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是大名府人,家資雄厚,為京城首富之家。當時有錢人家放債,不僅要看借款人情況,還要收取一半的高額利息。這被稱為“行錢”,也就是放款。富人放款是擴展勢力的手段。向富人借款的人家,因為怕得罪富人沒處借款,對待富人總是禮敬有加。所以當富人來到向他借錢的人家時,借款的人家總是要備酒設宴,並讓主婦出來陪酒。借款人則侍立在旁,富人招呼他同坐,他也要反複推辭,直到富人一再堅持,他才能就坐。

張家的公子年齡不大,父母已經亡故,雖然主持家事,卻還沒有成婚。有一天,他到州西去拜灌口神,回家途中經過他家放了款的孫助教家。孫助教見債主來了,急忙擺上一桌酒席,把張公子迎進門來,酒過數巡之後,還讓女兒出來陪酒。孫助教的女兒長得很漂亮,還沒有許配人家。張公子一見,就被她的美貌所吸引,竟對孫助教說:“我要娶你女兒。”孫助教聽了,惶恐不安,連連搖頭說:“不行,不行。我是您的家奴,家奴如果做了主人的嶽丈,豈不被鄰裏笑話!”張公子說:“不會的。你不過家裏沒多少錢罷了,怎麼敢讓您做我的家奴呢?”張公子一向揮金如土、奢侈慣了的,當下便從手臂上取下一個古玉條,贈給孫女作為信物,還說:“挑個日子再下聘禮。”喝完了酒,張公子便揚長而去了。鄰裏聽說這件事,都紛紛前來給孫助教賀喜:“這回你女兒竟做百萬富翁家的主婦了。恭喜,恭喜!”可是從此以後,張公子便把這酒後的戲言忘到腦後了,又和別人家的姑娘訂了婚。孫助教自知張家勢大敵不過,所以也不敢去問個究竟。

第二年,張家公子結婚了,而孫助教的女兒卻不肯另嫁。母親勸她說:“張公子已娶了妻子,你別再等他了。”女兒沒回答,心裏卻想:“哪有送了信物,有約在先還另娶他人的。”孫助教夫婦見女兒執迷不悟,就借張公子與妻子一起拜神回來的機會,把他們請到家裏來喝酒,讓女兒偷偷地看個真假。等張公子他們走了之後,孫助教問女兒:“你看人家張公子真的已經結婚了,這回你該嫁人了吧!”可是女兒什麼話也不說,回到臥室,蒙著被子便躺下了。不一會兒工夫,竟死了。父母見女兒暴亡,萬分悲痛,把鄰居鄭三請來,讓他幫著操辦喪事。鄭三本以送喪為業,就是被人稱做“仵作”的。在入殮時,鄭三見死者手臂上有一個玉條脫,便起了貪心。他對孫助教說:“我在州西有個園子,可以把你女兒葬在那裏。”孫助教正愁沒有合適的地方埋葬女兒,聽鄭三一說,心裏十分感激,便謝道:“那就請你看著辦吧,事後我一定好好酬謝你。”說完,大哭不止,也不忍心再看女兒一眼。他催促鄭三快辦喪事,和親友們送完殯就回家去了。

鄭三見孫家的人都已離開墓地,心裏歡喜,好不容易熬到半夜,忙趁月色來到孫家女兒的墓旁。他打開棺蓋想取玉條脫,不料,棺蓋剛被打開,那女屍竟突然坐了起來。她轉過頭見鄭三在身邊,便問:“我怎麼在這裏?”她從小就認識鄭三,鄭三嚇她說:“你爹媽怕你隻想著張家不肯嫁人,壞了你家名聲,便讓我把你活埋在這裏。我心裏不忍,就把棺蓋打開,你果然還活著。”孫家女兒說:“那你就趕快送我回家。”鄭三說:“不行。你如果回家,必死無疑。我也會因此被判罪。”孫家女兒無奈,隻好聽任鄭三安排。她竟被藏到別處,做了鄭三的妻子。鄭三重新把空棺釘好,掩埋妥當之後,就遷到州東去居住了。鄭三的母親見兒子娶了媳婦,非常高興。他們本是小門小戶人家,能娶上媳婦就知足了,哪管媳婦是從哪裏來的。

孫家女兒雖然已與鄭三結婚多年,但是一提起張公子,還是感到憤憤不平,總想去質問張公子為什麼要違約。鄭三百般勸解,並且時時提防她去找張家。

崇寧元年,聖瑞太妃要去永安拜神,依慣例鄭三要隨同前往。臨行前,鄭三囑咐母親說:“千萬別讓我媳婦出去!”鄭母說:“沒事兒,你放心走吧!”鄭三走了以後,她母親總是不離孫家女兒左右,以防止出事。一天中午,鄭母睡著了,孫家女兒就借著鄭母熟睡之機,溜出門去。她駕著馬車直奔張公子家,來到張家門前對仆人說:“我是孫家女兒,要見你們公子。”仆人進去通報之後,張公子十分驚異,便和仆人一起出門去看個究竟。孫家女兒見了張公子,一下子撲到他麵前,拽住他的衣服,邊哭邊罵。仆人因為她是婦女,也不敢上前勸解。張公子則以為她是鬼怪,嚇得要拚命逃跑,可是孫氏死命抓住他不放。張公子用力掰開她的手,直掰得鮮血直流。張公子又順勢一推,把她推倒在地,當場就摔死了。給孫氏趕車的人怕受到牽連,忙跑回去報告給鄭母。於是鄭母便向官府遞上了訴狀。官府將鄭三召回對質,這時鄭三才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經過。按當時法律,鄭三掘墓,應判死罪,但他又因救活了孫家女兒而得到了赦免。張公子推人致死,也理應償命,又因上奏給皇帝,得到了寬恕,卻被責打了幾十大棍,後來因為在獄中憂鬱畏懼而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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