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建設管理(3 / 3)

(一)積極開展宣傳發動工作

為推動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開展,使被征地拆遷的單位和群眾了解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相關程序、政策、標準和有關要求,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向各市印發了國家和省南水北調有關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方麵的規定、文件、補償標準等,各市、縣、鄉又層層印發並宣傳到被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單位及個人。同時充分利用市、縣(區)報紙、電台、電視及《宣傳提綱》、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南水北調工程的重要意義和有關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政策文件規定,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組織編製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是規範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是省與市或縣(區)簽訂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任務和投資包幹協議的基礎,是實施單位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的依據,也是各級政府抓好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和依據。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依據工程征地移民初步設計批複,圍繞工程建設進度,及時組織各市、縣(區)南水北調辦公室和有相應資質的征地移民設計單位,進一步進行複核征地範圍、地麵附著物、農村(城鎮)移民安置、企事業遷建、專項設施複建等實物量,在地方政府征求群眾代表安置意願基礎上,編製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方案》。此方案由地方政府認可後上報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審核批準實施。實踐證明,《實施方案》既提高征地拆遷工作的可控性和科學性,達到節約用地、控製投資、規範操作的目的,同時又能較好地與新農村建設和群眾的意願相結合,達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目的,保證了征地移民和移民安置實施質量。

(三)抓好市、縣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相關人員業務能力培訓

為保證實施單位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多次邀請有關大專院校征地移民專家,會同征地移民設計、國土、水利等有關部門,組織市、縣(區)南水北調辦公室及實施單位相關人員,先後舉辦征地手續辦理、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編製、征地移民驗收、檔案管理、財務和信訪等相關知識培訓及考察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各級征地移民實施單位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四)堅持按照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程序辦事

一是實物量公示。對工程涉及的個人和集體的地麵附著物補償(包括永久征用土地、臨時占用土地、拆遷房屋、樹木、設施等)項目、數量、補償金額和安置方案,按村或組進行公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城市征地拆遷和安置需要根據國家征地補償和安置政策,並結合省、市、縣城市拆遷有關規定進行,超出標準的部分由地方政府負責)。二是實物量複核。公示後,群眾對補償範圍、補償標準和公示結果提出異議的,由縣、鄉征遷辦公室會同移民監理及鄉、村幹部及時複核,對原統計調查不準確的事項實事求是地進行變更,經核實無誤的或不符合補償政策規定的,及時向群眾解釋。三是建立到戶卡。建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一戶一卡表,由縣征地移民辦公室統一填寫,在卡上明確每一戶的補償項目、數量、補償標準和兌付金額。四是補償資金兌付。通過公示並經群眾認可的公示補償項目和金額,簽字後進行兌付,對專項設施遷建、企事業單位複建項目補償資金兌付,與有關單位簽訂投資與任務包幹協議,協議中明確拆遷、複建完成時間等具體要求。

(五)及時協調解決征地移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省、市簽訂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任務與投資包幹協議後,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職能部門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征地移民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對有關市、縣征遷安置工作的督促、指導和管理,並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征地拆遷工作協調會議,協調解決征地拆遷方麵遇到的問題。

三、積極推行移民監理,發揮移民監理作用

由於南水北調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社會特性,其涉及麵廣、政策性強、矛盾突出,牽涉到各相關部門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實施工作難度大。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根據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監理暫行辦法》及《南水北調工程移民安置監測暫行辦法》,在工程初步設計批準後通過招投標確定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市、縣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配合監理單位開展工作。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進行監理,監理項目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製,按照“三控製”(投資、質量、進度)、“兩管理”(合同、信息)、“一協調”的方法進行監理。

(一)三控製

一是對投資的控製。主要對工程建設、征地和移民地麵附著物數量(包括房屋、樹木等相關補償項目)、企事業單位遷建、專項設施複建補償項目的複核、認定以及補償項目變更情況的了解、證明,以達到按標準控製的目的。二是對質量的控製。主要是對移民生產生活安置、企事業單位遷建、專項設施複建實施情況按實施方案批複質量要求進行控製和了解,以保證實施品質。三是對進度的控製。主要對征地拆遷、移民安置,包括企事業單位的遷建、專項設施複建的實施進度進行控製。一方麵督促實施單位按時進駐現場保證按期施工,另一方麵督促實施單位按要求完成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任務。

