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在一些大都市著名的筆莊,如上海的周虎臣裏,常可見到一種特製的筆——筆杆上刻有”×××胎毛筆”,筆的下端是柔軟的略顯金黃色的毛,它是用嬰兒的胎發製成的。在嬰幼兒發型兒出生之後,胎發留到一定的長度時,父母往往會請理發師將它小心翼翼地剪下,然後請筆莊精心加工,製成一支具有特殊意義的毛筆,留作孩子的終身紀念。。

在古代,落胎發一般在嬰兒滿百日時進行,男嬰剃的發式是“角”,即隻留頭頂兩邊的兩撮頭發;女嬰是“羈”,即留頭頂縱橫各一撮。後來則有滿月剃頭的習俗,但形式各異。古人認為嬰兒的胎發是從娘胎裏帶來的,不能剃光,一般要在額頂留一綹“聰明發”,腦後留一綹“撐根發”。江蘇吳縣男孩留的是桃形發,表示長壽;女孩則前後左幼兒發型右留四叢,紮小辮兒。廣東東莞男孩在頭頂囟門處保留一撮一寸多的胎發,叫做“孝順發”或“舅舅發”,意為不忘養育之恩;後腦勺也留下一撮胎發,用來紮成小辮,這樣就能揪住孩子不讓閻王爺搶走。

剃下的頭發要妥為收藏。宋代時,常將胎發搓成團,用紅綠線穿起,掛於堂屋高處,認為這樣可使嬰兒將來有膽有識。若幹年後,本人如果有病,胎發還可入藥治病。浙江嘉興農村,至今還保存著做“頭發團”的儀式,即將剃下的胎發和從小狗、小貓身上拔下的毛混在一起,噴上茶葉水,搓成頭發團,掛在床頭,以為可以鎮邪。

我國各民族剪胎發的習俗各不相同。河北省在剃頭時把胎發剪下拴在手上,認為有保護作用。山東臨沂一帶嬰兒在一百天時剪胎發。這天,先由舅舅剪第一刀,再由三個不同姓氏的女孩接著剪。剪下的胎發被收在一個布袋裏,放在灶君像前,然後任其隨風飄去,大人嘴裏還要念道:“隨風走,活到九十九;隨風刮,活到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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