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江蘇受水要領(2)(3 / 3)

4.生態用水戶

生態環境用水是指為維持生態與環境功能和進行生態環境建設所需要的最小需水量,分河道內和河道外兩類生態環境需水。2005年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戶共8個,口門流量共13.2立方米/秒。2020年江蘇受水區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戶預計將維持2005年情況,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僅考慮城鎮綠化用水,采用定額法預測,據此分析2020年生態環境用水戶需水量為1.8億立方米。

5.船閘用水戶

船閘用水戶中,在幹線上的部分因用水仍在幹線內,故不統計其用水量;連接幹線與供水區範圍的部分,用水流入供水區範圍,需統計其用水量。船閘用水戶用水量為定值,經統計計算,2020年船閘用水戶用水量3.9億立方米。

綜合以上各類用水戶預測2020年的需水總量為146.8億立方米,其中農業、工業、生活等河道外用水141.1億立方米,船閘、生態等河道內用水5.7億立方米。從需水結構看,江蘇受水區經濟快速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條件的改善,生活、工業特別是電力工業等非農業需水量增長較快,需水比重逐步增加;隨著用水水平的不斷提高,農田灌溉水利用效率逐步上升,農田灌溉等農業需水所占比重持續降低。

(二)受水區供水量預測

江蘇受水區內現有供水工程可以分為以江水北調為主的跨流域、跨區域骨幹調水工程和以灌區工程為主的區域性供水工程兩大類。

可以全省水資源綜合規劃成果為基礎,根據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力與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預測各規劃水平年各分區、不同保證率的可供水量。可供水量中不包括超采地下水。

根據區域實際供水情況,主要對以下幾部分可供水量進行預測:當地徑流通過水庫、湖窪、塘壩和河網調蓄可提供的水量;從平衡區以外,自流或動力引入利用的江淮水量;抽引的地下水;工農業和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的回歸廢泄水量中,可調蓄利用的水量。

地表水可供水量預測當地徑流、調引江淮水、回歸水3類,以供水工程及其供水係統為調算主體,進行自上遊到下遊,先支流後幹流逐級調算。大型水庫和重要的中型水庫采用長係列進行調節計算,得出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證率的可供水量,將其分解到相應的計算分區,並確定其供水範圍、供水目標、用戶和優先度、以及控製條件等,為水資源配置提供方案比選;其他中型水庫和小型水庫及塘壩工程采用簡化方法計算。規劃工程與現有工程組合,形成新的供水係統,進行可供水量預測。

可供水量預測預計不同規劃水平年工程狀況的變化,既考慮現有工程更新改造和續建配套後新增的供水量,又考慮工程老化、水庫淤積和因上遊用水增加造成的來水量減少等因素估計對其產生的影響。

地下水可供水量包括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和深層承壓水。

鑒於水質汙染和維護地下水生態係統等因素的考慮,地下水可供水量中不再規劃使用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對深層承壓水,2005年水平年按實際開采量,規劃水平年嚴格按照《東線受水區地下水壓采方案》進行控製開采,並均逐步實行退減,作為應急供水水源儲備,僅部分地區保留少量分散的農村人畜用水。

根據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供水量預測,受水區南水北調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98.3億立方米,其中江水49.1億立方米。

根據缺水評價標準分析,2020年基本保證受水區總體不缺水,其中湖西、沂北、贛榆地區可認定為基本不缺水,其他7個水資源四級區認定為不缺水。

綜上所述,受水區的水源保障在通過對內部調整挖潛的前提下,需利用南水北調工程,通過增加供水能力,提高受水區水資源保證率。

六、水量配置

根據研究範圍供需水量預測,分析得出不同保證率下各水資源四級區南水北調工程供水量、餘缺水量、缺水率、各級抽水站抽水量等區域水資源配置成果。在此基礎上,按照工業、生活、生態、船閘用水戶97%保證率目標優先配置相應水量。水田灌溉按照淮南95%、淮北75%保證率配置相應水量,而旱地灌溉則按照75%保證率配置相應水量。並根據用水戶當地的水源條件、用水現狀、生態特性以及其用水需求等各種因素,提出用水戶的水源選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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