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帖定婚後,接下來就應該確定結婚的時間了。這個程度在“六禮”中叫“請期”,即男家送聘禮後,又托媒人請女家擇定迎娶的時間,民間俗稱“選日子”。之所以請女方擇期,是因為許多人篤信“坐床喜”,希望新婚之夕便能讓妻子懷孕,所以要避開女子的“例假日”,這就需要通過“請”的方式來征求意見。此外,也有男女雙方同時找人選擇嫁娶時間的,那就更有必要以“請”的謙和來協調了。

請期的依據是“擇吉”,古人既然認為婚姻關係的確立乃“天作之合”,所以結婚的日期與時辰也應該順應天時才會有好結果。先秦、秦漢之際,選擇“吉日良辰”的辦法以占卜為主,卜者通過觀察卜骨上的裂紋決定吉日。

後來陰陽家、風水家、星命家等各路“專家”都來兜攬為人娶妻擇吉的生意,產生出種種矛盾。有一次,漢武帝召集大家到宮裏,問“某日可取婦乎?”凶神太歲結果“五行家日可,堪輿家日不可,建除家日不吉,叢辰家日大凶,曆家日小凶,天人家日小吉,太乙家日大吉”,大家相互辯駁問難,吵得不可開交。最終由漢武帝出麵裁決,“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從此,五行占卜便成了選擇嫁娶吉日的主要辦法,再往後又雜采諸家,逐漸演繹成一整套龐雜的婚姻擇吉體係。舊時算命先生多藏有一部《增補諸家選擇萬全玉匣記》,就是他們做這筆生意的“經典”。

嫁娶擇吉的主要依據之一,是看所謂“神煞”的當值秩序。人們常在老黃曆上看到“是日月破,大事不宜”、“是日吉星天德”等字樣,這裏的“月破”、“天德”,就是當值神煞的名稱。神煞有吉神凶神之分,嫁娶時間之年月日辰是月神方位圖宜是忌,首先就要確認這個時間是哪一尊神煞在哪一個方位當值,然後做出趨吉避凶的安排。比如“歲德”,是年神中的吉神,所理之地,萬福幅湊,自然是辦婚事的好年頭,倘若凶神“太歲”駕臨,那就必須回避了。過去還有結婚忌“當梁年”的習俗:古人以子、午、卯、酉為“當梁年”,以為該年不宜結婚。反之,也有很多人趕在“兔年”的下半年結婚,希望在“龍年”生“龍子”,於是兔年便成了嫁娶的吉年。

擇年之後,還要擇月、擇日、擇時,所依準則與擇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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