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具有悠久曆史文化的國家。在民居建築方麵,漢族民居分布範圍最廣,數量最多。漢族之外,其他各民族的住宅形式也各有特色,呈現繁複多樣的麵貌。

住宅是人類基本生存要件之一,也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民居的木構架形式,遠在原始社會末期就已經開始萌芽。在以後的幾千年,經過各民族的不斷努力,創造出各式各樣的住宅建築形式。這些住宅建築形式雖然有其曆史的局限性,卻都是曆代先民的智慧結晶,是中國傳統文化,也是人類住宅文化寶庫中的珍貴遺產。

中國各地的地理、氣候條件差異很大,在這些自然條件各不相同的地區內,人們因地製宜,因材施用,發展出適合當地的居住形式。黃河中遊一帶,由於肥沃的黃土層既厚且鬆,能用簡陋的工具從事耕作,因此,在新石器時代後期,人們在這裏定居下來,發展農業,成為中華文明的搖籃。當時這一帶的氣候比現在溫暖而濕潤,生長著茂密的森林,人們選擇靠近水源的平坦台地,搭建房屋作為棲身之所。

根據考古資料,當時母係氏族社會的房屋有許多種形式,有的是半地穴式,也就是從地麵向下挖一個淺土坑,利用坑壁做牆,然後在坑口搭建屋頂;有的則是全部在地上建造。但無論哪一種,牆壁都很矮,最高的也不過一米左右。牆芯是木棍草繩編紮的籬笆,然後在籬笆兩側抹黃泥。牆壁的上部向外傾斜,上麵接著屋頂。有趣的是,房屋的門並不是開在矮牆上的,而是開在屋頂上,其原因是牆太矮,所以隻能如此。學者稱這種有趣的民居造型為“鼓腹外傾”。由於當時的房子十分低矮,隻有中間的部位因為屋頂較高,人可以在裏麵直起腰來,而在房屋其他地方活動,則都要弓腰。房屋的平麵有圓形和方形兩種,麵積都很狹小,隻能容納三四人居住。如果房屋較大,裏麵還設置若幹柱子支撐較大的屋頂。

當時一般的村落裏有幾座大房子,四周則是許多座小房子。大房子的邊長約十幾米,入口處還有一個長約四五米、帶有人字形屋頂的信道。大房子是男性、婚齡前的女性和超過生育期的女性集體居住的地方,是一個族群的中心,也是族群祭祀神明的地方。大房子的中心是火塘,也是族群的大食堂。小房子則分配給婚齡婦女每人一座,每到晚上,小房子的女主人便會叫她的意中男子前來同居。小房子的門都朝向中央的大房子,以方便族群之間的聯係。

原始住宅使用柱子是住宅技術的一大進步。黃河流域的住宅從半穴居階段的承重木柱開始,柱子的功能不斷分工,逐漸演化出了簷柱、牆柱、中柱等;梁也逐漸演化出了橫梁、斜梁等。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後期的住宅,室內已經有兩個類似山牆形狀的梁架,這就是後來三開間民居的雛形。

商代的民居雖然還部分保留了半地穴式住宅的特點,但隨著木工工具的發展,人們已經用版築的方法夯製土牆,因此,民居建築的高度也隨之增加,住起來也較為舒適。當時室內鋪席,人們坐於席上,而且已經有了床、案等家具。西周至春秋時期,人們又發明了瓦,這是中國古代建築的一個重要進步。人們還建起了有門、有塾、有院、有堂的院落型住宅。

漢代是住宅形式比較繁多的一個朝代。住宅屋頂的形式更加多樣,樓層也越來越高,木結構的形式也更加複雜。當時的住宅已經有了回廊、陽台,附屬建築包括功能各不相同的車房、馬廄、庫房、牲口房、奴婢住房等。甚至還有為防禦而設置的塢堡,為觀賞而修建的園林。漢代的這種高樓式住宅到後來反而消失了,究其原因,一是地震容易倒塌,二是森林不斷被砍伐,建築木料越來越不容易取得。

唐、宋、元、明、清幾代,中國的院落式民居已經定型。過去的皇家統治者,製定了嚴格的住宅等級製度,譬如明代《輿服誌四·室屋製度》就規定:“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三品五品廳堂五間七架,……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不許在宅前後左右多占地,構亭館,開祠堂”;“庶民廬舍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鬥木共,飾彩色。”盡管在曆史上,有不少高官、富商、地主並不遵守這些規定,但這些規定的確在某種程度上限製了民居形式的發展。

總之,民居是建築技術和文化藝術的結晶,民居坐落於舊時的城市或鄉村之中,其形製是與當時的生活方式、民間習俗緊密聯係的。研究中國傳統民居,就離不開這些文化背景。中國民居之所以像久釀的陳醪,越品越香,就是因為民居的內涵不是通過簡單的測量和繪製平麵、立麵、剖麵圖就可以將其完全捕捉到的。和官式建築相比,民居的結構十分簡單;和歐洲的洋房相比,中國民居也顯得過於古樸。但是這絲毫都不影響中國民居的文化價值。中國幾千年的文化積累所綜合形成的複雜的民風、民俗,正是構成民居文化的深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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