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製又稱“九品官人法”。據《資治通鑒》記載,其主要內容為:“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為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朝廷在地方州郡設置中正官,由地方的中正官主持當地士人的評定,將所評定的人分成9個等級,即9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後由朝廷依等次選授官職。它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政府選拔官吏的主要製度。

九品中正製的創立

九品中正製起始於黃初元年(220),至隋開皇七年(587)被廢除,沿用三四百年,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最為流行的選官製度,對當時的政治產生了重大影響。

東漢後期,皇室衰微,政局不穩,朝廷內部外戚和宦官兩個集團爭權,又爆發了黃巾起義,接著是封建軍事集團間的連年混戰。隨著世家豪族勢力的膨脹,察舉大權已被地方名士所控製,察舉征辟製的弊端逐漸顯露出來,客觀上要求創立新的選士辦法。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有誌於恢複統一帝國的曹操實行了一條“唯才是舉”的用人方針。他迎漢獻帝定都許昌,挾天子以令諸侯,設法招攬能夠安邦定國的幹練人才。他一改舊製,把才能學識作為選用人才的最主要標準。曹操從建安八年至二十二年(203—217)的15年中,先後頒布過4次《求賢令》,令中列舉曆史上許多有識之土,諸如出身賤人的伊摯、傅說,出身縣吏的蕭何、曹參,盜嫂受金的陳平,屈人胯下的韓信以及母死不歸的吳起等,說他們盡管有負辱之名或恥笑之行,但由於有過人的才能,並得到知人者的推薦和明君的信任,“卒能成就王業,聲施千載”。令中還說:自古以來,凡是開國的和使國家振興的君主,何曾不是依靠有才德的賢能之士呢?要得到這些賢士能人,不親自到閭巷去尋訪,難道能在大街上偶爾碰上嗎?有才德的謀士天下是不少的,隻是居於高位的君主們不願去訪求他們罷了。現在天下還未安定,正是急需求賢用人的時候,希望大家幫助我舉薦出身微賤的賢能之士。隻要有才於,就推薦上來,我就任用他們。曹操這種不拘一格的用人度量、大膽革新的措施,為新的選土製度的產生創造了條件。

獻帝延康元年(220)正月,曹操去世,子曹丕繼為魏王,曹丕要保持其父留下的“基業”,並進而篡漢稱帝,急需爭取地主階級的支持,麗這時三國鼎立大局已成,北方社會比較安定,建立一套適應新曆史條件下的選舉製度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九品中正製應運而生。九品中正法最先是吏部尚書陳群創議的,延康元年春被曹丕采納實行,其後逐步完備,成為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主要選任製度。它是察舉製在特定曆史條件下的一種表現形式。據《通典·選舉典》載:“延康元年,吏部尚書陳群以天朝選用,不盡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為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各郡置中正,中正由各郡長官推舉“德充才盛”、在京任官的本籍人兼任,由司徒選定任命,負責郡間的人才品評。

西晉建立以後,為了取得門閥官僚的支持,又設立州大中正,大中正的任命直接由朝中司徒掌握。《晉書。劉毅傳》載:“置州郡者,取州裏請議,鹹所歸服。將以鎮異同,一言議。不謂一人之身,了一州人才,一人不審便坐之。”西晉統治者本欲以此反對地方郡姓操縱選舉,不料卻給世族壟斷選舉開了綠燈,使九品中正製逐漸走向為鞏固和發展門閥勢力服務。正如《晉書·衛傳》所言:“魏氏承顛覆之運,起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製,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其始造也,鄉邑請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以勸踺猶有鄉論餘風。中間漸染,遂計資定品,使天下觀望,唯以居位為貴。”這裏所講的“計資定品”和“以居位為貴,顯然是說九品中正製到晉朝已經完全代表了門閥世族的利益。南朝宋齊間,隨著庶族地主力量的壯大,重新恢複孝廉和茂才的選舉。北朝周武帝時也罷門資之製,九品中正製日漸受到衝擊。隋朝建立後,於開皇七年(587)便明令廢除九晶中正製,不久即以科舉製取而代之。

九品中正製的選官方法

九品中正製包括3個組成部分:一是機構設置,即郡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中央有司徒正,任官有吏部尚書;二是以九晶評定人物;三是以品授官,授官時主要依據品第,品高則官高,品低則官低。

九品中正製的選官事宜主要由各級中正官主持,因此各級中正官在這一選官製度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魏晉南北朝時期,有關中正官的選任務有不同。曹魏時,各州郡的中正官一般由州郡長官推舉,“先時國家始製九品,各使諸郡選置中正”。兩晉時,則須由朝廷中的司徒選授各州郡的中正;郡的中正也可由州中正推舉,報請司徒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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