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婆媳的名聲官司
清朝的時候,太原有一戶人家,隻有婆媳兩個寡婦。在那時要求女子三貞五烈。女子守節算是一種美德,而她們婆媳一同守節,在當地更是為人所稱道。
忽然有一天,婆婆到官府告狀,控告兒媳與人通奸,敗壞了她家的名聲。知縣也久聞她們婆媳二人一同守節,很是敬仰,今個兒卻沒想到婆婆來告兒媳通奸。便將婆婆傳上堂來,問道:
“你狀告你的兒媳與人通奸,可有什麼證據嗎?知道那奸夫是誰嗎?”
“回大人,那奸夫總是半夜三更偷偷溜來,天剛亮就跑了,我實在看不清是誰。不過,大人隻要審問一下我家兒媳,自會清楚。”婆婆答道。
知縣隨即傳來了媳婦,媳婦看見自己的婆婆站在堂上,似乎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低聲問道:
“婆母,您在這裏做什麼?”
婆婆轉過頭去,根本不理她,隻聽堂上知縣“啪”地一聲一拍驚堂木,喝道:
“那奸夫是誰?還不趕快從實招來!”
媳婦聽罷一驚,目瞪口呆,沒有作聲。知縣大怒,又猛拍驚堂木,正欲喝令左右動刑,隻見那媳婦扭頭看了看婆婆,猶豫了一下,然後說道:
“回稟大人,那奸夫是東巷的狗子,與婆母私通已有數月,民女不敢隱瞞。”
知縣聽了頓覺蹊蹺,那婆婆在旁卻不禁叫嚷道:
“好你個小淫婦、小騷貨,竟然反咬一口!”
知縣一皺眉頭連忙喝道:“肅靜!公堂之上,不得放肆!”
然而再審媳婦,她仍然一口咬定那狗子是婆婆的奸夫,與自己無關。知縣隻好命人速去將狗子提來。不多時,差役將狗子帶到。知縣見他那副賊眉鼠眼的樣子,料定他不是個好東西,便對他大聲喝道:
“狗子,你可知罪嗎?”
“小民不知大人指的是什麼。”狗子答道。
“大膽!你這刁民,你與她們婆媳二人哪個私通?還不從實招來!”
“大人冤枉啊!我可是清清白白的呀!肯定是她們婆媳不和,拿我來胡言誹謗!”狗子狡辯道。
“一個縣中有幾萬人,為什麼單單冤枉你呢?必是你自己沒有說老實話!來人啊,先打他二十大板!”
話音剛落,差役便手執板子,走上前來將狗子按倒在地,不等打到二十大板,那狗子便連聲求饒道:
“我說,我說!我見她們家媳婦長得頗有幾分姿色,家中又無男人,便起了淫心。不想那小寡婦也正有此意,便勾搭上了。”
知縣聽罷滿意地點了點頭,又命人給那媳婦上刑,逼她招供。然而她打死也不肯承認與那個無賴狗子有奸情。知縣無奈,隻好判決將她趕回娘家了事。
於是,媳婦被趕回娘家,不僅周圍的鄰居指責笑話她,就連自己的兄弟也常常給她白眼看,覺得她丟人現眼。媳婦不甘示弱,又上訴到知府衙門。誰知知府那裏的審訊結果也同在知縣那裏一樣。
媳婦一怒之下,竟一頭向衙門裏的柱子上撞去,撞得頭破血流,嚇得知府不敢結案。
恰巧,有個淄川縣人叫孫柳,進士出身,正在太原境內甘縣任知縣,平素被公認為斷案的能人。於是,知府便將此案發交孫柳審理。