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起源很早,至少在先秦時期就已經流傳開來。冥婚又被稱為“陰婚”、“冥配”、“配骨”、“幽婚”、“迎茅娘”、“圓墳”、“守望門寡”、“鬼婚”、“冥契”等等。

關於冥婚,並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樣恐怖,以為這是一種不可思議的“不開化”舉動。古代作家就曾經以優美的筆調描寫過人鬼之間的類似“冥婚”形式的愛情故事。

據載南朝時,南徐有一個年輕人,經過華山腳下到雲陽去,在華山附近的客店住宿時,他遇到一位美麗的少女,而且一見麵就愛上了她,但始終沒有找到機會與她說話。回家以後,他害上了相思病,當他的母親詢問得病的原由時,兒子就訴說了他的經曆。他的母親就找到了這位少女,把情況告訴她。少女為年輕人的愛情打動,就請他的母親帶回一件定情的信物給他。孰料沒過幾天,年輕人突然死去。臨死前,他告訴母親說,把我埋葬的時候,車子解晉像要從華山前麵經過。母親知道他的心情,當然答應了他。當喪車經過那少女的門前時,拉車的牛卻一步也不肯走動了。少女見狀,對年輕人的家人說,請等一等。便走進屋子裏麵去梳妝打扮,然後走出門來,唱了一首淒婉動人的詩歌。突然,棺蓋自動打開了,少女就跳了進去,而棺蓋也立刻自動關上,再也無法打開。於是,人們將這對生時沒能成為夫妻,死後也要在一處的戀人合葬在一處,他們埋葬的地方被稱為“神女塚”。

冥婚包括三種類型,即“神人冥婚”、“人鬼冥婚”和“鬼鬼冥婚”。

第一種冥婚形式是人神之間實行的冥婚,即是指生人和神靈偶像之間的婚姻方式,人可為男性,亦可為女性,神當然亦可為男性或女性。

據載,五代時,今天的四川地方有一位姓曹的孝廉,他曾經考中過第19名。有一天,他來到彭州導江縣灌口附近遊玩,前去拜望地方神李冰的廟宇,廟中的主神當然是著名的治水神李冰,但在廟中作為配神的,還有三尊少女像,神態端莊、容貌秀麗。曹孝廉目不轉睛地看著這三位少女像,指著第三位少女像祝願道:“如果將來我能夠和這位小娘子結成夫妻,我會終身不娶。”於是就在廟中占卜,兩個卜子果然相交而立。過了很久,廟中的巫師傳達李冰相公的話說:“請你留下一件你身上的衣裳,作為婚姻的憑證。”曹孝廉解下身上的汗衫,留在第三位女神的座位上。巫師又取過女神身上的紅披衫送給曹孝廉,說:“請您好好地保存這件衣衫,20年以後就會成就這件婚姻。”曹孝廉深信不疑,從此就不再言婚事,即使是遇見國色天香的女子,也如視糞土,毫不動心。到了20年以後,曹孝廉恍惚覺得與神靈約定的日期已經到了,就潔身沐浴,穿上整潔的衣冠,等候神靈的到來。到了這一天,冥間的車馬如雲而來,塞滿了曹家的門前空地,吸引得鄰近的街坊鄰居都來觀看。一到了二更時分,人們看見曹孝廉登上神靈派來的車子,然後就向遠方消失了。等到天亮時,家人們發現曹孝廉已經死去多時了。人們推測說,曹孝廉肯定是和那位神女成親了。

第二種冥婚方式是人和人之間的結婚,即兩位死者之間,其中又可以分成兩種,即男女未婚者之間和男女已婚者之間的冥婚。《太平廣記》中記載的一個故事就反映了這種冥婚方式,這個故事的大致情節如下:

江蘇長州縣有一個姓陸的縣丞,家道貧窮。到了三月三這一天,家人都要到虎丘寺去遊玩。他的女兒已經16歲了,但因為沒有合適的衣服,不能和家人一同前往,隻好和一個婢女守在家中。父母走了以後,女兒自己慨歎了一陣,竟然投到井中自殺了。父母雖然悲痛萬分,但女兒既死,也毫無辦法。過了一年多,有一個姓陸的人前來看望他的姑母,從死者的葬地經過,有一個婢女跟隨在他的身後,說:“我們姑娘想見您。”陸某很奇怪,跟著婢女到了她的家中。家門很是矮小,一個姑娘身著豔裝,容貌秀麗,相見完畢,姑娘詢問他道:“您是長洲人吧?我是縣丞的女兒,已經不是人身,現在是以鬼的身份和您說話。但請您不要害怕。我想請您幫我傳個話給我的家人,如今臨頓李十八前來向我求婚。但我不好自己作決斷。麻煩您把這件事轉告我的父親,如果他答應這件婚事的話,就請傳個話到這裏。”過了不多久,本州的坊正從這裏經過,看見殯宮中露出一塊衣角來,感到很奇怪,就走近來看,發現裏麵有一個人,便趕緊報告給縣丞。縣丞前來打開墳墓,取出其人。過了幾天,他才能開口說話。縣丞問他怎麼到了墳墓裏麵?姓陸的就將那位姑娘的話轉告給他。縣丞歎息不已,命人外出打探是否真的有李十八這麼個人,果然有此人。但李十八卻無病無災,也不相信這件事。但僅僅過了幾天,李十八就一病不起,很快就死了。全家人悵歎不已,就為李十八和那位姑娘舉行了冥婚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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