妹共嫁一夫。後來由於社會的進步,人們的觀念開始改變,姐妹共嫁一夫逐漸失去存在的空間,可人們在心靈深處還殘存著這種意識,這就形成了姐夫有權優先娶妻妹為妻的習慣。其次是出於生活實際的考慮。男方是女家老姑爺,經過多年交往,比較了解,小女兒嫁過去,不會出現什麼不好的情況。男方則要考慮到孩子。娶別家的女子為妻,孩子要麵對不熟識的後母,後母如何對待孩子也是一個未知數。妻妹是孩子的姨母,血緣關係使她不會虐待孩子。能夠續親的男方,大多是人品較為出眾,女方則是品貌令男方滿意。

據有的學者考證,曆史上的第一例續親婚出現在春秋時期。隨後連綿不斷,傳至現代,其間頗有些故事可供賞讀。例如:

嶽母賞識女婿,願讓小女續親。

《魏書·崔浩傳》載:崔浩年輕時,郭逸把女兒嫁給他。崔浩大器晚成,才華不為人識。郭逸妻子王氏,出身名門,特別賞識崔浩的才華,自認為得到一個好女婿。不久崔浩妻子去世,王氏十分傷心,主張把小女兒續親給崔浩,郭逸和親戚們都不讚成,王氏堅持續親,郭逸無法隻好同意。崔浩遂娶小姨子為妻。

妻子臨死前向丈夫推薦堂妹續親。

《晉書·後妃列傳》載:晉武帝為世子時,楊皇後被聘為世子妃。晉武帝即位,立楊氏為皇後,兒子為太子。後來楊皇後病重,她見晉武帝平素寵愛胡夫人,心中憂慮不安,害怕自己死後胡夫人被立為皇後,對太子不利。臨死前,她枕在晉武帝的腿上,說:“我叔父有個女兒,品貌雙全,希望皇上能把她聘娶進宮,立為皇後。”晉武帝哭泣著答應。楊皇後死後,晉武帝把楊皇後的堂妹立為皇後。

姐夫續親,對妻妹挑肥揀瘦。

《青箱雜記》載:“龍圖劉公煜,未第前,趙尚書晃之長女,早亡,而趙氏猶有二妹,皆未適人。既而劉公登科,晃已捐館,夫人複欲妻之,使媒婦通意……劉公不欲七姨為匹,意欲九姨議姻故也。夫人詰之曰:‘諺雲:薄餅從上揭,劉郎才及第,豈得便簡點人家女。’劉公回答:‘非敢有擇,但七姨骨相寒薄,非某之對,九姨乃宜匹。’遂娶九姨。”

時至今日,續親婚還偶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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