(二)兩管理

重點是對合同執行和信息收集、歸檔進行管理。在合同管理中,主要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江蘇省南水北調有關的政策、規定及相關文件(包括經批準的《實施方案》)對實施單位實施情況(包括合同傳達情況)開展全麵監督和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在信息管理中,主要是對實施單位征地移民實施的組織、宣傳、管理等相關文件、通知、資金兌付程序等相關資料及影像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等。

(三)一協調

著重是協助市、縣、鄉在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進程中所發生的一係列矛盾的調解。結合做好對相關單位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移民相關政策、規定、標準的宣傳、解釋工作。對安置工作中出現的一般性問題協調、處理以及對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處理、存儲、傳遞,實現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工作規範化運作和有效管理,使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按質按期完成。

四、加強行政和財務監督,確保征地移民補償政策落實到位

(一)行政監督

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在組織開展征地移民工作中,對征地移民實施進度、質量控製、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征地移民資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況,組織本級和下級行政監管部門切實加強行政監管,堅持依法辦事,既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又保證被拆遷群眾的合法利益,使拆遷群眾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

(二)財務監督

財務管理是南水北調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工作實施中的重要環節,為規範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根據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政策文件,先後製定了《南水北調三潼寶工程征地拆遷安置會計核算辦法》和《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財務管理試行辦法》,對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補償資金存儲、使用、支付、管理、審計、監督、科目設立等均作了具體規定,對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補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內部審計,充分發揮財務監督管理作用。

(三)紀檢監察

為保證征地移民資金各項政策法規和製度真正貫徹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移民資金使用的各個環節,維護被征地拆遷群眾的合法權益,保證工程順利實施,江蘇省委紀委、監察廳派駐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工程紀檢監察工作組製定《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工程建設項目監察工作辦法》,對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方麵提出了具體監督檢查內容和要求,並組織相關市縣紀檢監察機關組建的紀檢監察工作組,加強征地移民資金紀檢監察,保證了工程建設“三個安全”。

第八節 文物保護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江蘇段文物保護工作,自2004年4月開始,在經國家文物局批準後,江蘇省文物局組織南京博物院、徐州博物館、邳州博物館、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等單位,對南水北調先導工程——韓莊運河、中運河及駱馬湖堤防工程省界段江蘇省境內工程範圍內的梁王城遺址、梁王城漢代墓地、山頭遺址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2008年底全部完成。

經過5年的工作,發掘麵積12600平方米,其中梁王城遺址10000平方米,梁王城漢代墓地2000平方米,山頭遺址600平方米。共發現各時期的墓葬248座,灰坑501處,房址25座,以及道路、水井等遺跡,出土陶器、瓷器、石器、銅器、玉器等4000餘件。三處遺址以梁王城遺址最為重要,最具代表性,文化層堆積深厚,內涵豐富。最早為新石器時代的大汶口文化,其後依次為龍山文化層、西周文化層、春秋戰國文化層、北朝—隋文化層及宋元文化層。其中大汶口文化早期的120座墓葬和聚落遺存的發掘,為研究該地區大汶口文化早期的聚落、社會組織、生產狀況提供了重要的考古資料。西周墓地的發掘填補了蘇北地區商周考古的空白,為黃淮地區和中原地區的文化交流和溝通以及徐國史的研究找到了新的突破口。通過發掘,確認了梁王城城址是春秋戰國時期蘇北最大的城址,麵積100多萬平方米。豐富的六朝遺存對研究六朝時期南北文化交流具有重大意義。

第九節 工程審計與稽查

一、認真落實國家審計署審計決定和審計報告

2007年,國家審計機關對江蘇境內在建工程進行了全麵審計,出具了《審計報告》,作出了《審計決定》。為做好審計整改工作,首先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進行歸類和逐條分析;其次提出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部門;同時召集相關責任單位進行部署落實。在各相關責任部門的配合下,《審計決定》已在審計署規定期限內執行完畢,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也於2008年5月份整改到位。按照審計署的要求,向審計署書麵報送了審計決定和審計報告的執行情況,並通過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組織的複查。

