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鐵鉤、木架、刀、馬(1 / 1)

掘說鷹、雕、鷲等猛禽在啄食獸類時,最先下口的地方是動物的眼睛。它們用尖利的喙把獸的眼睛啄瞎,獸因失去視力而無法進行有效地反抗。接著,猛禽們就在獸的肛門處下口,三兩下啄出大腸頭,把腸子拖拉出來,獸類被抽了腸子,就更無力反抗。於是,猛禽們便可以放心大膽地飽食其肉。

無獨有偶,像猛禽抽獸類的腸子一樣,中國古代也有抽腸的刑罰,典型的事例在明代。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就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刑罰。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鉤,另一端墜著石頭,像是一杆巨大的秤。行刑時,將一端的鐵鉤放下來,鉤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鉤出來,掛在鐵鉤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頭往下拉。這樣,鐵鉤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高高懸掛起來。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兒就氣絕身亡。這裏,鐵鉤、木架、木杆便是抽腸用的刑具。

又如和朱元璋同時起義的張士減,在占據江蘇稱吳王時,其弟士信為丞相,用黃敬夫、蔡彥文、葉德新三人為參軍。但這三人都是徒有虛名迂腐無能的書呆子,沒有實際政治、軍事才能。當時就有人寫順口溜諷刺他抽腸刑罰們說:“丞相做事業,專用黃蔡葉,一夜西風起,菜葉即幹癟。”果然,不久朱元璋的大將徐達領兵攻破蘇州,黃、蔡、葉三人皆被處死,並抽出他們的腸子掛在高處,風吹日曬,直至幹枯。這真應驗了民謠的預測。

明末的張獻忠對抓到的明朝官吏,也使用過抽腸酷刑。具體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剜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蹄牽著人腸,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也隨即一命嗚呼。張獻忠的抽腸還用了刀和馬這種刑具。在農民起義領袖中張獻忠的嗜殺和殘酷是出了名的,但張獻忠的所作所為是以野蠻對野蠻,以獸性反獸性,以此對明朝的虐政進行變本加厲的報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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