二、做好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組織的審計複查及專項審計的配合工作

2008年3月初,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委托北京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江蘇省落實國家審計署《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整改情況進行複查,同時對公司本級以及淮陰三站、淮安四站及江都站改造3個工程項目進行專項審計。江蘇水源公司精心準備、積極配合,較好地完成了審計配合工作。一是全麵檢查公司本級和淮陰三站、淮安四站及江都站改造財務管理、合同管理情況,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要求整改;二是積極做好審計配合工作,審計過程中主動提供資料,介紹情況,並積極與審計人員進行交流、溝通,同時對審計報告多次提出修改意見;三是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到位,並按照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的要求及時報送整改報告。

三、配合完成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專項審計和審計署延伸審計工作

2009年上半年,針對審計中提出的問題逐條分析提出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部門,組織相關責任單位切實整改落實,確保在審計署規定期限內執行完畢並整改到位,於2月份通過了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組織的審計複查。在延伸審計期間,對審計署審計決定整改時遺留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彙報,按照審計署要求對工程開工以來曆年投資完成情況、管理費開支情況作了彙總並分析了原因。

從審計結果來看,能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公司的規章製度,資金使用規範,確保了工程建設資金安全規範。

第十節 精神文明建設

一、文明工地建設

公司和各現場機構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健全組織機構,製定工作計劃,明確創建內容,落實各級責任,以爭創文明建設工地、青年文明號、重點工程勞動競賽等為載體,積極開展文明創建工作,構建積極向上、和諧有序的工程建設環境,做到文明施工、規範管理,積極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教育全體建設者以主人翁的姿態投入到工程建設中去。經評審,淮陰三站工程、淮安四站工程、江都站改造工程、藺家壩泵站工程喜獲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南水北調文明工地”稱號;淮陰三站、江都站改造變電所工程獲得江蘇省建設廳“江蘇省建築施工文明工地”榮譽稱號;江都站改造工程建設處被江蘇省總工會評為“江蘇省重點工程勞動競賽先進集體”;寶應站工程管理項目部、淮陰三站項目部土建一隊被江蘇省總工會評為“江蘇省工人先鋒號”;江都站改造工程建設處、淮安市淮安四站輸水河道建設處、淮陰三站工程建設處被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評為“全國南水北調青年文明號”;江蘇水源公司獲得“2007至2008年度江蘇省水利係統文明單位”“2008年江蘇省第二批創新型試點企業”“2009年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狀”。

二、精神文明創建和黨風廉政建設

南水北調工程舉世矚目,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加強廉政教育是實現工程建設“三個安全”、構建和諧建設氛圍的重要保障。江蘇省委紀委、監察廳專門成立了駐南水北調工程紀檢監察工作組,加強工程建設管理的外部監察監督。

工程建設中,江蘇南水北調各參建單位認真貫徹中央、省和水利廳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按照“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幹部安全”的要求,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為龍頭,以加強思想教育為基礎,以完善製度建設為抓手,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推動了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把手”負責製,在每年年初召開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會議上,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和江蘇水源公司與各截汙導流工程項目法人、調水工程現場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與中層幹部和領導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年終對責任狀和承諾書的履行情況進行認真考核,並嚴格與評先進和獎懲掛鉤,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堅持把思想教育作為重點,紮實組織治理商業賄賂專項活動,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進工地活動,引導大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警醒大家算清人生幾筆賬,做到警鍾長鳴,堅決不做違法違紀的事。積極推行“工程合同和廉政合同雙合同製”,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工作派駐製度的優勢,全力配合和支持派駐紀檢組工作,在工程一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製度,切實加強對南水北調工程實施全過程的執法監察和監督。江蘇水源公司獲得江蘇省水利廳頒發的“江蘇省水利科技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三、信息宣傳工作

江蘇境內南水北調係統各單位緊緊圍繞工程開工、領導調研、泵站試運行、工程驗收等重要活動,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開展有規模、有深度、有適度的信息宣傳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工程建設氛圍。一是辦好“江蘇南水北調網站”。該網站及時發布工程信息,已成為江蘇南水北調工程重要的宣傳陣地和信息平台。二是加強宣傳報道。利用中央和省、市各大媒體,特別是中國水利報、南水北調周刊和江蘇水利雜誌這一平台,組織開展《東線調水話江蘇》《聚焦完建看江蘇》《聚焦江蘇南水北調》和《工程建設者風采》等係列新聞宣傳活動,對江蘇段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全麵、深入、係統的專題報道,展示江蘇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良好風采。三是編報《工程建設月報》和《信息專報》。這兩份編報已經成為反映江蘇境內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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